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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滋 编辑
刘滋(729年—794年),字公茂,徐州彭城(今江苏徐州)人。
出身彭城刘氏。左散骑常侍刘知几之孙。父刘贶,开元初为左拾遗,父子仍代为史官。刘贶依刘向《说苑》撰《续说苑》一十卷以献,唐玄宗嘉之。
无几,丁母丧,服除,迁屯田员外郎,转司勋员外郎,判南曹,勤于吏职,孜孜奉法。迁司勋郎中,累拜给事中。从幸奉天,转太常少卿,掌礼仪。唐兴元元年,改吏部侍郎,往洪州知选事。时京师寇盗之后,天下蝗旱,谷价翔贵,选人不能赴调,乃命滋江南典选,以便江、岭之人,时称举职。
贞元二年,迁左散骑常侍、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在相位无所启奏,但多谦退,廉谨畏慎而已。
三年正月,守本官,罢知政事。
四年,复为吏部侍郎。
六年,迁吏部尚书。窦参以宰相为吏部尚书,换刑部尚书。无何,御史台劾奏滋前在吏部选人渝滥,诏夺金紫阶。滋有经学,善持论,性廉洁刻苦,嫉恶,掌选多所发擿更代,诈伪者尤畏之。
刘滋
唐贞元十年(794)十月卒,时年六十六,赠陕州大都督。祖父:刘知几,字子玄,赠汲郡太守、工部尚书,谥号“文”。
父亲:刘贶,历任起居郎、左拾遗。
长兄:刘浃。
儿子:刘约。
儿子:刘绪。
侄子:刘敦质,刘浃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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