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枢 编辑

明朝官员

唐枢唐枢

唐枢(1497年-1574年),字惟中,号一庵、 子一,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归安县(今浙江省湖州市)人。明代哲学家、官员。

唐枢早年师事湛若水,奉随处体认天理之学,后慕王门致良知之学,亦深加研究,并力图将两学合而互补。嘉靖五年(1526年),唐枢中进士,官至刑部主事。曾因上疏言李福达罪而遭贬为民。讲学著书四十年。万历二年(1574年),唐枢去世。

唐枢受佛教及禅宗思想影响较深,学说中大量参杂禅说。其认为“气外别无情理处,汉、宋诸儒,不知性即是理,性亦即是气”。反对理学的理气之说。提出真心说,认为心是天地的中心“心无弗有,无弗能,宰制万物,放诸四海而准,与天地参,不容伪者也”。主要著作有《木钟台集》等。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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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一庵先生

字:惟中

号:子一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湖州府归安县(今浙江省湖州市)

出生日期:1497年

逝世日期:1574年

主要成就:创立兴唐一庵书院

主要作品:《木钟台集》

本名:唐枢

官职:刑部主事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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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嘉靖五年(1526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言官劾李福达,不得狱辞要领,唐枢上疏,提出六“所疑”六“不用疑”,请朝廷明释,以正福达之罪。因触怒世宗,削职为民。从此回湖州老家从教。他先借安定书院讲学,后在湖州东门外营治“木钟台”,设帐讲学。

1562年,湖州知府张邦彦奉巡抚浙江监察御史张宪之意,为唐枢建立书院,额题“吴兴唐一庵书院”(唐枢号一庵),唐枢在这里讲学十几年直到辞世。他的教育思想是“讨真心”三个字,“真心”即“道心”,“讨”就是学问、思辨并身体力行。他曾说“良知一拈万到,本末具举,今日只欠躬行。”竟合于佛教精髓。

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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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枢少时学于湛若水。留心经世之务,亲历九边及越、蜀、滇、黔等地,凡山川险阻厄塞,了如指掌。蹑履茹素,至老不衰。隆庆初复官。以年老加秩致仕。回湖州,讲学于东门,三吴之地有不少名人皆出于其门下。著有《木钟台集》,编有《嘉靖归安县志》《嘉靖乌程县志》《嘉靖孝丰县志》《万历湖州府志》等。

明唐枢字惟镇,归安人。嘉靖丙戌进士。官刑部主事。以疏争李福达事,斥为民。隆庆初复官,以年老加秩致仕。事迹具《明史》本传。其书以《连山》为《文王八卦图》,以《归藏》为《伏羲方图》,於义颇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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