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之柔 编辑

南宋时期官员

范之柔(生卒年不详),字叔刚,自号墨庄。苏州县(治今江苏苏州)人,徙居昆山。南宋时期官员。是北宋时期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范仲淹五世孙。

乾道八年(1172)进士及第。淳熙中,曾知台州黄岩县,庆元六年(1200),知富阳县(治今浙江杭州)。约在开禧(1205~1207)初,为国子监主簿。开禧三年(1207)八月,已擢任主管官告院,充任国子监发解试的点检试卷官。嘉定元年(1208),除御史台主簿。

嘉定六年(1213年),已擢礼部侍郎仍兼中书舍人、兼修玉牒官。嘉定九年三月,以礼部尚书兼给事中。嘉定十年七月,范之柔与工部尚书刘架,并兼太子詹事。范之柔拜礼部尚书后,封昆山县开国子,加食邑三百户。

后以通议大夫致仕,卒赠特进、端明殿学士,谥清献。

范之柔工书法,嘉泰三年(一二o三)邓峰汪之刚撰富阳县主簿厅石馋题名旧记,为其所书。《杭州府志碑碣目、姑苏志》。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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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范之柔

字:叔刚

号:墨庄

所处时代:南宋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中国

主要成就:担任刑部尚书、礼部尚书等

国籍:中国

追赠:特进、端明殿学士

谥号:清献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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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之柔(生卒年不详),字叔刚,自号墨庄。苏州吴县(治今江苏苏州)人,徙居昆山。南宋时期政治家、大臣。是北宋时期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范仲淹五世孙。

范之柔像

乾道八年(1172)进士及第。淳熙中,曾知台州黄岩县,庆元六年(1200),知富阳县(治今浙江杭州)。约在开禧(1205~1207)初,为国子监主簿。开禧三年(1207)八月,已擢任主管官告院,充任国子监发解试的点检试卷官。嘉定元年(1208),除御史台主簿。

嘉定六年(1213年),已擢礼部侍郎仍兼中书舍人、兼修玉牒官。嘉定九年三月,以礼部尚书兼给事中。嘉定九年六月,仍任礼部尚书的范之柔,因蝗灾奉诏赴上天竺灵应观音前行祭祈祷。嘉定十年七月,范之柔工部尚书刘架,并兼太子詹事。范之柔拜礼部尚书后,封昆山县开国子,加食邑三百户。

后以通议大夫致仕,卒赠特进、端明殿学士,谥清献。

范之柔工书法,嘉泰三年(一二o三)邓峰汪之刚撰富阳县主簿厅石馋题名旧记,为其所书。《杭州府志碑碣目、姑苏志》。

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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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之柔的功绩,则尤在于整顿范氏义庄,续订义庄规矩。皇祐二年(1050),范仲淹创立《义庄规矩》凡十三条。治平元年(1065),范纯仁奏请剖付苏州,如有违反,许令官司受理,后范纯仁于熙宁、元丰、绍圣年间分四次撰修《续定规矩》十三条,元符、崇宁、政和年间,又由范纯仁、范纯礼、范纯粹兄弟共同或分别再续定《义庄规矩》凡十五项。

北宋所定《义庄规矩》四十余项曾类编刻石,置于天平山白云寺范公祠堂之侧,如有违犯,许申官理断。但南宋以来,"虽田亩仅存,而庄宅焚毁",义庄已"囊弊百出,尽失初意"。庆元二年(1196),范之柔与兄弟"协谋同力"整顿,初具规模后,再续订《范氏义庄规矩》十二项,不失为范氏义庄和继承范仲淹初衷的功臣。此后义庄屡有兴废,却延续近八百年之久而不衰,成为我国古代宗族史上的奇观,范之柔也不失为功不可没的关键性人物。他于嘉定三年(1210)奏请割下平江府重申对违反《义庄规矩》,侵占庄田、庄宅的行为予以惩处,堪称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范之柔在嘉定四年(1211)撰《范忠宣集跋》,指出,是他把家藏的范纯仁集原本交付时知永州的沈公刊刻行世,为纯仁文集善本的传世奠定了基础。尤其值得称道的是,他请至交楼钥(1137~1213)撰写了《范文正公年谱》,又亲自进行校订,撰写了《年谱补遗》一卷,为弘扬先祖的嘉言懿行竭尽心力。此谱尽管因为年代久远而有所疏误,但毕竟成为范仲淹生平事迹研究的有意义的开端。遗憾的是,楼钥的《范文正公年谱》及范之柔的《年谱补遗》,直至元天历三年(1330)才刊行于世。

亲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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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祖:范仲淹

高祖:范纯祐

曾祖:范正臣

祖父:范直隐

父亲:范公武

弟弟:范良遂

儿子:范克家、范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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