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朝瑞 编辑

明朝中后期官员

张朝瑞张朝瑞

张朝瑞(1536年7月11日—1603年3月23日),字子祯,号凤梧,南直隶淮安府海州县(今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友谊河村)人,祖籍南直隶应天府江浦县(今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明朝中后期官员。

隆庆二年(1568年)进士,授安丘知县,后以父母相继去世而回家守丧。万历五年(1577年),补任鹿邑知县,因政绩优异,被征召入京,因得罪张居正贬为南京行人司副。历任户部员外郎、户部郎中。后出任金华知府,因政绩卓异为陆光祖所荐,升为山东济南兵备副使,兼管治河事务。当时有人提议开凿性义岭,张朝瑞反对,因此改任浙江副使。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调任浙江左参政。不久,被召任为应天府丞。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升南京鸿胪寺卿。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二月,张朝瑞去世,终年六十八岁。天启初年,追谥“靖恪”。

(概述图来: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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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张朝瑞

字:子祯

号:凤梧

谥号:靖恪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南直隶淮安府海州县(今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友谊河村)

出生日期:1536年7月11日

逝世日期:1603年3月23日

逝世地:南直隶应天府(今江苏省南京市)

安葬地:海州东门外凤凰山下

最高官职:南京鸿胪寺卿、应天府尹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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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经历

嘉靖十五年六月二十四日(1536年7月11日),张朝瑞出生于南直隶淮安府海州县(今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 他天生聪慧且恭谨,五岁便知字义,十三岁进入州学。

嘉靖四十年(1561年),张朝瑞参加应天府乡试,考中举人第八十八名。

登科入仕

隆庆二年(1568年),张朝瑞考中进士。当时海州州内有倭寇警报,商议筑城防御,张朝瑞即捐出坊金作为倡导。

隆庆三年(1569年),张朝瑞初入仕途,任安丘知县,政绩显著,受到御史的交口称赞。

隆庆五年(1571年),张朝瑞因父母相继去世而回家守丧。

万历五年(1577年),服丧期满,补任鹿邑知县。 张朝瑞到任后,更加奋发有为,对超额的赋税予以减免;对荒芜的土地进行开垦治理。他召集流民,推行乡约制度,严格管理户籍,主要目的是惠及百姓、遏制奸邪。县境一半被卫辉侵占,百姓苦于虚增的赋税,张朝瑞亲自踏勘田亩,核实情况,最终收复被侵占的土地七千余顷,于是张朝瑞的声誉在三辅地区广为传颂。

征召入京

后来,因政绩优异,张朝瑞被征召入京,本应补任给事中或御史,但当时张居正因张朝瑞著书有所讽刺而心怀不满,仅将他调任南京行人司副。 不久,他又转任户部员外郎,晋升为郎中。凡是涉及钞关皮闸等肥差,他都坚决推辞,宁愿典当衣物借贷度日,以维持日常开销。但遇到关乎国家大计之事,他则不惜心力筹划,深受户部尚书的倚重。

出任浙江

万历十六年(1588年),张朝瑞出任金华知府, 为民众储备粮食,生活用品准备充足。适逢饥荒年景,粮食价格暴涨,张朝瑞拿出府库中的金钱,高价买进粮食再平价卖出,救活了数以百万计的饥民。郡中原有先贤祠,年久失修,张朝瑞加以修缮,并扩建为崇正书院,用来祭祀宋朝的何基、王柏,元朝的金履祥、许谦,以及明朝的章懋这五位先贤。又购置二千余亩田地,聘请师儒,收藏书籍,以资教育。

万历十九年(1591年),张朝瑞以金华知府的身份入京朝见明神宗。吏部尚书陆光祖以识人著称,他挑选了六名政绩卓异的计吏(负责财政、税收的官员)请求朝廷表彰,张朝瑞也在其中。

万历二十年(1592年),张朝瑞调任山东济南兵备副使,兼管治河事务。 当时有人提议开凿性义岭,张朝瑞经过实地考察,认为此举劳民伤财,且对户部尚书的财政造成损失,实为不便。他慷慨陈词,提出“三当谋、八可已、二可患”的见解,与总河大臣杨一魁意见不合,便闭门请求离职,因此在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闰十一月被调任金华、衢州二地。而杨一魁却滥用公款,耗费无数,工程最终未能完成,朝廷上下对张朝瑞多有赞誉。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二月,湖州发生民变,上下一片哗然,朝廷又借调张朝瑞担任浙江左参政前往平息。 张朝瑞在湖州期间,罢免贪残官吏,以清静无为为治政方针,同时兴办义仓、义冢等善政。他上疏请求禁止采矿,为民众请命,在众司之前率先发声,最终使宦官屈服于舆论压力。

