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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思复 编辑
韩思复(652年~725年) 字绍出。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唐代官吏。少年勤学,事亲至孝,为人廉洁。
永淳(682年~683年)年间举秀才高第,任梁府仓曹参军。时值大旱,韩思复开仓赈灾,上司追查责问,韩思复曰:“民饥则为乱。作为官吏的职责,就是要让百姓能够生存,而不致成为盗贼。”后转任汴州司户,因母丧去职,家境贫寒,以卖柴度日。后经姚崇荐举,任司礼博士,迁任礼部郎中。神龙二年(706年)受人株连,降为始州长史,后复起为滁州刺史,徙襄州刺史。景龙末年入朝任给事中、中书舍人。
开元三年(715年),韩思复调任德州刺史,转绛州刺史。后又入朝为黄门侍郎,加授银青光禄大夫。十一年(723年)初,韩思复随玄宗北巡太原等地,迁为御史大夫。因韩思复崇尚儒道,生性宽厚,不适宜执法,改为吏部侍郎。后出任襄州刺史,“治行名天下”。迁拜太子宾客。卒于任。
全名:韩思复
字:绍出
所处时代:唐代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
出生日期:652年
逝世日期:725年
景龙末年(710)调入朝任给事中。是年六月,中宗李显被韦皇后等人毒杀,韦皇后临朝称制。是月,李隆基策动政变,杀韦皇后及其党羽,拥睿宗李旦登上皇位。时左散骑常侍严善思受谯王李重福事件的牵连,被定为死罪。韩思复驳回有司的奏疏说:“议狱缓死,列圣明规;刑疑从轻,有国常典。严善思往在先朝,属韦氏擅内,恃宠宫掖,谋害宗社。善思此时遂能先觉,因诣相府有所发明,进论圣躬必登宸极。虽交游重福,盖谋陷韦氏。……惟刑是恤,事合昭详。请付刑部集群官议定奏裁,以符慎狱。” 参加议事的官员多认为善思应从轻处罪,而有司仍坚持前定绞刑,上奏请皇帝批准执行。韩思复再次驳奏说:“臣闻刑人于市,爵人于朝,必佥谋攸同,始行之无惑。……夫帝阍九重,涂远千里。故借天下之耳以听,听无不聪;借天下之目以视,视无不接。今群言上闻,采择宜审,若弃多就少,臣实惧焉。……” 睿宗采纳他的意见,免严善思死刑,改为流放静州。韩思复被调任中书舍人,成为皇帝贴身近臣。他数次上疏议论朝政要事,多被皇帝采纳。
玄宗开元初年,韩思复为谏议大夫。三年(715)五月,山东诸州发生蝗灾,宰相姚崇奏于玄宗,派驱蝗使往河南、河北的重灾区,督促地方官员发动农民捕杀焚埋。四年夏,一些地方蝗灾复起,地方仍然驱捕焚埋,取得了一定效果,仅汴州刺史倪若水执行焚埋之法,扑“获蝗一十四万石,投汴流下者不可胜纪”。 但韩思复用天人感应论的观点看待蝗灾,认为“蝗虫是天灾,当修德以禳之,恐非人力所能剪灭”。 上疏反对姚崇的捕杀办法,建议玄宗“望陛下悔过责躬,发使宣慰,损不急之务,召至公之人,上下同心,君臣一德,持此诚实,以答休咎”。 要求停派驱蝗使,向“上天”祈求护佑。他的观点代表了当时一部分朝臣的认识,曾一度动摇了玄宗的思想,玄宗将韩思复的奏疏交给姚崇看,姚崇建议派韩思复去山东察看捕蝗情况。韩思复派出的人回来提供的报告显然顺从韩思复之论,姚崇再派人去“重加详覆”,将实情上告玄宗,终于坚定了玄宗灭蝗的信心。于是,灭蝗政策又继续执行。是年,他被外放调德州刺史,转绛州刺史。冬,姚崇所亲用的中书主书赵诲受贿事败露,姚崇为之讲情,玄宗令决杖流配,姚崇自请罢相职,宋璟代为宰相,调韩思复入朝为黄门侍郎,加授银青光禄大夫。
开元十一年(723)初,韩思复随玄宗皇帝北巡太原等地,迁为御史大夫。但韩思复崇儒道,好安仁体道,生性宽厚,不适宜执法,改为吏部侍郎,晋爵县伯。后又调出朝任荆州刺史,在任以治绩卓著而闻名。因为年老,转为太子宾客。十三年(725)卒,时年74岁。 玄宗皇帝为他题墓碑名,卢、孟浩然为其制碑立于岘山(在今湖北襄樊市郊)。
景龙中,累迁给事中。时左散骑常侍严善思坐谯王重福事下制狱,有司言:“善思昔尝任汝州刺史,素与重福交游,召至京师,竟不言其谋逆,唯奏云‘东都有兵气’。据状正当匿反,请从绞刑。”思复驳奏曰:“议狱缓死,列圣明规;刑疑从轻,有国常典。严善思往在先朝,属韦氏擅内,恃宠宫掖,谋危宗社。善思此时遂能先觉,因诣相府有所发明,进论圣躬必登宸极。虽交游重福,盖谋陷韦氏。及其谒见,犹不奏闻,将此行藏,即从极法。且敕追善思,书至便发。”
宁即奔命?一面疏网,诚合顺生;三驱取禽,来而可宥。惟刑是恤,事合昭详。请付刑部集群官议定奏裁,以符慎狱。”是时议者多云善思合从原宥,有司仍执前议请诛之。思复又驳曰:“臣闻刑人于市,爵人于朝,必佥谋攸同,始行之无惑。谨按诸司所议,严善思十才一入,抵罪惟轻。夫帝阍九重,涂远千里。故借天下之耳以听,听无不聪;借天下之目以视,视无不接。今群言上闻,采择宜审,若弃多就少,臣实惧焉。
舆诵一乖,下情不达,虽欲从众,其可及乎!凡百京司,逢时之泰,列官分职,有贤有亲。亲则列藩诸王,陛下爱子;贤则胙茅开国,陛下名臣。见无礼于君,宁肯雷同不异?今措词多出,法令从轻。”纳其奏,竟免善思死,配流静州。思复寻转中书舍人,数上疏陈得失,多见纳用。开元初,为谏议大夫。时山东蝗虫大起,姚崇为中书令,奏遣使分往河南、河北诸道杀蝗虫而埋之。思复以为蝗虫是天灾,当修德以禳之,恐非人力所能翦灭。
上疏曰:“臣闻河南、河北蝗虫,顷日更益繁炽,经历之处,苗稼都损。今渐翾飞河西,游食至洛,使命来往,不敢昌言,山东数州,甚为惶惧。且天灾流行,埋瘗难尽。望陛下悔过责躬,发使宣慰,损不急之务,召至公之人,上下同心,君臣一德,持此诚实,以答休咎。前后驱蝗使等,伏望总停。《书》云:‘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人心无亲,惟惠是怀。’不可不收揽人心也。”上深然之,出思复疏以付崇。崇乃请遣思复往山东检蝗虫所损之处,及还,具以实奏。崇又请令监察御史刘沼重加详覆,沼希崇旨意,遂箠挞百姓,回改旧状以奏之。由是河南数州,竟不得免。思复遂为崇所挤,出为德州刺史,转绛州刺史。入为黄门侍郎,加银青光禄大夫,代裴漼为御史大夫。思复性恬澹,好玄言,安仁体道,非纪纲之任。无几,转太子宾客。十三年卒,年七十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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