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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汇理银行 编辑
东方汇理银行指的是法国东方汇理银行(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是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旗下的投资银行。东方汇理银行1875年在法国巴黎成立。该银行现为苏伊士集团成员。1898年,东方汇理银行先后在上海、广州、汉口、沈阳、北京、天津、广州湾(今广东湛江市旧称)、昆明建立过分行。东方汇理银行作为一家国际性银行,其业务范围包括商业银行业务、金融产品、经纪业、保险业、股票发行、以资产为基础的融资和私人银行业务。东方汇理银行成功地为一些大型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是世界五大船舶融资银行之一。
公司名称:东方汇理银行
外文名: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
成立时间:1875年
总部地点:巴黎
经营范围:商业银行业务、金融产品等
拼音:dōng fāng huì lǐ yín háng
法语: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
法国东方汇理银行钞票
东方汇理银行作为一家国际性银行,其业务范围包括商业银行业务、金融产品、经纪业、保险业、股票发行、以资产为基础的融资和私人银行业务。东方汇理银行成功地为一些大型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如英吉利海峡跨海隧道工程、欧洲迪斯尼乐园、Tares Cairn隧道(香港)。东方汇理银行在巴黎、纽约、奥斯陆、皮雷埃夫斯及香港专门设有船舶融资机构,是世界五大船舶融资银行之一。东方汇理银行在中国发行过的钞票
解放前东方汇理银行在天津的办事处
法国Crédit Agricole集团(俗称“法国农业信贷集团”)旗下的企业及投资银行—东方汇理银行已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BRC)批准,把在华5家分行改制为法人银行。新实体—东方汇理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总部设于上海,于2009年8月3日开业。
东方汇理银行在国内开展的业务涵盖了企业银行、结构性和杠杆融资、出口信贷、银团贷款融资、资本市场等,而外资法人银行这个身份的转变将有助其在本地市场开拓更多的商业机遇。在中国,东方汇理银行旗下里昂证券(CLSA)及其合资公司华欧国际证券有限公司(CESL)和中信新际期货有限公司(CITIC Newedge Futures Co., Ltd)目前都活跃于本地的金融市场,而其另一家合资公司奇龙航空租赁有限公司(Dragon Aviation Leasing)主营飞机租赁业务,也是由奇龙航空将首架国内总装的空客A320租赁给四川航空。除此以外,由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共同出资组建的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内基金市场的业务表现也相当卓越。
东方汇理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汇理银行亚太区(不包括日本)总裁顾君贤先生(Patrice Couvegnes)表示:“此次在华法人银行的转制将成为东方汇理银行在中国111年历史中的又一全新里程碑,很高兴银监会的快速批准,让我们可以在今年这样一个本就很具纪念意义的年份里掀开在华发展的新篇章。中国是我们目前在亚太地区最重要的市场之一,全球经济危机影响下其相对稳定的表现更是有目共睹。我深信即将成立的新公司将能够更有力地带动东方汇理银行在中国市场上的发展。”
Crédit Agricole及东方汇理银行中国区总裁胡泽进先生(Xavier Roux)也表示:“这个角色的转换将极大推进我们在华业务的发展,尤其是在资本市场和人民币融资方面。我们将能与本地合作伙伴更紧密合作,开拓更多商机。中国政府也在提速将上海打造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相信随着本地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及其对金融机构和人才的聚拢效应,在上海拥有相当长历史的东方汇理银行也能在这里获取更多的发展机遇,这也是我们将总部选址上海的主要原因。”
依托于Crédit Agricole 集团的强大实力背景,东方汇理银行的全球网络超过50个国家,在亚太地区13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分支机构,作为Crédit Agricole 集团目前在中国的业务主体,东方汇理银行在北京、上海、天津、厦门和广州拥有5家分行,并在深圳设有1个代表处。员工逾140人,为300多家企业客户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
东方汇里银行在汉口的旧址
19世纪末,腐败无能的清政府,先后被迫将香港和广州湾(今广东湛江前身)分别租借给英国和法国,租期都是99年。英国占领香港后,港英当局在香港发行货币,以港币为香港的本位币,在香港范围内流通,是香港市场的主要流通手段和银行的信用工具。
而法国占领的广州湾(今湛江市),其货币流通却有点特殊。1926年,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在广州湾的“西营”(今霞山)设立了分行(这是广州湾第一家近代银行)。“东方汇理银行”代表法国政府,在法属殖民地地区发行了货币。当年,是以越南纸币作为兑现法国通商银元之用。广州湾居民称之为“安南纸”、“西贡纸”或“西币”。
这些由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发行的越南纸币,成为了广州湾的官方货币。但是在民间,由于当时广州湾的经济发展依赖于内地的经济,与内地市场的关系非常密切,法殖民当局又没有专门制定和颁布广州湾的本位币制度,所以当时的广州湾其货币流通流域存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货币,并分别在各自的流通领域同时并存、流通。
法国人规定,凡在广州湾与法殖民当局发生的一切财政税收、经济往来和钱银收付,一律以“西贡纸”为准。广州湾商民交纳的各项税款和罚款,如什么米粮税、土地税、营业税、牛皮税、街市税等,以及所有违警、治安、卫生罚金,都必须交纳“西贡纸”。另外,在邮政电信局使用的邮电资信费,电灯局收取的电灯费等亦须交纳“西贡纸”。法殖民当局给为其服务的各基层行政机构拨发的经费、工资,均是按越南币来拨发。(资料记,1936年一元越南币约折合毫银二元六角至二元八角,一毫银折国币一元二角,一元国币可换铜仙260枚)
但在民间,由于与内地经济紧密联系,所以,内地市场流通什么货币,广州湾的民间商民也就收受什么货币。当时的广州湾商民一般乐意使用有内在价值的银元铸币,对此法国殖民当局亦不干预,并予认可。所以广州湾便出现了官方使用“越南纸”,民间使用内地银元铸币的特殊货币流通现象。
1935年,民国政府实行纸币制度改革,禁止白银流通,并由“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等发行法定货币――“国币”。“国币”在内地使用了一段时间后,也开始少量流入广州湾市场。直到抗日战争,大量外来人口、资金涌入广州湾,使广州湾人口激增,百业兴旺,市场繁荣,“国币”随之大量流入广州湾市场,整个广州湾市场出现了以“国币”为主,兼有毫银、银元、越南纸、港币等多种货币同时并行流通使用是特殊局面。
1945年日寇占领广州湾后,曾在广州湾发行日本军用票和汪精卫发行的伪币(中储券),但在广州湾商会和市民的共同抵制下,无法流通。抗战胜利,广州湾(今湛江市)回归祖国,法国“东方汇理银行”的“西贡纸”亦随着法殖民统治者离开了广州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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