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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崖土司城址 编辑
唐崖土司城址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唐崖镇,背靠玄武山,面临唐崖河,遗址所在地古属施州,主要族群为自古定居于此的土家族,元末起由覃氏土司世袭统治,管辖领地600平方公里。
唐崖土司城始建于元朝至正十五年(1355),鼎盛于明天启年间,废止于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 共历16代18位土司,计381年。城址占地总面积74万平方米,主要遗存有张王庙、“荆南雄镇”牌坊、衙署、大寺堂、土司墓、采石场、营房、桥上桥、院落、道路等自然景观遗存。
唐崖土司城址格局清晰,功能完备,保存完整,为西南地区最具代表性的土司城址之一,对研究中国土司制度和土家族的历史文化具有重要价值。 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7月,在德国波恩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9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中文名:唐崖土司城址
馆藏地点:咸丰县
所属年代:元朝至清朝
出土地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文物批次: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批准时间:2006年5月
编号:Ⅰ-163
面积:约 740000 m²
修建过程
衙署区遗址
元代后期(14世纪),唐崖土司城草创。
明洪武年间(1368-1398),唐崖土司随湖广土司叛乱被平,治所废毁。
唐崖土司城衙署复原模型
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石人石马刻成。明朝天启四年(1624),“荆南雄镇”牌坊建成。明天启年间(1621-1627),张王庙建成。明崇祯年间(1628-1644),唐崖城主要格局三街十八巷、大衙门建筑群、大寺堂等主要建筑建成。明崇祯三年(1630),田氏夫人墓及牌坊立。
清雍正十三年(1735),唐崖土司城废弃。
乾隆八年(1743),施南府通判(驻唐崖司)岑映奎就任后即主持重修了颓圮的张王庙;嘉庆十二年(1807)唐崖汛把总龚宏基主持修缮了张王庙;光绪四年(1878)唐崖官民再次重修张王庙。
保护管理概况
唐崖土司城址经历了各级政府长期的保护管理:
1978年,经咸丰县文物部门调查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
1983年,修建张王庙罩马亭。
1986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咸丰县文物部门调查掌握了大量的文物背景资料,收集了“唐崖长官司印”等若干文物;被咸丰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988年,被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0年,对土司城院墙进行了维护加固,在土王墓和田氏夫人墓周围新修了围墙和铁门。
1992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维修石牌坊、土王墓及田氏夫人墓。
1993年,树立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牌。
2000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唐崖土司城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2001年,维修土王墓、牌坊、张王庙等处的排水沟,对院墙、街巷的垮塌、损毁部分进行了维修;同年,咸丰县文物管理所再次在此进行了重点调查,收集到部分散落在民间的文物。
2003年,咸丰县政府制定了《唐崖司文物保护管理守则》《旅游须知》等地方性管理办法,约束居民和旅游者的行为,加强文物保护的法制宣传。
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1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其进行了局部考古发掘,进一步探明了城址的分布范围、整体布局和局部建筑结构。
2012年11月,唐崖土司城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2013年,《唐崖土司城址保护管理办法》《唐崖土司城址保护管理规划》公布实施。
2013年3月1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正式致函国家文物局,申请将唐崖土司城址列入2015年国家申遗项目 。
2015年7月5日,唐崖土司城址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唐崖土司城址
土司城在山水秀丽的唐崖河西岸玄武山麓,土司城帅府内,布设机构颇完整,建有衙署、官言堂、大小衙门、牢房、阅台书院、靶场、万兽园等。唐崖土司曾是尖山、活龙、二仙岩、清坪一带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土司城内有三个主要遗址:石牌坊、石人石马、土司王墓。
唐崖土司城址
城墙
城墙
在城的东门处,原有的城楼基础墙体远远大于城墙的宽度,现残宽6米至7米左右,可明显看出是城门楼的基础,现东城墙残长150米。
街巷
道路
衙署区(含石牌坊)
衙署区遗址位于城址中心位置,周围院墙围合,为一大型院落,东西长218米、南北平均宽155米,总面积33790平方米。遗址分布于自东向西的五级台地,地势逐渐抬高,沿东西轴线依次为“荆南雄镇”牌坊、大衙门遗址、官言堂遗址及附属建筑、内宅,建筑皆朝东。除牌坊为地面遗存外,其余皆为地下遗址。
“荆南雄镇”石牌坊
大衙门遗址位于牌坊之西,高于牌坊的台地上。建筑遗址坐西朝东,前有月台,南北长约33.5米,东西现存宽度4.4米,为一处面阔五间、进深三间的建筑基址。