调任南京

后来,张朝瑞被召任为应天府丞。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五月,升任南京鸿胪寺卿。 适逢黄河西移,漕运受阻,张朝瑞认为分淮导黄之策不可取,上疏极力反对,主张堵塞黄堌口,恢复徐、鄢故道。他认为黄堌口不堵,则徐、吕二地水流不畅,江南四百万艘漕船将无法进京。

奏疏呈上后,主管财政的官员们因意见不合而犹豫不决。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二月,张朝瑞于是称病请辞,两次接到慰留圣旨,恢复原职并代理应天府尹。 张朝瑞再次任职后,政风清廉,弊绝风清,民众得以安宁。他念及士人贫困无资,曾多次为他们购置田地,此次又通过查阅旧案,搜出隐匿的五百金,用于购买良田以资助士人,如同在郡县任职时一样。他在贡院前建造避雨舍,铺设砖块整治街道,以免士人们因雨湿而受苦。南京有表忠祠,祭祀逊国诸臣,张朝瑞认为祭祀不够完备,于是查阅史志,将祭祀人数增至六十余人。祭祀仪式完成后,他亲自奉送神像入祠,并编纂《忠节录》一卷,以传颂久远。

卒于官署

万历三十一年二月十一日(1603年3月23日),张朝瑞去世,终年六十八岁。 张朝瑞去世时,家中连办丧事的钱都没有,幸好有南方一些有义气的人赶来资助,才得以入殓安葬。 张朝瑞去世后,都南京的人们都非常怀念他,认为他像胡威一样清廉得害怕别人知道,像子产一样既能爱护百姓又能教诲他们,都争相传诵他的事迹,但似乎还没有完全了解他的美德。耿定力、丁宾、祝世禄等人打算整理他的事迹上报朝廷请求赐谥号,但没有成功。

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闰六月,明神宗按照惯例给予张朝瑞抚恤典礼,并设立祭坛祭奠。

天启初年,明熹宗下诏追谥“靖恪”。

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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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张朝瑞一生历职地方,其在各地的为政功绩如下:

鹿邑:积极作为,减免超额赋税,开垦荒地,推行乡约并严管户籍以惠民生、抑奸邪。面对土地被侵占导致的重税问题,他亲自核查并收复失地七千余顷,声名远播于三辅地区。

金华:储备粮食与生活物资,饥荒时动用府库资金平抑粮价,挽救了数百万饥民。同时,他修复并扩建了先贤祠为书院,设立教育基金,促进了当地教育的发展。

山东:反对不切实际的性义岭开凿计划,以“三当谋、八可已、二可患”论据力陈其弊,与总河大臣意见不合后请辞。杨一魁继任后滥用资金,工程未果。

湖州:整顿吏治,崇尚清静无为,推行义仓、义冢等利民政策。积极为民请命,上疏禁矿,并勇于在众官之前发声,最终成功借助舆论力量迫使宦官让步。

南京:针对黄河西移影响漕运问题,提出堵塞黄堌口恢复故道的主张,因财政官员意见分歧而请辞,后被慰留并代理应天府尹。复职后,清廉执政,关心士人贫困,购置田地资助,并改善贡院环境。同时,完善南京表忠祠祭祀,增加祭祀人数。

经济

张朝瑞认为社仓之制乃古人良法。在民为邦本,食为民天社会里,水旱凶荒不时而至,官仓积谷有限,备荒善策必须参酌社仓事宜,倡议各保甲、乡约创立社仓,诚心劝谕各村士民,使其都知道倡建社仓之利,以期民人情愿出谷,并制定了一些旌奖标准。如此日积月累,则以一村之粮,足以赡养一村之民。青黄不接之时,出放社谷,归谷时加息十二,小饥减半,大饥全部蠲免。大稔年景,令各村权宜添入。同时,他担心推行过程中出现的奸民负骗、官司挪移等弊端,建议府县颁给印文簿于乡约正副,每岁进行稽查。每年于本乡选择一位公直殷实者管理社仓,并免其火夫丁差,以示酬劝。这样即便遇有水旱灾荒,以此之谷加之官谷共同赈恤,则贫者不患艰食,富者免于劝借,盗贼亦可因之匿迹,社会秩序得以安宁。基于此,张朝瑞制定了社仓运行的具体办法:

1.

设立社仓。大凡在秋季丰收之时,可以每亩田地量出半升谷子,或者全乡各户,富有的家庭以石(古代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为单位计算,贫困的家庭以升斗为单位计算,都上报数量,由约正(乡约之长)和副约(乡约之副)登记在簿,再由保长(乡村保甲制中的负责人)收入社仓。每年春天有缺粮的人,可酌情借贷,并在保长处会同约正和副约,签订借款合同,登记在簿籍上。秋收之时,需加二分利息归还。但借谷者,也不得超过十石之外。 2.

