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赫德 编辑

清初官吏

蒋赫德(1615—1670年),初名元恒,字九贞,直隶遵化(今河北省遵化市)人,隶汉军镶白旗。清初名臣。

崇德元年(1636年),授秘书院副理事官。顺治二年(1645年),擢国史馆学士。顺治十一年(1654年),擢国史院大学士、太子太保。顺治十五年(1658年),拜文华殿大学士、礼部尚书。顺治十六年(1659年),加少保兼太子太保。

康熙元年(1662年),起为弘文院大学士。康熙二年(1663年),调任国史院大学士。康熙九年(1670年),去世,谥号文端。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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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蒋元恒

别名:蒋赫德

字:九贞

所处时代:明末清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河北遵化

出生日期:1615年

逝世日期:1670年

主要成就:参与修撰《明史》

旗籍:汉军镶白旗

官职:国史院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弘文院大学士、礼部尚书

谥号:文端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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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聪三年(1629),皇太极伐明,克遵化,选儒生俊秀者送盛京入文馆,蒋元恒就是其中之一,赐名赫德。

崇德元年(1636),授秘书院副理事官,予人丁四户及牛驴。

崇德七年(1642),分编汉军八旗,蒋赫德隶属镶白旗。

顺治二年(1645)四月,擢国史馆学士。五月,充《明史》副总裁。顺治三年(1646)四月,教习庶吉士。顺治四年(1647)三月,充殿试读卷官。顺治六年(1649)正月,充《太宗实录》副总裁。五月,复命教习庶吉士。顺治七年(1650)四月,以翻译《三国志》成,赐鞍马。

顺治九年(1652),朝鲜国王李淏奏国内外奸徒谋不轨,已伏其辜,命与礼部侍郎伊勒都赍敕往慰问。

顺治十一年(1654),擢国史院大学士。顺治十二年(1655),诏诸大臣上陈时务,疏言:“察吏乃可安民,除害乃可兴利。今百姓大害,莫甚於贪官蠹吏。惩治之法,惟恃督抚纠劾,以其确知属吏之贤不肖也。近每见各督抚弹章,指事列款,赃迹累累;及奉旨勘谳,计赃科罪,不及十之二三。不曰“事属子虚,则曰‘衙役作弊’。即坐衙役者,又多引杂犯律例,听其赎免,何所惩惮而不肆行其志乎?其始官胥朋比,虐取瓜分;事败,官嫁名於吏以觊燃灰,吏假赀於官以成展脱。究之官吏优游,两获无恙,纠劾虽行,竟成故事。请严饬各督抚,纠劾勘谳覆奏时,必全述原参疏语,某款不实,或开报虚构,或承问故纵,穷质讯,是非不容并立;实系衙役诈骗,按律坐以应得之罪,不许折赎,则贪蠹清而民苏矣。”得旨,下所司严饬行。旋谕奖密勿抒诚赞襄竭力诸臣,加太子太保。

顺治十四年(1657)正月,修辑太祖高皇帝、太宗文皇帝圣训,以蒋赫德为总裁。

顺治十五年(1658),改内三院为殿阁衔,授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十月,充武殿试读卷官。

顺治十六年(1659),谕奖勤劳素着诸臣,加少保兼太子太保。九月,同侍读硕博辉奉命赍册封朝鲜国王世子李棩为朝鲜国王。

顺治十七年(1660),引疾乞休,得旨:卿清慎素著,佐理有年,念时有疾病,准解任调理。

康熙元年(1662),复设内三院,起为弘文院大学士。康熙二年(1663),调国史院大学士。

康熙九年(1670),去世,享年五十六岁,谥号文端。

人物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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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赫德初为明诸生,尝应乡试,夜闻明远楼鼓声,曰:“此颓败之气,国安能久?”不终试而去。遍游九边,曰:“王气在辽沈,将有圣人出,吾蓄才以待可也。”旋为清太宗赏拔,卒致通显。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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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世祖既亲政,锐意求治,诸臣在相位,宜有闳规硕画足以辅新运者。如蒋赫德请惩贪蠹;宋权首请田赋循万历旧额,并罢祖军、民壮;王永吉议清兵额、恤灾伤,痛陈投旗之害;金之俊、党崇雅郑重断狱,可谓能举其大矣。

史籍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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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列传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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