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项令 编辑

《后汉书·酷吏传》文章

强项令强项令

指东汉光武帝时洛阳令董宣。董宣为洛阳令时,湖阳公主苍头杀人,匿于主家。后公主出行,用他为骖乘。董宣候之于途,驻车扣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杀之。主诉于帝,帝大怒,召宣欲棰杀之。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即以头击楹,帝令小黄门止之,使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因敕强项令出。……葬以大夫礼。事见《后汉书·酷吏传》。

基本信息

编辑

作品名称:强项令

出处:《后汉书·酷吏传》

作者:范晔

注释:硬脖子县令

作品原文

编辑
董宣,字少平,陈留圉人(1)也。┅┅后特征(2)为洛阳令。时湖阳公主(3)苍头(4)白日杀人,因匿主(5)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骖乘(6)。宣于夏门亭(7)候之,乃驻车叩马(8),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9),叱奴下车,因格杀(10)之。主即还宫诉帝(11)。帝大怒,召宣,欲箠杀(12)之。宣叩头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13),而纵奴杀良人(14),将何以理(15)天下乎?臣不须箠,请得自杀。”即以头击楹(16),流血被(17)面。帝令小黄门(18)持之,使宣叩头谢主(19),宣不从,强使顿(20)之,宣两手据(21)地,终不肯俯。主曰:“文叔(22)为白衣(23)时,臧亡匿死(24),吏不敢至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25)?”帝笑曰:“天子不与白衣同。”因敕(26)强项令(27)出。赐钱三十万。宣悉(28)以班(29)诸吏。由是搏击(30)豪强,莫不震栗(31)。京师号为“卧虎”。歌之曰“桴鼓不鸣(32)董少平。”

在县五年。年七十四,卒于官。诏遣使者临视(33),唯见布被覆尸,妻子(34)对哭,有大麦数斛,敝车一乘。帝伤之,曰:“董宣廉洁,死乃知之。”以宣尝为二千石(35),赐艾绶(36),葬以大夫礼。

创作背景

编辑
节选自《后汉书·酷吏传》。题目是编者加的。《后汉书》是一部记载东汉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并称“四史”盛行于世。