每当遇到年景饥荒,劝导大户人家借贷。这是因为官府的粮食有限,各村又没有义谷的缘故……而且,出于道义出借粮食,让本乡之人都感激其恩惠,也是处理富人与邻里关系的一种方式。否则,富人本就是众人所忌的,如果一心吝啬,就会阻碍善举,设若遇到凶荒之年,岂能独自保全其财富呢? 3.

虽然出谷并非贫者之事,但在年景丰收之时,无论是一斗还是二三斗,都应量力而行,捐出粮食。这样,在荒年时可以揭借义谷,也有数倍的利益。如果丰收之年连一斗谷都不肯出的人,在荒歉之年,义谷和官粮都不应给予。 4.

各乡原有土神庙,有社祭之礼,但风俗崇尚奢侈,因此迎神赛会,花费巨大,不仅亵渎了神明,还可能引发事端。从今以后,乡约将举行活动,一切奢侈行为都将被禁止。如果有人愿意施舍,希望神明保佑,那么这笔钱就可以作为香钱,自行向神明祷告,并登记在乡约簿上,积累为义谷,以救济贫困之人。这样岂不是神人两得吗?……如果有贫困到无法生活,或者丧葬无法举办的人,也可以从义谷中量情给予帮助,但必须会众公议后动支,并详细登记在簿,以备查核,不得徇私滥支。 5.

各村缴纳谷子时,如果社仓尚未准备好,可以暂时借用民间空房收贮,待社仓建好后再行移入。或者如果乡村空旷,看守困难,有人不愿建立社仓的,也可以公议积贮,从其方便。 6.

借贷粮食固然要公平合理,但也要考虑到可能丢失的风险。因此,每年支借之时,必须会众公议,衡量其可借数量,方可托保借贷。如果有人轻率地借贷给游手好闲、无赖之人,导致损失,或者有人强取豪夺、奸诈贪婪,以私恩为借口借贷,都将在收管人名下追赔。对于收管人,如果有捏造花名册、私自收取好处费的行为,众人将共同呈报官府追罚。如果出入公正公开,每年也应给予适量的报酬,以酬谢收管之劳。

历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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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朱翊钧:惟尔才裕通方,守严一介。花封荐历,粉署延登。剧郡留惠爱之声,名藩著旬宣之绩。志每廑乎民瘼,疏切徙薪;虑更急于河防,谋深拯溺。爰正同文之席,实需向用之阶。中道遽殂,空囊若洗,清白独贻,尔无愧已。特酬劳于祭典,亦风节于将来。 (《谕祭张朝瑞文》)

焦竑:公气色恬穆,鲜所见喜怒,乃至违上守巳,奇祸不折,危议不摇,殆庶几社稷臣之风,而廉吏不足以概公矣。平生面目严冷,交游间正色直言,不作寒暄语。扬历三十年,不以竿牍一通于津要,以此自立,亦以此不合于时,然公为悔也。 (《中宪大夫南京鸿胪寺卿张公朝瑞墓表》)

叶向高等:礼臣称其清畏人知,晦而明用,历官至京堂,仕宦三十载,卒之日无以为殓,真所谓忘身忘家,尽瘁无二者云。 (《明神宗实录》)

万斯同等:朝瑞勤学励行,风格轶群。 (《明史稿》)

张廷玉等:邹智刘台魏良弼周天佐、杨允绳、沈炼、杨源、黄巩、杨慎、周怡、庄鹔、冯应京皆以直谏,孟秋、张元忭、曹端、贺钦、陈茂烈、马理、陶望龄皆以学行,张铨以忠义,李梦阳文章,鲁穆、杨继宗、张朝瑞、朱冠、傅新德、张允济皆以清节,杨慎之文宪,庄鹔之文节,则又兼论文学云。 (《明史》)

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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辈分

关系

姓名

简介

先辈

曾祖父

张俊

——

祖父

张通

曾任典史。

父亲

张昶

号伊湖,累赠中宪大夫、南京鸿胪寺卿。

嫡母

孟氏

赠恭人。

继母

王氏

赠恭人。

生母

钟氏

赠恭人。

平辈

妻子

葛氏

封恭人。

子辈

长子

张应濯

——

次子

张应泰

——

三子

张应浚

——

参考资料: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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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瑞著作主要有《孔门传道录》《贡本末》《皇明贡举考》《南国贤书》《宋登科录》《金华荒政志》《崇正书院志》《邹鲁水利记》《常平仓纪》等书,以及疏稿、文集、族谱等。

后世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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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瑞墓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孔望山南麓,凤凰山旁。其墓原是土冢,于1958年整地中被平,墓前有牌坊和人、马、犼、羊等石雕,并多被毁坏,现仅存石羊和石犼两件。牌坊横额有文不全,碑文:“……夫南京鸿胪寺卿张公……”。

史料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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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朝献徵录·卷七十六·中宪大夫南京鸿胪寺卿张公朝瑞墓表》

《明史稿·张朝瑞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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