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编辑

中共天津市委职能部门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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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别名:中共天津市委统战部

性质:党委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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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统一战线工作政策和规划,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统筹协调指导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三)负责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

(四)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五)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

(六)统筹协调民族工作,领导民族工作部门依法管理民族事务。

(七)统一管理宗教工作,领导宗教工作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八)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九)统筹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港澳统一战线工作,开展对台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统一领导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

(十二)协调推进统一战线领域法治建设。

(十三)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十四)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一级党委统战部部长;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加强同政协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加强对参事室、文史研究馆的工作指导;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主义学院;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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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二)网信办(宣传处)

(三)干部处(离退休干部处)

(四)党外干部处

(五)基层工作指导处

(六)一处

(七)二处

(八)三处

(九)四处

(十)五处

(十一)六处

(十二)七处

(十三)八处

(十四)机关党委办公室

根据工作需要,市委统战部设立直属处级事业单位1个:市委统战部宣传中心。

现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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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国强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刘志强 市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局级)

刘广理 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兼)

郝树民 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席,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兼)

石 刚 市社院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兼)

林 洁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一级巡视员

苏 丰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马 政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刘云光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