注释

编辑
(1)陈留郡圉地人。陈留,汉代郡名,在今河南开封。圉(yǔ),地名。在今河南杞县。

(2)征召。

(3)汉光武帝刘秀的姐姐。

(4)奴仆的通称。

(5)公主的简称,这里指湖阳公主。

(6)陪乘。

(7)指夏门外的万寿亭。夏门,洛阳城北面的门。

(8)拦住车马。驻,停留。叩,拉住,勒住。

(9)大声数说公主的过失。大言,大声说。数(shǔ),列举(罪状或过失)。

(10)打死。格,击打。

(11)指汉光武帝刘秀。

(12)用鞭子打死。箠(chuí),行刑的鞭子或棍子。

(13)复兴。这里指刘秀建立东汉王朝,恢复了刘汉的统治。

(14)平民,百姓。

(15)治理。

(16)柱子。

(17)通“披”,盖,覆盖。

(18)汉代低于黄门侍郎以及的宦官。后泛指宦官。

(19)向公主谢罪。谢,认错。

(20)叩头。

(21)按,撑。

(22)汉光武帝刘秀的字。

(23)平民,百姓。

(24)藏匿逃亡犯和死刑犯。臧(cáng),藏匿。写作“藏”。

(25)威严不能施加给一个县令吗?行,施行,施加。

(26)(皇帝)命令。

(27)硬脖子县令,指董宣。强,硬。项,脖子。强项,指不肯随便向人低头。强项令是刘秀赐给董宣的称号。

(28)全,全部。

(29)通“颁”,分发。

(30)捕捉打击。

(31)害怕的发抖。栗,发抖。

(32)意思是没人击鼓鸣冤。枹(fú),鼓槌。

(33)察看,视察。临,居上视下。

(34)妻子和儿子。

(35)年俸二千石粮食。古代官俸的计量单位。

(36)系印纽的绿色丝带,二千石以上官员用。

译文

编辑
董宣,字少平,陈留郡圉地人。……后来被特例征召为洛阳县令。当时湖阳公主的家奴白天杀了人,于是藏匿在公主家里,官吏无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门,而用这个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门外的万寿亭等候,拦住公主的车马,用刀圈地,大声数落公主的过失,呵斥家奴下车,接着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宫里向光武帝告状。光武帝极为愤怒,召来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头说:“希望乞求说一句话再死。”光武帝说:“想说什么话?”董宣说:“皇上您因德行圣明而中兴复国,却放纵家奴杀害百姓,将来拿什么来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需要鞭子打,请求能够自杀。”当即用脑袋去撞击柱子,顿时血流满面。光武帝命令宦官扶着董宣,让他向公主磕头谢罪,董宣不答应,光武帝命宦官强迫他磕头,董宣两手撑地,终究不肯就范。公主说:“过去弟弟做百姓的时候,隐藏逃亡犯、死刑犯,使官吏不敢到家门。现在做皇帝,威严不能施加给一个县令吗?”光武帝笑着说:“做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样。”于是下令放了硬脖子县令(注:即为“董宣”),赏赐了他三十万钱。董宣把它全部分给手下众官吏。从此捕捉打击依仗权势横行不法之人,没有谁不害怕得发抖。京城称之为“卧虎”。人们歌颂他说:“董宣在时没有人击鼓喊冤。”

董宣当了五年洛阳县令。七十四岁时,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见布覆盖着尸体,董宣的妻子和儿子相对而哭,家里只有几斛大麦,一辆破车。光武帝知道后很伤心,说:“董宣廉洁,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经做过俸禄为二千石的官员,便赏赐系印钮的绿色丝带,并按大夫的礼节安葬。

中心

本文通过叙述董宣严格执法,格杀公主家奴,并且宁死不向公主谢罪的事。赞扬了他不畏权贵、秉公执法的精神。

作品鉴赏

编辑
董宣是东汉一个执法严格的官员,被刘秀赏赐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强项令”,意思是脖子刚强、不肯低头的县令。他为官正直廉洁,秉公执法,不畏权势,不仅赢得了汉光武帝刘秀的信任,敢于大胆任用他,而且也受到当时人们的称颂。他的事迹被写进了《后汉书·酷吏列传》,流传至今。

本文通过介绍董宣执法的故事,赞扬了他刚正不阿、执法严明、清廉的优秀品质,侧面反映出刘秀知过能改、爱才的特点。

文章结构精巧,情节跌宕起伏,令人感动震惊,更令人深思回味。以人物的语言和动作为主塑造人物形象,语言精练、详略有致。作者在记叙故事过程中客观地交代故事,不加以议论。

作者简介

编辑

范晔(398—445)范晔(398—445)

范晔(398—445),字蔚宗,南朝宋顺阳(今河南淅川县东南)人,晋豫章太守范宁之孙,宋侍中范泰之子。因出继堂伯范弘之,得袭封武兴县五等侯。年轻时曾入刘裕子义康部下为冠军参军;刘氏代晋称帝,封义康为彭城王,晔入补兵部员外郎,出为荆州别驾从事史。元嘉五年(428),因父丧去官;服阙后,为征南大将军檀道济司马,领新蔡太守,迁尚书吏部郎。元嘉九年冬,因在彭城太妃丧葬期间聚会酣饮,以听挽歌为乐,左迁宣城太守;后复迁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元嘉二十二年九月,因与散骑侍郎孔熙先兄弟等谋立义康,为丹阳尹徐湛之告发,于同年十二月以谋反罪被处死。

晔少承家学,博学多才。据《宋书》本传,“(晔)少好学,博涉经史,善为文章,能隶书,晓音律。……性精微有思致,触类多善,衣裳器服,莫不增损制度,世人皆法学之”。晔一生以“仁为己任,期纾民于仓卒”(见《后汉书·荀 彧传论》),虽杀身亦在所不惜,故无意于文名“常耻作文士”。然所著《后汉书》体大思精,其中包括十纪、十志(未成)、八十列传,是继《汉书》后记载自东汉光武帝刘秀至献帝刘协近二百年史事的重要史书。其《列女传》、《文苑列传》、《逸民传》、《党锢传》、《宦者传》等,或填补旧史空阙,或反映一代风尚,足称良史。由于范晔生前未完成全书,后梁代刘昭为之作注时取司马彪《续汉书》之八志补入,成今本一百二十卷。

下一篇 僮仆

上一篇 光武帝临淄劳耿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