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河禁渔期制度 编辑
黄河禁渔期制度,是中国黄河干流、13条支流和3个主要湖泊,禁止所有捕捞类型生产作业,2018年启动该制度,各省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扩大禁渔范围,延长禁渔期时间。黄河禁渔期制度是依据《渔业法》设立的一项重要渔业资源养护制度。2018年,原农业部发布《关于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实施为期3个月的流域性禁渔期制度,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黄河水生生物资源恢复。2021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赴沿黄九省(区)开展专题调研,在广泛听取渔民群众、管理部门、资源专家和社会公众等各方意见,总结全国和黄河流域有关地方现行禁渔期制度实施情况基础上,统筹考虑资源保护、渔业发展、渔民生活和执法能力等因素,本着“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决定对黄河不同河段实行不同的禁渔期制度,以进一步加强黄河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中文名:黄河禁渔期制度
外文名:The Yellow River fishing ban period system
实施时间:2018年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制度类型:禁止捕捞生产
内 容:禁止所有捕捞类型生产作业
在水生生物资源的亲体繁殖期和幼体生长期等关键生命阶段,实行禁渔保护,可以大幅降低捕捞和利用强度,使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和数量补充,有利于黄河水产种质资源恢复性增加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的提高。
调查显示,黄河上、中、下游均面临鱼类资源衰退的困境:
2007年黄河上游公伯峡至寺沟峡河段的鱼类资源调查共采集到鱼类16种;2009至2013年间对黄河龙羊峡以上干流及附属湖泊进行的调查显示,只有10种上游土著鱼类可以被采集到。
黄河中游,2010至2012年对山西段调查发现42种土著鱼类。2013至2014年对干流陕西段的调查,去除引入种后,只采集土著鱼类45种,占中游鱼类的45.45%。
黄河下游,2013年对下游9个断面的调查只发现了27种鱼类,占下游鱼类总数的26.73%。
黄河禁渔期制度,2021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黄河实施禁渔期制度,下一步加强黄河禁渔和水生生物保护宣传,提高渔民资源保护意识;将对黄河流域渔业资源状况、渔民和渔船状况及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提出完善黄河流域禁渔期制度的意见与建议,加快推动相关政策出台。
2022年对黄河禁渔期制度做出调整。根据通告,黄河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从2022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实行全年禁渔,黄河宁夏段至入海口禁渔期延长一个月,即由4月1日至6月30日延长为4月1日至7月31日,禁渔期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同时鼓励地方实施更严格的禁渔期制度。同时将大通河、隆务河等河流和沙湖、乌梁素海、哈素海等湖泊列入禁渔范围。
2017年农业农村部组织沿黄各省份摸底调查,黄河流域专业从事捕捞人数为2万多人、兼业捕捞约1.5万人,渔船近2万艘。主要捕捞种类包括鲤鱼、草鱼、鲫鱼、鲢鱼、鳙鱼、兰州鲶、黄颡鱼、中华鳖、中华绒螯蟹等。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