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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芦笋 编辑
曹县芦笋,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曹县土壤有机质含量、速效磷、速效钾含量比较高,土壤持水量60~80%,适宜芦笋栽培,出产的曹县芦笋具有笋尖不开散,表面光滑,肉质洁白细嫩等特定品质。
2018年2月1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曹县芦笋”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曹县芦笋
产地名称:山东省菏泽市曹县
品质特点:笋尖不开散,表面光滑,肉质洁白细嫩
地理标志: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国家农业部第2651号公告
批准时间:2018年2月12日
外在感官特征
曹县芦笋产品具有笋尖不开散,表面光滑,颜色白色,肉质洁白细嫩等特定品质。
内在品质指标
每100克曹县芦笋中,蛋白质含量≥1.5%,粗纤维≦1.6%,维生素C≥14毫克/100克,砷≥0.004毫克/千克,镁≥13毫克/100克,钙≥23毫克,钾≥160毫克/100克。
土壤地貌
曹县芦笋
水文情况
曹县芦笋分布范围内,水质清洁无污染,灌溉条件较好。境内河道纵横交错。一般年份降水近700毫米,土壤持水量60~80%,适宜芦笋栽培。
气候特点
曹县芦笋
曹县芦笋
2003年,随着芦笋种植效益的提高,面积逐年扩大。曹县县委、县政府提出发展芦笋产业,成立芦笋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使曹县芦笋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同年,曹县被国家农业部命名为“中国芦笋之乡”。
2005年,曹县完成由国家科技部、质检总局批准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芦笋标准化技术研究》。
2014年,曹县芦笋产业产值超过60亿元。
2015年,曹县芦笋种植面积近20万亩,年产优质芦笋18万吨。
2018年,曹县芦笋种植面积达8000平方千米。
2018年2月1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曹县芦笋”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20年7月27日,曹县芦笋入选中欧地理标志第二批保护名单。
地域保护范围
曹县芦笋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南至黄河故道、北临成武县,苏集、青堌集、闫店楼、朱洪庙、砖庙五个乡镇,地理座标为东经115°25′~115°48′北纬34°35′~34°58′,,海拔为41~60米之间,区域面积1860平方千米。
质量技术要求
特定生产方式
曹县芦笋
(2)品种选择及生产控制:根据曹县土壤条件、气候条件、技术条件及市场的要求,主要着眼于供需关系,并考虑到芦笋的加工、储藏、运输、出口等要求,在原有当地品种的基础上,选育适宜曹县自然条件、具有丰产、质优和抗逆性强等特点的品种。严格控制生产过程的管理,特别是对土壤、施肥、灌溉、以及病虫害防治的管理。
(3)采收:芦笋以笋尖不开散,采收长度根据客户要求确定,外界气温在25℃度以下,要求每天早晨或傍晚采收1次,30℃以上每天早、晚各采收一次,并在每次采收时应将所有符合标准的嫩茎全部采收。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1)曹县芦笋生产地环境条件需符合NY5110-2002《无公害产地环境条件》要求,产品质量符合NY/T5109-2005《无公害食品》的要求。
曹县芦笋
(3)运输与贮藏:贮藏与运输应符合NY/T 1056-2006《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的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装运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在运输过程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防冻和通风,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长途运输及贮藏过程中,温度应控制在2~5℃,湿度控制在90~95%。
专用标志使用
曹县芦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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