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臣被推劾期以上亲不宜停侍卫入内议 编辑

唐代魏征所作散文

《朝臣被推劾期以上亲不宜停侍卫入内议》是唐代魏征创作的一篇散文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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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朝臣被推劾期以上亲不宜停侍卫入内议

作者:魏征

创作年代:唐代

出处:《全唐文》

作品体裁:散文

作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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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臣被推劾期以上亲不宜停侍卫入内议

窃以刑辟之设,世轻世重,防奸虑祸,异代同归。《传》曰:“舜之诛也殛鲧,其举也兴。”《书》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此乃哲王盛德,称之自远。爰逮近古,渐为深防,刑人不在君侧,虽著《礼经》,子孙缘於父祖,犹无定式。故张汤伏辜,安世为汉朝名相;嵇康就戮,延祖为晋室忠臣。是知君有刑臣之道,下无雠天之义。至於子孙,方之昆弟,爱敬不同,非无等级。考之刑宪,参详古今,科条既殊,节文又异。量轻重以原情,因亲疏以定制。疏而不漏,简而易从。示无私之心,坦至公之路。论德则可大,为法则可久。不失理,不害义,因循弗革,切为未允。至若被推劾者,期以上亲不许入内,此由罪状初发,君怒未怠,父子兄弟,义不自安,上展睿圣之心,下申恐惧之意,且不听入,未为失理,依旧不改,亦非乖谬。谨议。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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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征(580—643)字玄成,邢州巨鹿(今河北巨鹿)人,后迁居相州内黄(今河南内黄)。唐代政治家。武德时为太子洗马。贞观时历官谏议大夫、尚书右丞、秘书监、侍中,参预朝政。贞观初朝臣论政,他主张“偃革兴文,布德施惠,中国既安,四夷自服。”李世民接受他的主张,终至天下安定。后数被召见,访问得失,征尽诚献智,知无不言,其言论多载于《贞观政要》。诏修周、隋、齐、梁、陈五代史事,各史有专人负责,令魏征总加撰定,多所损益,务存简正,时称良史。以丧乱后,典籍纷杂,建议集学者校订四部书,数年之间,秘府图籍渐备;以《礼记》庞杂无序,建议重加改编,数年成《类礼》二十篇,录置内府。又主编《群书治要》。所著今存有《魏郑公谏录》五卷、《魏郑公文集》三卷、《魏郑公诗集》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