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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俄条约 编辑
英俄条约由英国与俄罗斯在1907年8月31日在圣彼得堡签订。是大英帝国和俄罗斯帝国在中亚大博弈的一部分。它界定两国在波斯、阿富汗与中国西藏地区的势力范围。沙俄得到波斯湾北部,而英国则获得南部近波斯湾的地区。条约之目的主要是防止德国扩张至该地。 条约并不被伊朗,阿富汗,中国(清)所接受。是英国驻俄大使H.尼科尔森与俄国外交大臣I.亚历山德洛夫于1907年8月31日在圣彼得堡签订的关于划分在波斯、阿富汗和中国西藏势力范围的条约。全称《俄国和英国之间关于波斯、阿富汗和西藏问题的专约》。
中文名:英俄条约
外文名:The Anglo Russian treaty
别名:英俄协约
相关国家:英国、俄罗斯帝国
签订时间:1907年8月31日
涉及范围:中亚
主要目的:防止德国扩张
签订地点:圣彼得堡
主要内容有:
①关于波斯的协定
共5条。波斯被划为3个地区。北部为俄国势力范围,包括德黑兰在内的大片最富饶地区;东南部为英国势力范围;中部为缓冲区(中立区),英、俄享有同等权利。
②关于阿富汗的专约。
共5条。英声明无意改变阿富汗的政治现状,并答应不在阿富汗采取“威胁俄国”的任何措施;俄承认阿富汗不属于“俄国的势力范围”,俄答应通过英政府同阿富汗建立一切政治联系,并且不向阿富汗派遣“任何间谍”。
③关于西藏的协定
共5条。两国都承认中国对西藏拥有宗主权,不干涉西藏地区的内政,不破坏其领土完整。两国承诺,只可经过中国政府与西藏进行交涉,不派遣代表到拉萨,不得在西藏索求或取得铁路、公路、电报和矿产的租让权。
④英、俄关于西藏的协议的附件
英承诺英军在一定条件下结束对春比谷的占领。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英、俄在该协定中虚构所谓“宗主权”,是对中国主权的粗暴侵犯。
发布者: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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