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单位 编辑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是不同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2019年9月1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中文名:事业单位
外文名:Public Institution
定义: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依据附件《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第六章第二节 :原则上能够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再直接举办事业单位提供 。
(一)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二)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事业单位网站标识
综述
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参公
参公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与行政机关和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和联系。
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来说,二者编制管理不同,但是实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务员制度。原则上,我国公共部门根据不同的编制类型实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然而,参公事业单位就是我国编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个例外,也就是说,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编制仍然在事业编制序列,然而却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第6条规定,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虽然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都实行公务员制度,但是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公务员”,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参公人员”。
事业单位类别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事业单位是具有公益性质,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企业绩效工资最主要不同点在于经费来源和保障。企业绩效工资完全取决于企业盈利情况,根据企业的薪酬战略及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而事业单位则不同,事业单位根据单位不同类别,其绩效工资的经费来源和保障有所不同,义务教育中小学绩效工资经费来源主要由县级财政保障,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财力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但事业单位的创收收入如何规定是今后需要解决的问题。公益型事业单位如果把主要精力用在创收或提供公共服务也高价收费,这就偏离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这些需要通过制度进行规范和安排。
与行政单位的区别
(1)内涵不同——行政单位属于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属于社会服务组织。
(2)担负的职责不同——行政单位是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指挥;而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的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
(3)编制和工资待遇的来源不同——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事业单位有全额拨款的,有部分拨款的,还有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行政单位人员的工资按《公务员法》由国家负担,而事业单位则根据不同的管理模式实行不同的待遇。
与公务员的区别
一是工作性质方面,公务员从事的主要是国家行政事务性工作;事业单位人员从事的主要是社会公益性工作,或者说是非营利性的工作。
二是工资收入方面,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发放,并根据国家财政状况进行调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一般不受国家约定,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由当地消费水平及财政收入水平决定,全额事业单位由财政拨款发付工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经营收入资金自主发放工资,但受到政府调控。
三是保险福利方面,公务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有关的社会保障规定执行,一般要逐步实行社会化。一般来说,公务员享受的福利待遇比事业单位的人员要好一些。
四是用人方面,公务员的录用、提升、退休、辞退、辞职等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而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提升、退休、辞退等是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但事业单位对人员的管理权限要大一些。
类别 | 单位名称 |
---|---|
教育事业单位 | 高等教育事业单位、中等教育事业单位、基础教育事业单位、成人教育事业单位、特殊教育事业单位、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
科技事业单位 | 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综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其他科技事业单位 |
文化事业单位 | 演出事业单位、艺术创作事业单位、图书文献事业单位、文物事业单位、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报刊杂志事业单位、编辑事业单位、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其他文化事业单位 |
卫生事业单位 | 医疗事业单位、卫生防疫检疫事业单位、血液事业单位、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卫生检验事业单位、其他卫生事业单位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托养福利事业单位、康复事业单位、殡葬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体育事业单位 | 体育竞技事业单位、体育设施事业单位、其他体育事业单位 |
交通事业单位 | 公路维护监理事业单位、公路运输管理事业单位、交通规费征收事业单位、航务事业单位、其他交通事业单位 |
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 园林绿化事业单位、城市环卫事业单位、市政维护管理事业单位、房地产服务事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事业单位、其他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
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 技术推广事业单位、良种培育事业单位、综合服务事业单位、动植物防疫检疫事业单位、水文事业单位、其他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
信息咨询事业单位 | 信息中心、咨询服务中心(站)、计算机应用中心、价格信息事务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企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
中介服务事业单位 | 技术咨询事业单位、职业介绍(人才交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事业单位、经济监督服务事业单位、其他中介服务事业单 |
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 勘察事业单位、设计事业单位、勘探事业单位、其他勘察设计事业单 |
地震测防事业单位 | 地震测防管理事业单位、地震预报事业单位、其他地震测防事业单 |
海洋事业单位 | 海洋管理事业单位、海洋保护事业单位、其他海洋事业单 |
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 环境标准事业单位、环境监测事业单位、其他环境保护事业单 |
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 标准计量事业单位、技术监督事业单位、质量检测事业单位、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单位和其他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
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 专利事业单位、商标事业单位、版权事业单位和其他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
后勤服务事业单位 |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 |
其他类事业单位 | 如环保事业单位,某某工程项目指挥部等等 |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06年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中央文献研究室(2008年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中央党史研究室(2008年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中央编译局(2006年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人民日报社 |
