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 编辑

社会团体组织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China Literature and Art Critics Association,缩写CLACA),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的第12家全国性文艺家协会,是全国性文艺评论家组织。本协会由文艺评论家、文艺评论工作者组织和关心支持文艺评论工作的相关单位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是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中国文联和民政部的指导。协会成立于2014年5月30日。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为实体办事机构,兼任协会工作。

基本信息

编辑

中文名: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

外文名:China Literature and Art Critics Association

注册机构:民政部

业务主管: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成立时间:2014年5月30日

现任主席:夏潮

发展历史

编辑
2014年05月30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在京举行成立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和负责人。文艺评论家仲呈祥当选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李准被推选为协会名誉主席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成立大会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成立大会

时任中宣部副部长黄坤明在成立大会上指出,成立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意义重大,既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工作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文艺工作实现在服务群众中引导群众、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的内在需要。协会的成立,必将对加强文艺评论队伍建设、促进文艺繁荣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015年6月24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经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决定,王一川出任主任,白建春,张法,蒋述卓等三人为副主任,周志强为秘书长,张金尧担任副秘书长,丁帆等45人被聘任为委员。

2015年9月23日,首批中国文艺评论基地授牌仪式在中国文艺家之家举行。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赵实,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夏潮,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郭运德,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仲呈祥出席授牌仪式,并为首批22家中国文艺评论基地授牌。经中国文联研究、批准,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22家单位共建首批中国文艺评论基地。

2015年9月25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暨“新时期青年文艺评论家的责任与作为”研讨会在中国文艺家之家举行。经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决定,聘请梁鸿鹰出任主任,谢有顺、沈勇、李云雷等3人为副主任,李昌菊担任秘书长,徐健为副秘书长,白锐等32人被聘任为委员。

2015年10月16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同期,举行了《中国文艺评论》杂志创刊、中国文艺评论网开通仪式。

2015年10月25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戏剧戏曲艺术委员会成立仪式在上海戏剧学院举行,中国文艺评论基地揭牌仪式同时举行。委员会主任由毛时安和傅谨担任。

2015年12月19日,浙江大学“中国文艺评论基地”揭牌仪式暨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书法篆刻艺术委员会成立仪式在浙江大学举行。经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决定,聘请陈振濂担任主任,曾来德、朱培尔、朱以撒担任副主任,朱培尔为秘书长(兼),方爱龙、李一、王伟林、俞少平为副秘书长。

2015年12月25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民族民间艺术委员会成立仪式暨中国民族民间艺术传承与发展现状研讨会在京举行。经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决定,聘请乔晓光出任主任,宋生贵、容本镇2人为副主任,侯仰军为秘书长,董永俊为副秘书长,巴赫提亚·巴吾东等23人被聘任为委员。

2016年4月29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艺术产业研究委员会成立仪式暨“当代中国艺术产业与市场的特点和规律”研讨会今天在京举行。经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决定,聘请祁述裕出任主任,余丁、郦国义、姚余栋、章建刚四人为副主任,朱其为秘书长,许立勇、佟雪娜为副秘书长,车飞等29人被聘任为委员。

2016年7月25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视听艺术、音乐舞蹈艺术、曲艺杂技艺术、网络文艺委员会成立仪式在京举行。经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决定,聘请张德祥、王次炤、崔凯、尹鸿分别出任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第一届视听艺术、音乐舞蹈艺术、曲艺杂技艺术、网络文艺委员会主任,胡智锋等157人被聘任为各专业委员会委员。

2020年8月18日,全国文艺评论工作会暨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闭幕,夏潮当选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第二届主席。

2021年5月29日,“新时代中国特色艺术经济理论体系创新与实践探索”研讨会暨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第二届艺术产业研究委员会成立仪式在京举行。 经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决定,聘请西沐为主任,赵力、姚建伟、邓相军为副主任,宗娅琮为秘书长,马健、王新、宁强、刘双舟、刘晓丹、陈明、余润德、罗翔、单增、黄隽、鲁力、董峰等被聘任为委员。

2021年6月17日,2021全国“文艺评论两新”锦江论坛在四川成都开幕,开幕式上举行了中国评协新文艺群体评论工作者委员会成立仪式。 经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决定,聘请李明泉为主任,王雅婷为秘书长,赵文溱为副秘书长,马薪蕊、王嘉、王兆楠、王进玉、白靖利、孙倩、刘妍、刘旭东、刘远江、李星文、肖学锋、陈亚平、陈裕亮、赖莎等被聘任为委员。

2021年6月27日,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第二届理论委员会、北京大学艺术学院主办的“典型理论百年”学术研讨会暨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第二届理论委员会成立仪式在北京大学举行。 经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决定,聘请王一川为主任,彭锋、李震为副主任,唐宏峰为秘书长,刘琼、李健、李修建、冠平、张颖、张金尧、范玉刚、金永兵、周志强、胡疆锋、郭必恒、楚小庆等被聘任为委员。

