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边特别区域 编辑

中华民国初期的行政区划

川边特别区域,中华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1914年,划康定县以西30个县(包括金沙江以西的昌都地区)为川边特别区域,受四川省节制。1935年,设西康行政督察区。1939年,西康省正式成立。

  • 建制沿革

    宣统三年(1911年),清廷准备设置西康省,由于四川保路运动兴起,辛亥武昌起义成功,清王朝颠覆,西康省的建省计划未能实现。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四川军政府成立。1912年,清朝灭亡,四川军政府改组为中华民国四川都督府,省治成都。民国二年(1913),袁世凯实行“军民分治”,将四川省分置为川西道、上川南道、下川南道、川北道、川东道、边东道、边西道,后改盆地5道名为西川道、建昌道、永宁道、嘉陵道、东川道。

    民国三年(1914),裁去边东、边西两道,划康定县以西30个县(包括金沙江以西的昌都地区)为川边特别区域,受四川省节制。

    民国七年(1918),由于军阀混战,四川实行防区制。

    1929年1月,刘湘击败杨森,占据杨森全部防地。刘文辉因援助刘湘得到刘湘永川以西防地,又兼并赖心辉的地盘。至此,四川成为“二刘”的天下。

    1935年6月,国民政府在四川正式实施行政督察区制,将全川划分为18个行政督察区(另设西康行政督察区),每区设置专员公署作为省政府的派出单位,分辖各县,以控制地方力量。自此,近20年的四川防区制宣告结束,四川全省行政得到统一。

    1939年1月1日,国民政府将原西康行政督察区(原川边特别区 )和四川省第十七、十八行政区合并,正式建置西康省,驻地康定县。 实行川、康分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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