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谔 编辑

明代官员

陈谔(1376~1444),字克忠,初字一谔,广东广州府番禺县(今广州)人,明代官员,以鲠直敢谏著称,官至顺天府尹。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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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陈谔

字:克忠,一字克初,初字一谔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广州府番禺县(今广东省广州市)

出生日期:1376年

逝世日期:1444年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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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六年(1408年),中举人,由地方推荐到太学读书。

永乐八年(1410年),擢刑科给事中。举劾权贵,无所避讳。每次奏事,大声如钟,明成祖命令饿他数日,奏对如故,明成祖说:“是天生也”,称他为“大声秀才”。

陈谔曾经因得罪明成祖,被下令活埋在奉天门外,只露个头,不吃不喝七天,赦免后复职。升吏科都给事中,一日率同僚论事,触怒明成祖,被罚修象房。其他同僚都先完成罚役,降职离去,而陈谔穷得不能雇别人干活,只得亲自操作。适逢明成祖至此观象,问是谁在修屋。陈谔匍匐前往,说明缘由。明成祖怜悯他,命其复官,言辞愈加激烈。

永乐十一年(1413年),奉使云南,归来后命署通政司事。历任署应天府、署刑部。

永乐十四年(1416年),署鸿胪寺。次年,改署工部,所至皆有政绩。

永乐十六年(1418年)六月,擢顺天府尹,政尚严察,颇有张赵之风。曾出行误冲皇太子车驾,太子向明成祖告状,明成祖说:“陈府尹是我父母官”,不问,为执政者所忌。出任湖广按察使(一说按察副使),为官三年,刑政肃清,无冤狱亦无冤民上访。改任山西,坐事落职。

仁宗即位,遇赦应当复官。明仁宗以陈谔在湖广任上揭发楚王朱桢的原因,说:“谔小人也,不宜以玷方面”,于是贬谪海盐知县。明仁宗一日询问起陈谔,改任荆王朱瞻堈的长史,为王府所厌苦,御赐“忠良鲠直”。

宣德三年(1428年),与荆王不和,改任镇江同知。致仕归。

正统九年(1444年),卒于家。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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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礼:陈公以犯颜敢谏,屡濒于死,赖文皇、仁皇之明,踬而复奋然,竟龃龉坎壈其身,语云直道三黜,岂欺我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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