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琨 编辑

唐朝吴王

李琨 (?-703年),陇西成纪(今甘肃省秦安县)人。唐朝宗室大臣,唐太宗李世民之孙,王李恪第三子。

永徽四年(653年),因父获罪,流放岭南;武则天光宅元年(684年),获得赦免,进入仕途,颇有才干,历任六州刺史、岭南道招慰使。长安二年,去世,追赠司卫卿。

神龙元年(705年),唐中宗复位后,追赠张掖郡王。开元十七年(729年),长子信安郡王李祎贵盛,赠工部尚书,追封吴王。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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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吴王

所处时代:唐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长安

逝世日期:703年

主要成就:历宦多任,才干过人

最高官职:岭南道招慰使

本名:李琨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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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坷半生

永徽四年(653年),高阳公主诬告大伯子房遗直无礼,遂引发初唐以来最大的一桩政治冤案。吴王李恪受此牵连,被诬谋反,蒙杀于长安;四子全部流放到岭南,李琨就在其中。

显庆五年(659),唐高宗追封李恪为郁林郡王,并立庙祭祀,初次平反这桩冤案时,任命河间王李孝恭的孙子李荣为郁林侯,作为李恪的继承人,仍然把李恪四子排斥在流放地,不允许获得应有的待遇。

历宦半生

光宅元年(684年),李荣获罪后,李琨四兄弟才被赦免,历任淄、卫、宋、郑、梁、幽六州刺史,皆以才干而闻名。

圣历年间(698年正月—700年五月),岭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反叛朝廷,李琨出任岭南道招慰使,与其出任岭南招讨使的兄长李仁一起平定叛乱,到边远地区安抚招降,处理的十分恰当。长安二年(703年),死在官任之上。

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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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系

吴王李恪家族

李世民

唐太宗

李恪

吴王

 

李千里(琳),成王

李禧,天水王

李巏,蔡国公

李峒,郕国公

李玮,朗陵郡王

李祚,朗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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