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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巩 编辑
郭巩,字德固,号金谿,北直隶永平府迁安县(今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人,明朝末年官员,“阉党”成员。
郭巩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进士,授行人。泰昌元年(1620年)考选南京兵科给事中。天启元年(1621年),以违朝议反对起用熊廷弼而被贬为陕西按察使知事。天启二年(1622年),复官户科给事中,为讨好魏忠贤极力诋毁御史周宗建等人,周宗建亦抗疏力辩,二人最终皆被罚俸三月。后由大理寺左少卿转太常寺卿,累迁兵部左侍郎,告病归。 崇祯元年(1628年),起原官。崇祯二年(1629年),名列钦定逆案,削职为民。崇祯三年(1630年),家乡为后金军所陷,逃入京师,被兵部尚书梁廷栋拟死罪下狱,后遣戍广东廉州府(今广西合浦)。
郭巩著有《异同疏揭》,被清廷禁毁。
全名:郭巩
字:德固
号:金谿
所处时代:明末
出生地:北直隶永平府迁安县(今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
出生日期:1575年11月14日(之前)
安葬地:迁安县南十里徐家崖东一里
主要作品:《异同疏揭》
最高官职:兵部左侍郎
疏劾边才
万历三年十月十三日(1575年11月14日)前某年的 八月二十九日,郭巩出生于北直隶永平府迁安县(今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 ,字德固,号金谿 ,贯民籍。
郭巩早年十分贫困,衣不蔽体,后得卢龙儒生崔赴闱资助并拜其为师,得以攻读举业。 他五经研习《易经》,举万历四十年(1612年)顺天府乡试第116名,联捷四十一年(1613年)会试第258名,殿试三甲第268名,观政吏部。四十四年(1616年),行人。 四十六年十一月三十日(1619年1月15日),与刑科给事中姚若水一起被派往册封新任建德王朱常沄(明英宗孙朱祐槿之后)。
泰昌元年十月二十二日(1620年11月13日),考选南京兵科给事中。 上任一个月后,即请求早授辽东经略袁应泰尚方宝剑。 天启元年(1621年)三月,沈阳陷落,袁应泰殉国,朝臣大都想念起了原经略熊廷弼的才干,郭巩却持反对意见,上疏弹劾“丧师误国,假病欺君”的熊廷弼及票拟起用他的阁臣刘一燝,请求罢免他们,受到明熹宗切责,并受到夺俸半年的处分。 郭巩还继续上疏论此事。四月,因其阻止熊廷弼复出被熹宗指为“淆乱是非,不顾封疆”,吏部尚书周嘉谟力保,同乡刘廷宣上疏申救,甚至熊廷弼本人也不赞成处罚郭巩,但熹宗仍将他降一级外放,于六月十八日(8月5日)被明熹宗贬为陕西按察司知事添注。
攻讦清流
天启二年(1622年),广宁陷落,熊廷弼下狱论死,都察院左都御史邹元标于五月十六日上疏请召还郭巩等因“辽事”获罪者,获得熹宗批准。 九月十四日(1622年10月18日),复官户科给事中。 任上又为毛文龙请尚方宝剑。
郭巩回朝后,继续参劾曾保举熊廷弼之人,南京御史涂世叶也附和他,因熊廷弼问题而参了周宗建一本。天启三年(1623年)二月,周宗建在为自己辩解时指出这场弹劾的始作俑者是郭巩,而他接连上疏弹劾的真实目的是献媚熹宗所宠幸的宦官魏进忠(后获赐名魏忠贤),“自为固结进身之计,而借此以为贽焉”。 郭巩则上疏弹劾周宗建为“邪党”,被周宗建反驳。 其后周宗建继续弹劾魏进忠,进一步揭露郭巩与魏进忠勾结、在癸亥京察时编造匿名书陷害包括自己在内的正直官员(即所谓东林党)等事。魏进忠见到他的上疏,与另一名被弹劾的典内操的宦官刘朝一起向熹宗哭诉,请求出家来激怒熹宗,熹宗为之震怒,命周宗建陈述郭巩交通魏进忠之实状。 三月,周宗建进一步上疏罗列郭巩勾结魏进忠、陷害东林党的种种言行,但反而被夺俸。 工科右给事中刘弘光、广西道御史方大任等也加入弹劾郭巩的行列。 郭巩请求廷辨(当廷对质),熹宗切责他,令大小九卿从公会奏 ,最后与周宗建各被夺俸三月。 不久,刘朝想去视察辽东,周宗建说:“巩自谓未尝通内,今诚能出片纸遏朝,吾请为洗交结之名。”郭巩却不敢写信,但刘朝也因同魏进忠产生矛盾而没去成。