2021年7月6日,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主办,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视听艺术委员会、太原师范学院文学院、影视艺术系共同承办的“百年征程 时代光影”研讨会暨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第二届视听艺术委员会成立仪式在太原师范学院举办。 经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决定,聘请张德祥为主任,周星、王俊杰、薛晋文为副主任,戴清为秘书长,田水泉、向阳、刘复生、江腊生、张斌、李跃森、陈旭光、骆平、赵凤兰、顾亚奇、徐兆寿、高小立等被聘任为委员。

2022年3月22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新媒体委员会正式成立。 经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决定,聘请郝向宏为主任,胡建礼为秘书长,马强、谷雨、杨珺、陈立、张宁、张恒、岳淼、邵燕君、罗姣姣、孟祥宁、夏烈、席伟航、彭侃、谭飞等被聘任为委员。

2022年4月29日,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主办,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造型艺术委员会承办的“当代中国造型艺术评论的现状与方向座谈会”暨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第二届造型艺术委员会成立仪式通过视频形式在线上举行。 经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决定,聘请陈履生为主任,曹庆晖、朱培尔为副主任,刘宗超为秘书长,张红梅、李永强为副秘书长,丁宁、王平、华天雪、刘伟冬、安远远、阳丽君、李超、屈健、赵迎新、黄宗贤被聘任为委员,丁澜翔、王书峰、张佳为学术秘书。

2022年7月25日,报经中国文联审定并公示后,决定与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暨南大学、清华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四川大学、西藏大学、新疆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等15家单位共建第二批中国文艺评论基地。

2022年11月15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文艺评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成立仪式在京举行。 经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决定,聘请袁正领为主任,张晶、王德胜为副主任,王庭戡为秘书长,邓希泉、冯巍、许锐、刘大先、余宁、肖向荣、林岗、曹刚、彭锋、蔡家园、衡正安等被聘任为委员。

2024年5月30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成立十周年座谈会在中国文艺家之家召开,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李屹出席并讲话。

主要职能

编辑
宗旨是团结和凝聚广大文艺评论家和文艺评论工作者,培养文艺评论人才,繁荣发展文艺评论事业。

开展的主要活动:团结凝聚广大文艺评论家和文艺评论工作者投身文艺评论事业,培育和发展壮大文艺评论工作者队伍;规划组织文艺评论活动,协调会员开展文艺评论工作,打造文艺评论活动品牌和文艺评论阵地,宣传、推广文艺评论成果;推进文艺评论工作者组织管理和网络建设,建立文艺评论工作者管理、评价、激励机制;组织开展科学、健康、理性、客观、公正的文艺评论和学术活动,推介文艺评论的精品力作,鼓励新生力量,提高鉴赏水平;组织开展与外国文艺评论家和相关团体的合作和交流。

组织结构

编辑

第一届

第一届顾问:冯骥才 冯远 傅庚辰 黄会林 蓝天 陆贵山 陆文虎 罗扬 邵大箴 沈鹏 谢冕 叶朗 袁行霈 袁毅平 曾庆瑞 张炯 张世

第一届名誉主席:李准

第一届主席:仲呈祥

第一届副主席:陈振濂 崔凯 范迪安 傅谨 郭运德 路侃 毛时安 庞井君 王次炤 王丹彦 王一川 夏潮 向云驹 尹鸿 于平 张德祥

第一届秘书长:庞井君

第一届副秘书长:邓光辉 周由强

第一届专业委员会有:理论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书法篆刻艺术委员会、戏剧戏曲艺术委员会、民族民间艺术委员会、艺术产业研究委员会、视听艺术委员会、音乐舞蹈艺术委员会、曲艺杂技艺术委员会、网络文艺委员会。

第二届

第二届顾问:于平 王丹彦 朱以撒 刘和平 范迪安 罗怀臻 孟繁华 高建平 崔凯 蒋述卓 路侃

第二届主席:夏潮

第二届副主席:王一川 尹力 尹鸿 叶青 叶培贵 向云驹 李明泉 李树峰 汪涌豪 张德祥 茅慧 周海宏 董耀鹏 傅道彬 傅谨

第二届秘书长:徐粤春

第二届副秘书长:袁正领 杨晓雪

第二届专业委员会有:理论委员会、艺术产业研究委员会、视听艺术委员会、舞台艺术委员会、造型艺术委员会、新文艺群体委员会、新媒体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文艺评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

团体会员

编辑

团体会员(32家,按行政区划排序,截至2023年8月)

北京文艺评论家协会

天津市文艺评论家协会

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山西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文艺评论家协会

辽宁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吉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黑龙江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上海市文艺评论家协会

江苏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浙江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安徽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福建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江西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山东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河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湖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广东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广西文艺评论家协会

海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重庆市文艺评论家协会

四川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贵州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云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西藏文艺评论家协会

