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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县 编辑
成都县,战国时期秦惠文王二十七年(公元前311年)置县。拥有2265年历史,是川蜀地区古县。成都县位于今成都市区,与郫都区、温江县、新繁县、新都县、华阳县五县接壤。今郫都区安靖、新都区大丰等地,当初都属于成都县管辖范围。
1952年撤销成都县,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成都市和温江县、新都县、郫都区、新繁县4县(政务院1952年6月21日政齐字第77号批复批准)。
中文名:成都县
设立时间:公元前311年
地点:今四川省成都市区
撤销时间:公元1952年
战国秦惠文王二十七年(前311年)置县,为蜀郡治。治所在今成都市区。
东汉时兼为益州治。三国蜀汉建都于此。
西晋为蜀郡及益州治。成汉都于此。东晋为蜀郡及益州治。
隋开皇初郡废,大业初州废,复为蜀郡治。
唐贞观十七年(643年)分置蜀县(后改为华阳县),与成都县同为益州治。天宝元年(742年)复为蜀郡治。至德二载(757年)因玄宗李隆基避“安史之乱”入蜀驻跸于此,建号南京(上元元年罢京号),为成都府治。
成都县
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成都城区正式分裂成成都、华阳两县。
前蜀、后蜀均建都于此。宋为成都府及成都府路治。元为成都路及四川行中书省治。明为成都府及四川布政使司治。
清为四川省会。清康熙九年(1670年),华阳县并归成都县,57年后,即雍正五年,又恢复华阳县。属成都府。
民国初仍为四川省会及西川道治。
进入现代,民国11年(1922年),成都、华阳两县合并为市,成立市政公所,县治保留。
民国17年(1928年)成都市正式建置,成都县、华阳县城区部分合并为成都市区。成、华两县只辖乡区。
1952年撤销成都县,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成都市和温江县、新都县、郫都区、新繁县4县(政务院1952年6月21日政齐字第77号批复批准)。
1949年的成都县
成都,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1006.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72.8万,城镇人口640万,城镇化率70.3%。(2015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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