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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林遗址 编辑
刘林遗址,位于江苏省邳州市戴庄镇火石埠西南的邳苍分洪道内,为新石器时期的遗址,1957年被发现,1960年、1964年,两次一共揭露4025平方米,总面积约24000平方米。
刘林遗址的文化层堆积分属两个时代。上层为汉代,发现有汉墓等遗迹;下层为大汶口文化堆积。遗迹主要为墓葬,也有零星的烧土面、灰坑和灰沟,出土遗物以陶器为主,还有石、骨、角、牙器等。陶器中的彩陶钵、骨角器中的骨雕简和獐牙勾形器、牙器中的猪头形牙饰等。
2013年3月5日,刘林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刘林遗址
地理位置:江苏省邳州市戴庄镇火石埠西南的邳苍分洪道内
所处时代:新石器时代
占地面积:约 24000 m²
保护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编号:7-0145-1-145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59年,南京博物院调查发现该遗址,遗址地面稍稍高于附近地表。
1960年、1964年,南京博物院先后两次对该遗址进行了正式的考古发掘,两次一共揭露4025平方米。
刘林遗址
通过对刘林遗址地层和出土器物的研究,将其分为早晚两期,两期之间器物及文化特征具有明显的连续性。刘林遗址的文化性质与邳州大墩子、新沂花厅同属于大汶口文化,根据墓葬陶器组合及器形的演变,结合大汶口文化的年代,可以推断刘林遗址的时代为大汶口文化早期,具体为公元前4300年~公元前3500年左右。通过对这一处新石器时代氏族公共墓地的研究,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组织形式。墓葬随葬器物的多少反映了当时已经出现贫富分化,出土的生产工具也说明男子在当时生产已经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部分男女夫妻合葬墓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已经进入了父系氏族社会。
刘林遗址出土器物
名称由来
遗址在发掘前,原是刘姓的墓地,因长有一片松林,俗称刘林。江苏省文物考古队经研究确定,这一古文化层系新石器时期的文化遗址,年代约在原始氏族社会的后期,命名为刘林遗址。
位置信息
刘林遗址位于江苏省邳州市戴庄镇火石埠西南的邳苍分洪道内。
火石埠村
交通信息
自驾:从邳州市出发经环城北路—S270—连共线—火石埠村—刘林遗址,全程大约38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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