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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树遗址 编辑
桂花树遗址,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大沟口村、松滋市与公安县交界的王家大湖南部的台地上,面积约17万平方米,是新石器时代遗址。
桂花树遗址,1974年,发现,同年湖北省博物馆等进行试掘。文化堆积厚达2.5~5.5米。文化内涵以大溪文化为主。石器采用了切割、钻孔等技术,器形规整,有铲、斧、锛、凿、雕刻器等。陶器数量多,器形有鼎、碗、钵、簋、盘、豆、罐、瓮、壶、双腹杯、直筒瓶、器盖、器座等。部分红陶器器表或上部施有深红色的彩衣。其它还出有玉刀、玉镯、玉璜、玉坠、陶球等。考古发掘还发现了少量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的文化遗存。桂花树遗址首次明确了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的叠压关系,使得研究者准确地把握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在器物类别组合上的区别,并首次将龙山时代的遗存命名为“湖北龙山文化”,客观上推动了石家河文化的研究。
2013年3月5日,桂花树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桂花树遗址
地理位置: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大沟口村、松滋市与公安县交界的王家大湖南部的台地上
所处时代:新石器时代
保护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编号:7-0338-1-338
桂花树遗址面积约17万平方米,地表普遍是一层芦苇和洪水冲积的细沙。文化堆积厚达2.5~5.5米,文化内涵以大溪文化为主,还发现了少量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的文化遗存。
地层堆积
地层堆积剖面图
墓葬
由于扰乱严重,多数墓葬已无法辨认墓扩和葬式,只有两座,仅存底部。M1,长1.25米,宽0.6米,葬式为仰身屈肢葬,上身仰直,双腿屈向胸前,双手抱臀部。M2,长1.5米,宽0.6米,为一合葬墓,其中三个头骨成品字形放置,旁置几根肢骨,还有一头骨与随葬物品置于一起。骨架腐朽成粉状。
桂花树遗址出土文物
桂花树遗址出土文物
桂花树遗址出土文物
第二层陶片以灰陶为主,纹饰有篮纹、方格纹、附加堆纹和镂孔等。主要器形有鬶、豆、篮纹罐、高柄杯等。此层镂孔器增多。就上述特点来看,它区别于大溪文化和屈家岭文化,而与河南龙山文北化有不少相似之处,同时又具有一些地方特色,暂称为“湖北龙山文化”。
石器
石器采用了切割、钻孔等技术,器形规整,有铲、斧、锛、凿、雕刻器等。
陶器
陶器数量多,器形有鼎、碗、钵、簋、盘、豆、罐、瓮、壶、双腹杯、直筒瓶、器盖、器座等。部分红陶器器表或上部施有深红色的彩衣。
其它还出有玉刀、玉镯、玉璜、玉坠、陶球等。
地理位置
桂花树遗址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大沟口村、松滋市与公安县交界的王家大湖南部的台地上。
大沟口村民委员会
交通信息
自驾:自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人民政府开车前往桂花树遗址,路程约34.5千米,用时约3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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