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山头遗址 编辑
社山头遗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五都镇前山村,又被称为“蛇山头遗址”,是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商周时期的古文化遗址,距今约有5000年历史,属典型台地遗址,面积约1.1万平方米。
社山头遗址有灰坑、房基、墓葬等。其中,灰坑132个、房基56处、墓葬68座,获复原陶瓷器、石器、骨器、玉器等文物4000余件。是中国南方一处大型土墩遗址,又是华南地区人类在此定居延续时间较长的一处先秦时期文化遗存,对于研究江南远古、上古文明历史都有着重要历史科学价值。
2013年3月5日,社山头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社山头遗址
地理位置: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五都镇前山村
所处时代:新石器时代至周
占地面积:约 11000 m²
保护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编号:7-0207-1-207
考古挖掘现场
1983年冬,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江西省文物工作队进行了第一次试掘。
1991年秋,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厦门大学人类学系继续发掘广丰县社山头新石器时代遗址。
1995年9~12月,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厦门大学历史系第三次发掘,揭露面积250平方米,清理了一批灰坑、房基和墓葬,获得300余件小件器物和可复原器物。
2006年,江西省文物工作队、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会同厦门大学考古专业师生第四次对其进行发掘。
社山头遗址简介
第三期文化中发现有大型的长方连间式房居,东西向三个连间,各间均长4.3米、宽3.7米。现保存下来的只有房基外墙的北墙和内隔墙,外墙似挖有浅槽基。居住面为白灰面,厚3~5厘米。外墙宽约35~40厘米,墙体内有等距离同样大小的柱洞,外墙外见有用红烧土护坡;隔墙直接建于居住面上,宽约20~40厘米,残高20~30厘米,墙体内亦有间距不等、直径大小不一的柱洞;各分间内有三四组排列整齐的圆形柱洞,且与外墙墙体内之柱洞相对应。第一间建有一火塘,第二间建有一窖穴。其建造方法:先铺垫夯打白灰面地面,挖出浅基槽和槽内、室内柱洞,柱洞比木柱径要大;然后竖立一根又一根木柱,并用红烧土及砂石等夯实加固柱基,使之不易倾倒,其间将木板、竹木棍等用藤条或草绳缠结;后又用木骨泥糊墙的办法筑起外墙和隔墙,并用火烘烤;最后,覆盖屋顶,即用木椽将室内顶梁立柱与周壁外墙柱架连起来,用藤绳扎拥紧,椽与椽之间又用木板或竹、木棍橫的架接起来,将屋面做成南北两面坡式,然后铺上厚厚的草拌土或稻草并压紧。
社山头遗址出土遗物
社山头遗址出土遗物主要有石器725余件,陶器类3856件以及装饰用的玉环、玉璜、玉玦等。石器有石斧、石刀、石凿、石铲、石矛、石戈、石网坠以及雕刻器、钻孔器、装饰品等通体光滑的磨制石器;陶器有陶鬶、陶簋、陶缽、陶罐、陶鼎、陶杯、陶豆、豆盘、陶纺轮等三足陶器和高圈足陶器,造型古朴、美观、大方。在火烧土中,发现了大量的谷壳和稻干的遗存。
2013年3月5日,社山头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地理位置
社山头遗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五都镇前山村。
前山村
交通信息
自驾:从上饶市出发经广信大道—天佑大道—天佑大道—月兔大道—S201—前山村—社山头遗址,全程大约45千米。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