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编辑

古籍馆藏单位的认证资格

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是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方针,以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公布为契机,加强科学规划,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珍贵古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使中华民族珍贵的文献典籍永泽后世。

目录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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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性质:古籍保护单位

级别:国家级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文献典籍

保护古籍:2392部

保护单位:204个

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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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6号)的颁布,拉开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序幕。2007年2月28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古籍保护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3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选定57家(后增至59家)古籍收藏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印发了《古籍普查方案》等文件,宣布成立了由66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

自9月底开始,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名录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受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文化、文博、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统的200余家单位及个人参加申报,截止12月中旬,申报数量总计超过5000部,古籍类型除大量的汉文古籍外,还有丰富的民族文字古籍、金石碑拓、敦煌文献、舆图、竹木简等。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入选标准十分严格。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属以下两种情况的古籍暂不入选:一是专家审定时对版本存疑的,暂不入选;二是申报的版本残缺超过50%以上,其他收藏单位有同一版本全本的,暂不入选。11月初,文化部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简帛、碑帖、敦煌文献、佛经、汉文古籍、民族语文古籍、古籍保护等各学科专家,开始进行名录的初审工作。经评审委员会反复研究、审议,于12月中旬初步确定了名录的推荐名单。2008年1月7日,文化部办公厅向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发函,就名录推荐名单征求意见。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评审委员会研究后对推荐名单作了相应调整,于1月23日至29日在《中国文化报》及中国古籍保护网上向全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意见,经评审委员会再次研究,将名录推荐名单调整确定为2392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8年3月1日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种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家。这2392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有汉文古籍2282部,包括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件、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14种文字。

2020年10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共23个单位入选。

2024年6月6日,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第一至五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结果的通知。经自查自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督查核实、文化和旅游部等相关部门抽查以及专家评议会复核等环节,第一至五批共180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全部通过复核。

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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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卷帙浩繁的文献典籍。这些文献典籍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和利用好珍贵文献典籍,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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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共51个)

第一批(共51个)

国家图书馆

首都图书馆

天津图书馆

山西省图书馆

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

辽宁省图书馆

辽宁省大连图书馆

黑龙江省图书馆

上海图书馆

南京图书馆

江苏省苏州图书馆

江苏省常熟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安徽省图书馆

福建省图书馆

山东省图书馆

山东省青岛市图书馆

河南省图书馆

湖北省图书馆

湖北省武汉图书馆

湖南图书馆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

重庆图书馆

云南省图书馆

贵州省图书馆

陕西省图书馆

甘肃省图书馆

中国艺术研究院图书馆

北京大学图书馆

清华大学图书馆

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

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

东北师范大学图书馆

复旦大学图书馆

南京大学图书馆

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

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

苏州大学图书馆

中山大学图书馆

河南大学图书馆

故宫博物院

山西博物院

上海博物馆

南京博物院

浙江省宁波市天一阁博物馆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

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图书馆

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贵州省荔波县档案馆

第二批

(共62个)

第二批(共62个)

中国民族图书馆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图书馆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图书资料馆

南开大学图书馆

河北大学图书馆

山西省祁县图书馆

吉林省图书馆

吉林省长春图书馆

吉林省吉林市图书馆

吉林大学图书馆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图书馆

哈尔滨师范大学图书馆

上海师范大学图书馆

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

上海中医药大学图书信息中心

江苏省无锡市图书馆

江苏省南通市图书馆

江苏省镇江市图书馆

江苏省江市图书馆

扬州大学图书馆

浙江省杭州市图书馆

浙江省温州市图书馆

浙江省嘉兴市图书馆

浙江省绍兴图书馆

浙江大学图书馆

浙江省瑞安市文物馆(玉海楼)

安徽师范大学图书馆

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

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

厦门大学图书馆

江西省图书馆

江西省萍乡市图书馆

山东省济南市图书馆

山东省烟台图书馆

山东大学图书馆

山东师范大学图书馆

山东省博物馆

山东省青岛市博物馆

山东省曲阜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孔府文物档案馆

河南省新乡市图书馆

郑州大学图书馆

武汉大学图书馆

湖北大学图书馆

湖南师范大学图书馆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

暨南大学图书馆

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

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

重庆市北碚图书馆

西南大学图书馆

四川省成都图书馆

四川省泸州市图书馆

四川省南充市图书馆

四川大学图书馆

四川省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

贵州师范大学图书馆

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

兰州大学图书馆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拉卜楞寺图书馆(藏经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

第三批

(共38 个)

第三批(共38 个)

石家庄市图书馆

安徽中医学院图书馆

黑龙江大学图书馆

徐州市图书馆

天水市图书馆

太原市图书馆

泰安市博物馆

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

河北省保定市图书馆

辽宁大学图书馆

山西大学图书馆

浙江省博物馆

郑州市图书馆

桂林图书馆

赣州市图书馆

柳州市图书馆

华中师范大学图书馆

浠水县博物馆

曲阜师范大学图书馆

西安博物院

淄博市图书馆

安徽省博物馆

湖北省博物馆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常州市图书馆

南京市博物馆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上海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西北大学图书馆

徐州师范大学图书馆

苏州博物馆

沈阳市图书馆

金陵图书馆

宁夏图书馆

河北省图书馆

扬州市图书馆

西泠印社

文登市图书馆

第四批

(16个)

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

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

辽宁省博物馆

沈东盛蓬莱慕湘藏书馆

浙江省西泠印社

江西省庐山图书馆

江西省乐平市图书馆

江西省博物馆

河南省洛阳市图书馆

中国嵩山少林寺

湖北省襄阳市图书馆

四川师范大学图书馆

西藏自治区博物馆

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

西藏自治区罗布林卡

西藏自治区档案馆

第五批

(14个)

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

河北师范大学图书馆

辽宁省档案局(馆)

沈阳师范大学图书馆

旅顺博物馆

江苏省泰州市图书馆

河南省开封市图书馆

河南省南阳市图书馆

安徽省芜湖市图书馆

皖西学院图书馆

安徽省歙县博物馆

江西省景德镇市图书馆

四川博物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批

(共23个)

第六批(共23个)

国家博物馆

首都师范大学图书馆

天津博物馆

唐山市图书馆

哈尔滨市图书馆

沈阳市慈恩寺

鄂尔多斯市图书馆

巴彦淖尔市图书馆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安庆市图书馆

宁波市图书馆

浙江省平湖市图书馆

浙江省余姚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西安碑林博物馆

西北师范大学图书馆

西北民族大学图书馆

张掖市甘州区博物馆

四川省图书馆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图书馆

云南师范大学图书馆

青海省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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