骤升兵侍
天启四年三月十七日(1624年5月4日),郭巩升大理寺左寺丞。 后辞官,据说是因为跟魏忠贤反目。 天启六年二月三十日(1626年3月27日),升大理寺左少卿。 闰六月二十一日(8月12日),升太常寺卿。 八月十四日(10月7日),升兵部右侍郎。 十二月初五日(1627年1月27日),升兵部添设左侍郎。 前后传召七次,但郭巩均称病不赴任,并在上疏中写道:“臣之病不在四肢,而在腹心。”寓有规讽忠爱之意。据说他“居乡雍穆,即野老村夫莫不敬而怀之”。 天启七年(1626年)八月,熹宗以其“久不到任”“条陈未当”,免其官职,令其冠带闲住,并退还其捐助三大殿的工程费。
不久,熹宗驾崩,崇祯帝即位,并在三个月后铲除了魏忠贤。郭巩得到原任兵部尚书霍维华举荐 ,于翌年三月初四日(1628年4月7日)被起用为兵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 四月初三日(5月6日),改管左侍郎事。 五月下旬,郭巩被御史赵洪范弹劾应对周宗建之死负责,周宗建之子周延祚更弹劾郭巩为“通内第一奸臣”。郭巩在辨疏中涉嫌不敬,于六月初三日(7月3日)被免官闲住。
遣戍岭南
崇祯二年三月十五日(1629年4月8日)钦定逆案 ,郭巩以“赞导”位列“交结近侍又次等”,坐徒三年,纳赎为民。
己巳之变期间,郭巩组织迁安军民守城。 崇祯三年(1630年)正月,后金军攻下永平,向郭巩下聘书,郭巩上“却聘书”,随后逃到北京请援,家属被清军掳走,其中他的妾石氏自缢。郭巩将“却聘书”呈给朝廷,自证清白,但兵部尚书梁廷栋称他书中称后金为“大金”为非法,将其逮捕下狱,后论死。 迁安民众认为知县投降后金,被处死是罪有应得,郭巩缒城请救,反而论死,实属冤枉,乃呈禀诉其冤,山永巡抚杨嗣昌害怕得罪崇祯帝,先是拒绝受理,受理后也没上报。崇祯六年(1633年),郭巩减死改判谪戍广东廉州府(今广西合浦),迁安民众又向山永巡抚杨嗣昌请求捐钱赎其罪,或改流放就近卫所。杨嗣昌向崇祯帝转达这个请求,被拒。
崇祯七年(1634年),郭巩抵达廉州。 翌年在广西横州宝华山题诗(参见轶事典故目录),此后事迹不详。
周延祚:通内第一奸臣。
韩爌:为魏忠贤报首参之仇,致周宗建有逮死之惨,亚卿躐转,通内可知。
祁彪佳:谈论丰采,亦矫矫士也。
谈迁:郭巩尝排周宗建,致隶丹书,其人褊激,非宵壬倾险者也。尘沸乡闾,妻女为辱,忘家吿急,效秦墙之哭,一语仓卒,微文刺讥,几陷大逆,因误书以快夙衅,死灰更溺,嘻,其甚矣!郭氏可死,彼白养粹辈不识何以置之?抑无以服郭氏心也。
《康熙永平府志》:性刚介,甘澹泊……凡封疆大事,劾奸斥侫,不避权贵,侃侃直陈。
崇祯八年(1635年)九月初六日,郭巩在广西横州宝华山瞻拜龙隐殿建文帝塑像,欲访求其墨宝“万山第一”,但真迹已被守吏携去,只留下模仿题额,郭巩感慨而赋诗:“万山第一圣人题,御笔星辉守吏携。塑像长春称老佛,至尊隅在冷萋萋。”
关系 | 姓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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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 | 郭玺 | —— |
祖父 | 郭臣 | —— |
父 | 郭汝藩 | 以子巩贵赠大理寺卿。 |
妻 | —— | 郭巩任兵科给事中时上疏请封赠三妻,故其妻先后至少有三任。 |
侧室 | 石氏 | 崇祯三年(1630年)后金军陷迁安,从容自缢死。 |
子 | 郭联 | 号菊壮 ,顺治十一年(1654年)岁贡,官陕西安塞县知县。 |
以上内容来源 |
据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四种》记载,郭巩著有《异同疏揭》,因“违碍”而被禁毁。
郭巩墓在迁安县南十里徐家崖东一里。
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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