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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科 编辑
兵科
官署名。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年)置,设给事中二人。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十人。南京亦置。永乐年间,六科自为一署。掌监视武臣贴黄诰敕及兵部引选之请旨、武官领文凭之画字等事宜。清代沿置,设都给事中满、汉各一人,左、右给事中满、汉各一人,汉给事中二人。康熙定置掌印给事中满、汉各一人,给事中满、汉各一人。职掌稽核军政、注销兵部、銮仪卫、太仆寺等衙门文卷之事。雍正元年(1723年)改隶都察院。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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