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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芳家宅 编辑
陈芳家宅,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溪村,包括陈芳故居、石牌坊群和陈氏墓园,是清朝建筑遗存。
陈芳故居总占地面积约574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包括陈公祠一座、大屋三座、洋房和花厅各一座;石牌坊群原为三座,现存两座和一座牌坊台基,均为三间三楼式石牌坊;陈氏墓园内葬有陈芳妣陈母李氏安人以及三子陈庚虞、长孙陈永安等,石砌灰砂墓,坐北朝南,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陈家故居建筑风格中西合璧,其结构为中式,但在装饰中融入了许多西式元素,无处不雕花、无处不刻花。石牌坊群南座为“乐善好施”坊,中座为“急功好义”坊,北座为“乐善好施”坊。坊身雕刻瑞兽、花果、人物、书法和八仙图案,石牌坊有着中西合璧的艺术造型,恰到好处的力学结构和雕刻装饰,是广东现存罕见的坊式建筑。陈芳家宅见证了近现代珠海的历史变迁,这里曾是辛亥前山新军起义、同盟会会员联系新军官佐策划起义的集结地,也是抗日战争时期凤凰山抗日民主政权筹建场所。陈芳家宅是广东地方建筑的代表之一,是融中西方建筑艺术风格为一体的建筑精品,是研究广东地方史、华侨史及民俗的宝贵实体材料。
2006年5月,陈芳家宅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陈芳家宅
地理位置: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溪村
所处时代:清朝
占地面积:约 5742 m²
保护级别: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编号:6-687-3-390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建石牌坊群。
20世纪90年代末,落实侨房政策的陈芳后人自愿将陈芳家宅交给市政府进行开发性利用和经营。
陈芳家宅
陈芳故居
陈家故居从右到左由陈芳故居、家丁楼、占五陈公祠及耳房、陈庚虞大宅、陈龙大宅遗址、陈芳老宅遗址组成,周围筑围墙,东西两角设置哨楼。建筑风格中西合璧,其结构为中式,但在装饰中融入了许多西式元素,无处不雕花、无处不刻花。家宅的许多建筑材料都是陈芳的儿子唐尼从夏威夷运来。院内,大屋、洋房、花厅间皆有走廊相连,门窗上装饰着彩色玻璃,随处可见精美的木雕、砖雕,流光溢彩,颇具异国气质。陈芳为了怀念在夏威夷生活的时光,同时也为了招待港、澳商界朋友,在家中修建了一座家庭舞厅。舞厅是陈家大院建筑物里中西合壁最突出的地方,舞厅外侧两面墙都采用了罗马式的拱门设计,底部栏杆用中国古典式花瓶柱支撑,地上用抛光打磨的大理石方块拼成。他还从夏威夷引种九里香、菠萝蜜植于过廊,充满夏威夷风情。
石牌坊群
石牌坊群
陈氏墓园
陈氏墓园
陈氏墓园由“胜地佳城”碑刻、八角亭、石板路等组成,西洋风格的墓园在珠海罕见。“胜地佳城”碑刻由民国时期广东督军莫荣新题写。
陈氏大宗祠、梅溪大庙
陈氏大宗祠
陈芳(1825~1906年),字国芬,广东省香山县下恭都杨梅斜村(今珠海市前山镇梅溪人)。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开始在夏威夷经商,成为华侨中第一个百万富翁,被誉为“商界王子”。清咸丰七年(1857年),陈芳娶夏威夷国王之妹为妻,被选举担任夏威夷国会议员。清光绪七年(1881年),陈芳被清政府光绪皇帝钦命为中国首任驻檀香山总领事。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陈芳变卖60万美元家产归国,在澳门兴办酒店,养殖荷兰牛。陈芳在家乡建造房屋时,花费巨资整理村容,清光绪帝曾赐其“乐善好施”旌碑。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逝于澳门,葬于故乡梅溪村。
遗址碑
地理位置
陈芳家宅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溪村。
陈芳故居
交通信息
自驾:自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开车前往陈芳家宅,路程约5.1千米,用时约1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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