中国外文局、求是杂志社 | 光明日报社 |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2006年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2006年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2006年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全国人大直属事业单位
全国人大培训中心 | 全国人大信息中心 | 中国人大杂志 |
全国人大图书馆 | 全国人大会议中心 | 人民大会堂管理局 |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 | 中国科学院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中国工程院 |
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 | 中国地震局(2006年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中国气象局(2006年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6年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全国政协直属事业单位
人民政协报 | 中国文史出版社 | 中国政协杂志社 | 中国政协文史馆 |
全国政协信息中心 | 全国政协干部培训中心 | 全国政协服务局 | 中协服务开发中心 |
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
人民法院报 | 《人民司法》 | 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 | 国家法官学院 |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法研所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 - |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
机关服务中心 | 国家检察官学院 | 检察日报社 | 中国检察出版社 |
检察理论研究所 |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 | - | - |
民主党派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民主党派 | 直属事业单位 | ||
---|---|---|---|
民革 | 团结报社 | 团结出版社 | - |
民盟 | 群言杂志社 | 群言出版社 | - |
民建 |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 - | - |
民进 | 民主杂志社 | 开明出版社 | 开明文教音像出版社 |
农工党 | 《前进论坛》杂志社 | - | - |
致公党 | 中国致公出版社 | 中国发展杂志社 | - |
九三学社 | 学苑出版社 | - | - |
台盟 | 台海出版社 | - | - |
人民团体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人民团体 | 直属事业单位 |
---|---|
中华全国总工会 | 中国工运研究所 等 |
中国共青团 | 中国青年报社 等 |
全国妇联 | 中国妇女杂志社 等 |
中国法学会 | 中国法学杂志社 等 |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作协 | 作家出版社 等 |
部属事业单位
部门 | 事业单位 | ||
---|---|---|---|
外交部 | 外交部服务中心 等 | - | - |
发改委 | 宏观经济研究院 | 经济导报社 市场出版社 等 | 计划出版社 中国经贸导刊 等 |
教育部 |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 等 | - |
科技部 | 科技日报 代管 | 国家遥感中心 等 | - |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中国工商出版社 | 中国工商报社 等 | - |
公安部 | 公安部第一、三研究所 | 群众出版社 等 | - |
人民银行 | 中国金币总公司 | 金融时报社 等 | - |
法制办 | 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 信息中心 等 | - |
海关总署 | 中国海关博物馆等 | - | - |
1、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
尹蔚民介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四大重点分别为:
一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进程。推动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加快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奖励、考核等单项配套规定。
二要完善聘用合同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探索完善聘后管理机制,研究制定聘用合同规定。
三要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实施方案,做好首批实施准备工作。
四要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分业分类实施,提高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规范化水平。
2、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
“2012年,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有序进行,23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尹蔚民说,“2008年以来,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幅12.6%。”
对于2013年的工作,尹蔚民提出,一要完善企业工资制度。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
同时,积极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尹蔚民说,“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二要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研究建立工资调查比较制度,继续做好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试调查。
三要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果。
3、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启动
尹蔚民当日介绍,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设岗,实行公开奏,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要继续深化改革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4、事业单位人员纳入社保
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届时,全国110多万个事业单位,3153万在编人员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其养老金将面临保值增值难题。与各省市养老金结余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同样面临着贬值风险与支出压力,因此加快全社会养老金委托投资模式顶层设计迫在眉睫。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作为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呈现出改革亮点。多位专家表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此将与机关体系松绑,有望走入长期平稳增加的通道,3100万人或涨薪。
2014年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中有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引发了“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在即”的热论。然而,人社部旋即出面澄清,“《条例》只是对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至于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还需要另行研究确定。”
5、事业单位合同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之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条例》明确要求,“事业单位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立工资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这意味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最大的转变,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竞争、激励约束、权益保障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进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事业单位作为法人,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确立了双方平等人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工作人员可以自主应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职责、享有待遇。自2002年来,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2019年9月1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指定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同时规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回避的履职活动、履职回避的程序、管理与监督办法。
由于十四五公共服务指出,原则上能够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再直接举办事业单位提供; 泰安市城发公共服务外包中心是第一家专业化用于承接公共服务购买服务的专业化专营机构;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