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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三五娘传说 编辑
陈三五娘传说,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民间文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陈三五娘传说是一个广泛流传于闽南文化圈的传说,始于历史故事,后来演化为戏曲,戏曲故事又使得民间传说更富有传奇色彩,是闽南文化重要载体。历史上陈三、五娘真有其人。据潮州志书记载,泉州书生陈三随兄嫂广南赴任,路经潮州,邂逅黄九郎之女五娘,一见钟情,决意求婚,与当地武秀才林大閟(谐称林大鼻)发生纠葛,几经曲折,终成眷属。
2007年3月,陈三五娘传说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列入泉州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07年8月28日,陈三五娘传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福建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14年11月11日,陈三五娘传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Ⅰ-132。
中文名:陈三五娘传说
批准时间:2014年11月11日
遗产级别:国家级
遗产类别:民间文学
申报地区: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
遗产编号:Ⅰ-132
陈三五娘传说
陈三五娘传说始于宋元期间发生在泉州和潮州一对青年男女的恋爱原型,并在民间广泛流传。明代文人将其编成小说《荔镜传》,叙南宋景炎间(1276—1277年)泉州书生陈必卿(陈三)与潮州王碧琚(五娘)冲破礼教自由恋爱的故事。据清代潮阳人郑昌时《韩江见闻录》记述和明万历的戏曲演出本《荔枝记》,明嘉靖丙寅年(1566年)的刊刻本《荔镜记》,及至现代形成脍炙人口的泉州梨园戏《陈三五娘》演出本,戏演泉州书生陈三(伯卿)送哥嫂去广南赴任,路经潮州,邂逅黄九郎之女五娘,一见钟情,几经曲折,终成眷属。从故事原型、民间传说到戏曲、曲艺、民间唱本、长篇小说、电影等,形成了陈三五娘传说的各种不同的文艺表现形式。
内容架构
陈三生活在南宋末年,名麟,字伯卿,排行第三。20世纪中叶曾经发现刻有陈三墓志铭的碑石,称陈三是个“风流倜傥,工诗善文,无意仕进”的人物,他自从游潮州娶了黄九郎的第五女碧琚为妻之后,就隐居林泉。
陈三五娘传说
艺术特征
陈三五娘传说
陈三五娘传说篇幅巨大繁复,情节曲折生动,叙事引人入胜,继承传统的讲古技巧。陈三五娘传说所表现的自由恋爱观、善恶伦理观、人生价值观和开放宽容、爱家爱乡精神等方面,体现了优秀的传统人文思想。传说在与历史、地方文化的互动中不断地丰富内容和创造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体现了闽南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陈三五娘传说
传承价值
陈三五娘传说流传七八百年,世代传承,继承传统的讲古技巧,具有悠久的历史价值和较高的文学性和艺术性。传说还融进了闽南的风土人情,传承过程中又与民俗结合,是研究民俗学的珍贵遗产。
以陈三五娘传说为基础的戏曲作品《荔镜记》《荔枝记》系列及弦管曲目,流传区域广泛,既是闽南语系民间文学艺术的代表作,又是台湾、海内外数千万闽南人文化认同的乡音。
传承人物
黄九成
保护措施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泉州市洛江区文化馆获得“陈三五娘传说”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项目保护单位泉州市洛江区文化馆评估合格。
社会活动
2021年6月12日,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在洛阳桥举办。本次活动以“人民的非遗 人民共享”为主题,现场举行开幕式,一曲陈三五娘南音唱段《因送哥嫂》拉开了非遗项目演出的序幕。
主要展览
2017年12月8日至10日,在“泉州海丝嘉年华”洛江活动周期间,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在桥南民俗文化展示馆和洛江区非遗展示馆举办主题展览。展出期间,展示了涵盖陈三五娘传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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