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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谦 编辑
陆谦,古典小说《水浒传》中的人物,是林冲的多年好友,因贪图富贵站在高俅这一边,多次设计陷害林冲,后在山神庙与富安等密谋火烧草料场时被林冲撞破,死于其刀下。有关他的有第六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豹子头误入白虎堂》,第九回《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陆虞候火烧草料场》。陆谦懂得察言观色,会讨好上级。劝林冲把自己的娘子献给衙内。与这种人称兄弟,实在可悲。1998版的《水浒传》中陆谦由王全有饰演。
中文名:陆谦
外文名:Lu Qian
别名:陆虞候
饰演:王全有
性别:男
登场作品:《水浒传》
所处时代:北宋
民族:汉
籍贯:东京(今河南开封)
相关事迹:火烧大军草料场
终结者:林冲
误入白虎堂
陆谦
火烧草料场
火烧草料场时,陆谦不仅要烧死林冲,还想拾得他一两块骨头回京,到太尉和衙内跟前邀功求赏。恰巧那晚雪下得正紧,林冲离开草料场买酒去了。在山神庙里,林冲终于遇到来放火烧他的陆谦。林冲取出那口刀来,便去陆谦脸上搁着,正是‘杀人可恕,情理难容!’”陆谦告道:“不干小人事,太尉差遣,不敢不来。”林冲骂道:“奸贼!我与你自幼相交,今日倒来害我!怎不干你事?且吃我一刀!”把陆谦上身衣扯开,把尖刀向心窝里只一剜,七窍迸出血来……
有人说:“为上司干了十件好事,不如与上司同干一件坏事。”这也许就是陆谦信奉的官场哲学,他的所作所为,打的是林冲娘子的主意,是为了讨好太尉、满足花花太岁的淫欲。这是陆谦与太尉、衙内、富安等一同干的一桩坏事。正因为这是与上司一同干的,陆谦才不顾朋友的交情,才有恃无恐,才如此拼命。
死有余辜
陆虞候叫声“饶命,”吓的慌了,手脚走不动。那富安走不到十来步,被林冲赶上,后心只一枪,又搠倒了。 翻身回来,陆虞候却才行得三四步,林冲喝声道:“奸贼!你待那里去!” 劈胸只一提,丢翻在雪地上,把枪搠在地里,用脚踏住胸膊,身边取出那口刀来,便去陆谦脸上搁着,喝道:“泼贼!我自来又和你无甚么冤仇,你如何这等害我!正是“杀人可恕,情理难容!””陆虞候告道:“不干小人事;太尉差遣,不敢不来。”林冲骂道:“奸贼!我与你自幼相交,今日倒来害我!怎不干你事?且吃我一刀!”
把陆谦上身衣扯开,把尖刀向心窝里只一剜,七窍迸出血来,将心肝提在手里,回头看时,差拨正爬将起来要走。林冲按住,喝道:“你这厮原来也恁的歹,且吃我一刀!”又早把头割下来,挑在枪上。
当今社会,像陆谦这样信奉“为上司干了十件好事,不如与上司同干一件坏事”的还是大有人在的。真希望他们引以为戒,能从陆谦之死中吸取教训。陆谦是死有余辜。
央视版《水浒传》中的陆谦
1.陆谦故意谋害林冲;2.陆谦一再谋害林冲;
3.陆谦与林冲兄弟相称。
以上三点无论是谁触犯了任意一条都是不可宽恕的,所以林冲在杀陆谦时是毫不犹豫的。所以陆谦是死有余辜,对他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明道德。
教训:除恶务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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