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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罗汉参 编辑
单县罗汉参,山东省菏泽市单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单县罗汉参具有降血糖、降血压、防止骨质疏松抗衰老,增加脂质排泄自然减肥,促进有益菌生长润肠通便,排毒抗癌等六大保健功能。单县罗汉参外表土黄色,呈圆球形或不规则圆形,有环状轮纹,肉质洁白细腻,熟食清香甘美。
2013年12月3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杜马百合”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单县罗汉参
产地名称:山东省菏泽市单县
品质特点:环状轮纹,肉质洁白细腻,熟食清香甘美
地理标志: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46号
批准时间:2013年12月30日
外在特征
单县罗汉参
品质指标
单县罗汉参肉质洁白细嫩,干物质中含淀粉≥25.5%,蛋白质≥5.3%,维生素C≥18毫克/100克,Zn≥7.4毫克/千克,硒≥0.12毫克/千克,铁21.7毫克/千克。
土壤地貌
单县罗汉参
水文情况
单县罗汉参种植基地范围内,水质清洁无污染,灌溉条件较好。南有山东省第二大平原水库—浮龙湖水库及引黄干渠,北有常年丰水的东鱼河,境内河道纵横交错。一般年份降水近700毫米,土壤持水量60%-80%,适宜罗汉参栽培。
气候情况
单县罗汉参
单县罗汉参
2006年3月成立了单县罗汉参产业协会,按照市场规律有组织、有秩序、有计划的发展罗汉参生产,截止2017年全县罗汉参种植面积达3150亩,涉及5个乡镇12个行政村,使之成为单县经济作物产业支柱。
单县罗汉参获得了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被收录《山东农业名优特产》一书。
地域保护范围
单县罗汉参
质量技术要求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AGI2013-03-1309。
质量安全规定
“单县罗汉参”应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GB3059-1996大气质量标准 GB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3838-1998国家地面水质量标准 GB4285-1989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单县罗汉参生产区内及附近要求无工业污染,区内及周围无污染水源,无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环境条件符合“NY5110—2002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条件”要求。
2、品种选择:选择适合本地种植的产量高、品质好的华福1号和华福2号品种。
3、生产过程管理:“单县罗汉参”生产采用无公害罗汉参生产技术规程。在生产过程中要求繁殖材料、肥料、农药等投入品来源可靠。①病虫害的防治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坚持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无害化治理原则。②实行一年一轮作;平衡施肥;采用科学管理,改善田间小气候。 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使用剧毒、高度、高残留农药。农药使用应符合GB4285和GB/T8321的规定。农药交替使用,严格按照农药安全间隔期用药。
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的规定:在农药安全间隔期后适时采收,采收所用工具要清洁、卫生、无污染。
5、鲜果储存方法:果与散湿土分层交替堆放,鲜果层厚8-10厘米为宜,堆放不超过50厘米,也可放于地窑中。
6、生产记录要求:如实记录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日期、收获日期、质量检测情况、销售情况、生产记录等。建立生产管理档案,以备查阅。
专用标志使用
地域保护范围内的“单县罗汉参”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单县罗汉参”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图案,须向单县天祥罗汉参专业合作社提出申请,并按照“单县罗汉参”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符合规范要求的产品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包装用材料及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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