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江 编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

陈春江陈春江

陈春江,男,蒙古族,1971年5月生,内蒙古科左中旗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副研究员。

现任陕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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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陈春江

国籍:中国

民族:蒙古族

籍贯:内蒙古科左中旗

出生日期:1971年5月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人物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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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7-2012.09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处长

2012.09-2016.07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副主任、党组成员;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6.07-2017.04 天津市宁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2017.04-2017.05 天津市和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2017.05-2020.01 天津市和平区委副书记、区长

2021.01-2023.01 历任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司长,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

2023.01-2023.09 商务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

2023.10-2023.11 陕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23.11- 陕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

担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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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职务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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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0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闭幕会)召开经表决,决定任命陈春江为陕西省副省长。

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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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外事、港澳事务及“一带一路”建设、自贸试验区、综合医疗改革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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