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编辑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指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申报、审批而确定的名录。截至2022年11月,中国共有43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居世界第一。截至2023年12月,中国已经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名录体系,四级名录共认定非遗代表性项目10万余项,一大批珍贵、濒危和具有重大价值的非遗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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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保护对象:非物质文化遗产

名录级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命名机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中国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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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方式。

截至2020年12月,中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总数位居世界第一。

为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务院于2005年发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通知提出:建立国家和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要制定科学的保护计划,明确有关保护的责任主体,进行有效保护;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传人,要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和支持其开展传习活动,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完善代表性项目制度。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代表性项目分类体系。健全国家、省、市、县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加强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夯实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责任,加强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加强与代表性项目相关的文化空间保护。积极做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报和履约工作。”

截至2023年12月,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共认定非遗代表性项目10万余项。

教科文组织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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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国于2004年加入《公约》。《公约》第四章“在国际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明确由缔约国成员选举的“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提名、编辑更新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计划、项目和活动(优秀实践名册)。《公约》在第八章“过渡条款”中明确:委员会应把在公约生效前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遗产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截至2020年12月,中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共计42项,总数位居世界第一。其中,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34项,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项,优秀实践名册1项。

北京时间2022年11月29日晚,我国申报的“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在摩洛哥拉巴特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17届常会上通过评审,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至此,中国共有43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居世界第一。

2022年11月,共有47个项目被列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7个项目中,列入急需保护的非遗名录有4个,包括土耳其传统阿赫拉特石雕、越南占族制陶技艺等;有39个项目列入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其中包括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柬埔寨传统武术、法国法式长棍面包、阿尔及利亚流行民歌等;另有4个项目被列入非遗优秀实践名册。

国家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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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8项),并予以公布。

2008年6月7日,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0项)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7项),并予以公布。

2011年5月23日,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91项)和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64项),并予以公布。

2014年11月11日,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53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53项),并予以公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表述,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称调整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21年5月24日,国务院批准文化和旅游部确定的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85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0项),并予以公布。

省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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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辖市、自治区)非遗名录公布情况

地区

截止年份

批次数量

公布单位

北京市

2021

五批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

2022

五批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

2019

七批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

2023

六批

山西省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

2022

七批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辽宁省

2020

六批

辽宁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

2021

五批

吉林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

2024

七批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上海市

2024

七批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

2023

五批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

2023

六批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

2022

六批

安徽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

2022

七批

福建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

2017

五批

江西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

2021

五批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

2021

五批

河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

2020

六批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

2023

六批

湖南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

2022

八批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3

九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海南省

2023

六批

海南省人民政府

重庆市

2019

六批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

2023

六批

四川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

2019

五批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

2023

五批

云南省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

2024

六批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陕西省

2022

七批

陕西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

2017

四批

甘肃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

2023

六批

青海省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4

七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8

五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市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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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所在市)非遗名录公布情况

部分城市非遗名录公布情况

地区

截止年份

批次数量

公布单位

河北省石家庄市

2023

九批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山西省太原市

2023

八批

太原市人民政府

山西省晋中市/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2

五批

晋中市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021

八批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辽宁省沈阳市

2022

九批

沈阳市人民政府

辽宁省大连市

2020

八批

大连市人民政府

吉林省长春市

2022

五批

长春市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018

六批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南京市

2023

五批

南京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杭州市

2022

七批

杭州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宁波市

2021

六批

宁波市人民政府

安徽省合肥市

2021

七批

合肥市人民政府

安徽省黄山市/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2

七批

黄山市人民政府

福建省福州市

2022

七批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2

六批

厦门市人民政府

福建省泉州市/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0

六批

泉州市人民政府

福建省漳州市/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2

九批

漳州市人民政府

江西省南昌市

2022

七批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山东省济南市

2023

八批

济南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青岛市

2021

六批

青岛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潍坊市/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0

六批

潍坊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郑州市

2021

七批

郑州市人民政府

湖北省武汉市

2022

七批

武汉市人民政府

湖南省长沙市

2021

七批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1

九批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广东省广州市

2022

八批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深圳市

2021

五批

深圳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梅州市/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2

十批

梅州市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2021

九批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海南省海口市

2017

18项

海口市

四川省成都市

2023

八批

成都市人民政府

贵州省贵阳市

2023

七批

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4

六批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云南省昆明市

2020

五批

昆明市人民政府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1

七批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3

六批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2017

五批

拉萨市人民政府

陕西省西安市

2020

六批

西安市人民政府

陕西省榆林市/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1

六批

榆林市人民政府

甘肃省兰州市

2016

三批

兰州市人民政府

青海省西宁市

2021

三批

西宁市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0

四批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2021

五批

银川市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2022

六批

乌鲁木齐市

县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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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县(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所在地)非遗名录公布情况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所在县的县级非遗名录公布情况

地区

截止年份

批次数量

公布单位

安徽省绩溪县

2020

五批

绩溪县人民政府

江西省婺

2018

三批

婺源县人民政府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

/

不详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

2020

六批

汶川县人民政府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

/

不详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

2017

四批

松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

/

不详

/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

2019

八批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武平县

2022

五批

武平县人民政府

浙江省象山县

2021

六批

象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