官言堂遗址位于大衙门遗址以西、高于大衙门遗址的台地上,面阔五间,进深三间。
内宅遗址位于最高一级的台地上。
土司墓葬
土王墓(皇坟)
土王墓
整座石雕大墓没有铭刻墓主人身份。有研究认为,该墓建于唐崖司鼎盛时期的天启年间,是土司覃鼎生前为自己、妻田氏夫人和两个妾的建造的寿藏墓,但其死后田氏夫人有意另构墓穴,于是四人皆未葬于其中。
田氏夫人墓
田氏夫人墓
覃鼎墓
在遗址区贾家沟边,为封土墓,仅坟的前部略有砌石,所谓“溪边杯土半方石”。墓前立一石碑刻“武略将军覃公讳鼎之墓”,上款“庚午岁(1630)季春吉旦”,下款“孝男覃宗尧”。
覃鼎墓
覃杰墓
张王庙(含石人石马)
张王庙又称桓侯庙,现存庙址基础完好,并存石人石马两对,更保留有石刻文字6处,包括2条石马铭刻和4方重修庙宇碑刻。
张王庙复原模型
石人石马
庙内所存《公颂重新》碑,记录了乾隆八年(1743)施南府通判(驻唐崖司)岑映奎就任后主持重修张王庙之事:“下车之始,即敬肃恭谒汉张侯庙。目击上下二殿,尽属倾圮。四周测之,爰是乐捐清俸,鸠工庀材,装塑营建数月,而上下先後次第落成,庙貌焕然一新。” “丁卯年立”碑则记载了嘉庆十二年(1807)唐崖汛把总龚宏基主持修缮张王庙。光绪四年(1878)唐崖官民再次重修张王庙。《重修张王庙碑记》等两块碑刻记载了光绪四年至六年(1878-1880)唐崖司官民再次重修张王庙之事。
可移动文物
铜洗
第一类为瓷器残片,出土于街巷区和衙署区,瓷片时代由明至明国持续分布(明代成化、宣德、万历年号、景德镇印记)、衙署区瓷片质量较高。
出土石刻文物
第二类为砖瓦建筑构件,出土于衙署区,为汉式的滴水、瓦当、筒瓦等,上有莲花、鱼鳞等图案。
第三类为土司印章,包括两枚土司印章、一枚四川永宁地区的军官印章。印皆铜质,土司印一大一小,皆篆“唐崖长官司印”。大的重1100克,无年月题款。小的重650克,由题刻可知该印造于公元1674年,为唐崖土司在清康熙初年依附于与朝廷对抗的西南吴三桂政权。另有四川永宁地区的的军官印章,是唐崖土司参与朝廷平叛所得。此外,在唐崖长官司辖域内的活龙坪镇,也出土过一枚“唐崖长官司秦关克印”。
张王庙 | 张王庙位于唐崖土司城址西北部,始建于明万历年间,为唐崖土司城武庙,因庙内主祀三国名将张飞而得名。张王庙由东向西分山门、马殿、拜殿三进,中轴对称式布局,现存石人石马一对。 张王庙于清乾隆、光绪年间进行两次维修,最终毁于文革,现罩马亭及附属保护设施建于80年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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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道拐 | 九道拐位于唐崖土司城址南部,全长约118米,现存踏步220级,道路依托沟坡南北向自然布局,呈回环式螺旋状分布,路面采用石板与毛石混合铺砌,局部利用基岩开凿,垂直高度近80米。临近沟底处设有卡门,现仅存石砌台基,宽约2米,高近3米。 九道拐设置隐蔽,离南城门较近,据专家推测,九道拐为土司出行隐秘通道或战时逃生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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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步朝天马 | 七十二步朝天马位于唐崖土司城址东南部,为城外通往贾家沟入城的重要通道,因设有72级踏步而得名。主要依托沟坡南北向自然布局,路面均采用不规则条石和自然块石砌筑,全长约30米。七十二步朝天马始建年代不详,于光绪年间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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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杉 | 夫妻杉又名“玄武杉”,位于唐崖土司城址西面玄武山顶、玉皇庙旁,共有两株,大小树龄现已超过400年。据传,为土司覃鼎夫妇所植,是其夫妻爱情的象征,历来得到土司后裔的保护和管理。棵围约5米,高约44米,冠幅225平方米,两树枝干连理,并峙而立,如夫妻携手,已成为唐崖土司城址自然景观的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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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览图
土司文化遗产作为13-18世纪山地城市代表、土司制度见证者、西南诸族群社会文化呈现者的核心价值。唐崖土司城遗址的最大价值在于清晰、完整,它是西南地区格局最清晰,保存最完整的土司城址之一。它所反映出的土司制度,秉承了中国古代两千多年的多民族管理智慧,唐崖土司城址正是这一制度的实物见证。
纪念封
唐崖土司遗址内的现状民居中保留有少部分传统土家吊脚楼的建筑风格,其余多为传统风格与现代风格相结合的建筑形式;大部分现状民居较好的与遗址的地形地貌相结合,未对土司遗存及其建筑格局、环境风貌等产生大的影响。今后在对遗址的规划设计中,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应重点保留传统土家吊脚楼的建筑形式,改造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建筑形式,拆除现代风格建筑,搬迁占压土司遗迹的传统民居并异地重建。使传统土家吊脚楼的建筑形式得以全面保留、复原和展示,并充分与土司遗址的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相契合。
2021年11月,咸丰唐崖土司城址石质文物保护研究工程被列入湖北省文物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唐崖土司城遗址交通并不方便,需要从咸丰县城出发,行20多公里才可到达。
住宿
游客可以选择住在咸丰县城,价位比较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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