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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勘学释例 编辑
《校勘学释例》是2004年中华书局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陈垣,该书是一部中国古籍校勘学专著,将古籍产生窜乱讹误的现象归纳为5 类:行款误例、通常字句误例、元代用字误例、元代用语误例、元代名物误例。
序
卷一 行款误例
第一 有目无书有书无目例
第二 条目讹为子目例
第三 非目录误为目录例
第四 误连上文例
第五 错简例
第六 阙文例
第七 字体残阙径行删去例
第八 空字误连及不应空字例
第九 正文讹为小注小注讹为正文例
第十 抬头遗迹改革未尽例
第十一 表格误例
卷二 通常字句误例
第十二 形近而误例
第十三 声近而误例
第十四 因同字而脱字例
第十五 因重写而衍字例
第十六 因误字而衍字例
第十七 重文误为二字例
第十八 一字误为二字例
第十九 妄改三例
第二十 妄添三例
第二十一 妄删三例
第二十二 妄乙三例
卷三 元代用字误例(略)
卷四 元代用语误例(略)
卷五 元代名物误例(略)
卷六 校例(略)
重印后记
附录 《校勘学释例》、《史讳举例》简体横排标点本说明/陈智超
《校勘学释例》还在历代学说的基础上概括和归纳出“校法四例”:
1、对校法,即以同书祖本与别本对校,其作用是可校各本的异同;
2、本校法,以本书前后内容互证,抉摘差异,以知谬误,此法宜用于未得其他资料之时;
3、他校法,凡著书均有采录前人或为后人所引用的现象,故可用他书校本书,这也是证明书有讹误的良法;
4、理校法,凡遇无古本可据或数本互异而无所适从时,则应由通误者断于情理,故名“理校”。
“校法四例”提出的4 种校勘方法是对中国长期以来校勘工作经验和方法的总结,对于文献校勘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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