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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屋兴宣 编辑
贺屋兴宣(1889年01月30日~1977年)日本广岛县人。1917年日本东京帝国法学部毕业,后入大藏省,历任驻美使馆财务官、大藏省主计局局长、理财局局长、次官等职。1937年任第一届近卫内阁藏相,为日本著名财阀之一,积极主张武力征服中国,以财政力量,协助日本军部发动侵略中国的战争。1938年当选为贵族院议员。1939年任华北开发公司总裁,对华北经济大肆抢劫,榨取中国资源。1941年任东条英机内阁藏相。抗战胜利后,被列为甲级战犯,1948年11月被判无期徒刑。1955年被美国擅自释放。1957年加入自民党,当选众议员,任自民党外交调查会长、社会保障调查会长、政务调查会长等职。1963年任池田勇人内阁法务相。1972年退出政界。1977年4月28日去世。
中文名:贺屋兴宣
外文名:かや おきのり
国籍:日本
民族:大和
出生日期:1889年1月30日
毕业院校:东京帝国大学
职业:日本大藏大臣
出生地:日本广岛县
死亡时间:1977年4月28日
审判期间的贺屋兴宣
贺屋兴宣在审判中供认:“我虽曾经努力回避战争,但最后仍参加了开战的决定。我决不能逃避政治责任。”然而,这一认识与反省显然来得太迟了。1948年11月12日,贺屋兴宣被最终判处无期徒刑。这一天,贺屋兴宣由于病重正在住院接受治疗,因此其本人未能到庭,由其美国辩护律师列克里代为接受了判决。
贺屋兴宣(左一)
东京审判结束后,美国占领军很快改变了其对日政策:1949年10月19日,麦克阿瑟宣布对乙、丙级战犯结束审判,不再逮捕、搜查战犯嫌疑犯;1950年3月7日,又颁布了“第五号指令”,规定所有根据判决书仍在日本服刑的战犯都可以在刑满前按所谓“宣誓释放制度”予以释放,这实际上已经完全破坏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同时更是为战后日本扭曲的历史观的形成留下了巨大的隐患。1958年4月7日,包括贺屋兴宣在内的最后在押的10名甲级战犯被赦免出狱。
1963年12月9日,贺屋兴宣出任了第三届池田内阁的法务大臣。 。
实行对中国的侵略战争:贺屋在他所担任的各种职位上,对于实行在中国的侵略战争,曾发挥重要作用。
他负责制定陆军及海军的预算计划,因此与军中少壮派的关系颇为亲密。卢沟桥事变爆发,中日开战,贺屋开始负责编制日本战时预算。他1939年8月任华北开发会社总裁,1941年10月任东条内阁大藏大臣,并编制日美开战的战时预算。作为东条内阁的核心成员之一,贺屋通过大量发行战时国债及增加税收来支持东条内阁巨大的军事开支。这种经济政策是以掠夺中国的资源和“大东亚共荣圈”为核心的区域经济视野下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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