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涣之 编辑

北宋元丰二年进士

王涣之(1060年-1124年),字彦舟,衢州常山(浙江常山县)人,家居京口(镇江),王汉之之弟,宋代官吏。

元丰二年(1079年),中进士上第,特补武胜军节度推官。时新置学官,被任为杭州教授,又知颍上县。元祐中,任太学博士。后出任卫州通判,入朝后编修《两朝鲁卫信录》。徽宗立,进言受帝嘉奖,升吏部员外郎,中书舍人。

崇宁初,进给事中、吏部侍郎。后出任外官。知广州时,坚决将杀害奴仆的蕃客正法。张商英任宰相时,复任他为吏部侍郎。后因病提举明道宫。宣和六年(1124年),王涣之卒。

基本信息

编辑

字:彦舟

出生地:常山

出生日期:1060年

逝世日期:1124年

本名:王涣之

人物经历

编辑

因未及授官年龄,特补武胜军节度推官。不久,调杭州教授。八年任宣义郎,知颍上县,改越州教授。元祐中为太学博士,校对黄本秘书,后任卫州通判。元符元年(1098)召入编修《两朝鲁卫信录》。徽宗即位,经大臣推荐应召入朝论国是。有“求言非难,听之难;听之非难,察而用之难”及“言无逆逊,唯是之从;事无今昔,唯当为贵;人无异同,唯正是用”等语,徽宗欲任以谏官御史,涣之以“臣由大臣荐,不可以居是官”,坚辞不受,改任吏部员外郎,调左司员外郎、起居舍人,升中书舍人。崇宁元年(1102)进给事中、吏部侍郎,以宝文阁待制知广州。因党争被解职,改知舒州,被蔡京列入“元祐党籍”。继而出守滁、潭、杭、扬诸州。大观四年(1110),复任给事中、吏部侍郎。重和元年(1118)知中山府,加宝文阁直学士。 恬静寡欲,淡于仕进。常言:“乘车常以颠坠处之,乘舟常以覆溺处之,仕宦常以不遇处之,则无事矣!”

人物轶事

编辑

王之涣误作王涣之,始于明正德年间阳山顾氏文房刻本《集异记》中“王涣之”条,叙“旗亭赌酒”故事,《集异记》乃中唐薛用弱所著,其它书均作王之涣。

下一篇 黄廉

上一篇 王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