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廉方正 编辑

清代特诏举行的制科之一

孝廉方正,清代特诏举行的制科之一。自雍正时起,新帝嗣位,诏直省府、州、县、卫各举"孝廉方正",赐六品章服,备召用。

孝廉方正

解释: 1.乾隆以后,定荐举后送吏部考察,授以知县等官及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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