陕西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甘肃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青海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宁夏文艺评论家协会

新疆文艺评论家协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艺评论家协会

(据2023年8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官网显示)

自律公约

编辑

活动图片活动图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进一步规范文艺评论工作者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行业新风,推动社会主义文艺评论事业的繁荣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一、爱国为民。热爱祖国,服务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人民利益,坚决抵制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言行。

二、坚定立场。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引导创作、多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力量。

三、科学说理。提倡科学的批评精神,实事求是、褒优贬劣、激浊扬清,尊重艺术规律,尊重艺术创造,营造包容和谐的批评氛围,遵循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

四、敢于担当。牢记文艺评论工作者的文化担当和社会责任,客观公正把握艺术质量和水平,对各种不良文艺作品、现象、思潮敢于表明态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亮剑,说真话,讲道理。

五、继承创新。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继承中国传统文艺理论评论优秀遗产,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批判借鉴外国文艺理论,关注时代、关心当下、锐意创新、精益求精。

六、遵纪守法。严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坚决抵制剽窃、抄袭等侵权行为,自觉抵制远离“黄、赌、毒、黑”。

七、德艺双馨。勤奋敬业、刻苦学习,不断提高学养、涵养、修养,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倾向,拒绝红包评论、人情评论、跟风炒作式评论,不做“市场的奴隶”。反对庸俗媚俗,吹捧造势。秉持职业操守,树立良好形象。

各级文艺评论家协会及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要积极宣传推动本公约,自觉响应遵守本公约,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

2016年3月18日

入会细则

编辑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关于个人会员入会的实施细则

按照《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章程》有关个人会员入会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需经中国文联团体会员推荐或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团体会员推荐,或由本会两名理事推荐;

(五)申请者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期刊、报纸或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过一定数量、高质量的文艺评论作品,有专著(第一作者)或独立创作且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集,或长期从事文艺评论的编辑、翻译、教学、组织工作,成绩突出。具体如下:

1.主要从事文艺评论创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10万字,其中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的不少于10篇;

(2)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5万字,其中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的不少于5篇,有1部专著或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10万字;

(3)有1部专著或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20万字;

(4)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在5万次以上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20万字,有1部专著或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或在全国公开发行文学刊物、报纸发表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5万字,在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不少于5篇;

(5)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或“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推优活动1次,或中国文联各团体会员(主要含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各省级文联、各产行业文联)组织评选的文艺理论评论奖2次,在文艺评论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

(6)具有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会员身份,在文艺评论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

(7)参加过各类全国文艺评论方面的研修培训,在文艺评论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

2.主要从事文艺评论编辑、翻译、教学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应岗位工作10年以上。编发过一定数量较高质量的文艺评论作品,工作成绩突出,在文艺评论界、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3.主要从事文艺评论组织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在省级文联、省级文艺评论家协会担任重要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在地市级以上文联、地市级以上文艺评论家协会专职从事文艺评论组织工作3年以上。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较高质量的文艺评论作品,对组织开展文艺评论事业有突出贡献。

二、申报材料

(一)所属团体会员的会员身份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三)申报作品:

1.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请提供本人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的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并请提供有代表性的个人作品集1-2部(原件、复印件均可),申报作品均须经中国版本图书馆查询核实为国家合法出版物,自费或合作出书情况,应作出说明,以供参考,非法出版物为无效材料;

2.期刊、报纸发表的文艺评论作品:请提供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期刊或报纸上发表的代表性作品(原件、复印件均可),不少于5篇,如非原件,请提供作品发表当期刊物封面(或当日报纸版头)、目录及作品全文复印件,其他刊发作品请开列作品目录,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报纸名称,作品名称、体裁、字数;

3.网络文艺评论作品:请提供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在5万次以上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20万字,请打印作品全文,注明发表时间、网站名称、作品点击量,网络发表作品须符合《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获奖情况及作品影响:请提供省级以上文艺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被有关报刊选载及评论情况,请提供相关文字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并与申请表同时寄交。

三、审批程序

(一)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每年审批一次新会员。

(二)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每年6月份集中接受个人入会申请,团体会员推荐或个人申请者应于6月30日前提交所有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列入本年度审批计划。

(三)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处组织评审,形成初审意见,报协会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新会员名单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仅代表具有申请入会的资格;

(二)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作者,均可从中国文艺网、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官方网站自行下载《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三)申请表所填报信息及申报作品,须真实有效;

(四)申报材料在本年度内有效,均不退还,未获批准者,再次申请须按照本办法重新申报;

(五)请用快递方式寄送申报材料,并注明“申请入会”字样,勿用包裹;

(六)有抄袭、剽窃行为的申请者,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将取消其五年内的申请资格;

(七)本办法仅适用于内地申请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海外申请者另作规定;

(八)成为正式会员需交纳会费,会费标准为每年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