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编辑

全国性非营利学术团体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于1980年成立,是由中国水力发电工程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并经民政部批准依法登记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中国发展水力发电工程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截至2022年8月,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有个人会员3.9万余人,团体会员173个(其中省级水力发电工程学会22个),下设41个分支机构(包括35个专业委员会、1个工作委员会、2个分会、3个境外代表处)。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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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外文名:China Society for Hydropower Engineering

简称:CSHE

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登记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属性: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社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院A座11层

创办时间:1980年

现任领导:理事长:张野、秘书长:郑声安、监事长:袁柏松

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034356

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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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6月28日,在中国的新安江水电站召开了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5年11月9日至13日,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广西南宁市召开,大会审议和通过了《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会章修改草案》等文件,并选举产生了学会第二届理事会。

1990年10月23日至28日,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会议期间代表们审议并通过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修订了《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会章》;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

1995年10月15日至21日,在成都举行了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会章修改,选举了第四届理事,举行了学术报告会,在会议期间还举行了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成立15周年庆祝会。

2006年10月18日,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水电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对学会新的章程进行了修改和讨论;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理事会和新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

2011年10月28日,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此次大会在总结交流上一届学会工作的基础上,审议了上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学会章程修改报告,并投票选举了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第七届理事会。

2016年11月22日,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张基尧理事长所做的第七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2021年12月16日,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线上形式召开,大会主会场设在北京,学会义航常务副秘书长做第八届理事会财务报告;邓孟元监事长作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学会八届理事会郑声安副理事长作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报告,与会代表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上述报告。

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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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最高权力机构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学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制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六)决定学会的终止事宜;

(七)决定名誉(荣誉)职务的设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执行机构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聘任和解聘秘书长;

(三)决定名誉(荣誉)职务的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履行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会,可委托代表参加,并有委托投票权。民主决议事项,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

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其第一、四、六至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每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调整不少于三分之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中应有相当比例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应在水力发电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专家、一线科技工作者和管理者的比例适当,同时应有合理的年龄结构和相当比例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届中调整理事,由常务理事会提议,经理事会到会五分之四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方可执行。

办事机构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支撑单位为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学会秘书处设有综合管理部、学术交流部、科普信息部、科技创新部、国际事务部和年鉴编辑部等6个部门。此外,潘家铮水电科技基金秘书处、水力发电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设在学会秘书处。

组成单位

截至2022年8月,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下设41个分支机构,包括35个专业委员会、1个工作委员会、2个分会、3个境外代表处。

35个专业委员会:水能规划及动能经济,水库,环境保护,水文泥沙,地质及勘探,水工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水力学,高坝通航工程,碾压混凝土筑坝,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水工金属结构,水力机械,电气,自动化,继电保护,施工,工程造价,信息化,水电与新能运行管理,大坝安全,水电控制设备,抗震防灾,电力系统自动化,梯级调度控制,机械疏浚,贯流式水电站,小水电,水电监理,风险管理,清洁能源装备冷却技术,工业控制系统安全,工程检测与物理探测,智能与智慧化,水电与新能源投资,堆石混凝土坝;

1个工作委员会:国际河流水电开发生态环境研究工作委员会;

2个分会:海外分会,抽水蓄能行业分会;

3个境外代表处:巴基斯坦代表处,柬埔寨代表处,肯尼亚代表处。

组织会员

截至2022年8月,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有个人会员3.9万余人,团体会员173个(其中省级水力发电工程学会22个)。

学会的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学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学会的意愿。

(三)在学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个人会员

1、学生会员

应为在读的水电水利及相关专业的本科或研究生。学生会员的会籍与学籍同步。学生会员免交会费。

2、会员

具有水力发电和新能源领域一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专业知识的科技工作者和技师、高技能人才,以及热心支持学会工作的科技管理工作者和长期专职从事水力发电相关领域工作的人员,可申请为学会个人会员。

3、外籍会员

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绩,对中国友好,并愿意与学会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吸收为外籍会员。外籍会员可优惠获得学会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可应邀参加学会在中国国内外主办的学术会议并获得相关的其他服务。

以下规定不含外籍会员。

(五)单位会员

与学会学科或专业相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遵守学会章程,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和设计、制造、建设、生产、运行、科研、高等教育、管理等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可申请为学会单位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个人会员:学会可直接发展个人会员,也可委托省级学会发展个人会员。学生会员、会员通过会员管理系统登记申请,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个人会员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二)单位会员:由要求入会的单位向学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学会委托各分支机构发展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但需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或其委托的机构审核批准。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个人会员

1、权利

①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含外籍会员和学生会员);

②参加学会的学术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

③取得学会各种信息、学术刊物、学术资料和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④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⑤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义务

①遵守学会的章程,执行学会的决议;

②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

③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④按规定交纳会费;

⑤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二)单位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对学会的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③可派代表参加学会有关活动;

④可优惠获得学会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

⑤取得学会有关的学术资料和科技信息;

⑥可选派代表参加学会举办的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事业和活动,参与学会组织的企事业间横向联合科技攻关及活动;

⑦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义务

①遵守学会的章程,执行学会的决议;

②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

③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④协助开展学术交流和科学普及等活动;

⑤按照学会规定交纳会费;

⑥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的,经提示后仍不改正者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学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业务范围1.

围绕水力发电在规划设计、科学研究、工程建设、生产管理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难题,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水力发电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2.

为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促进温室气体减排,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开展水力发电和新能源科学技术知识普及,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水电科技教育活动。3.

加强水电国际科技学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国际水电科学技术考察活动,为世界水电科技进步和事业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4.

组织参与中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技政策的制定,参加水力发电和新能源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技术、经济政策的调研论证,为政府部门决策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5.

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研究,项目评估与论证,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项目管理与监理,科技评价(成果鉴定),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工程安全评价,质量评估,科技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编审,团体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和招投标评议,评估授牌科普基地和创新实践基地等工作。6.

配合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承担水力发电和新能源行业工程技术资格评审和相关专业资质的管理,开展工程师能力评价与认证、有关专业工程教育认证等工作。7.

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为会员和水电科技工作者更新知识、提高学术和管理水平服务。8.

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科技图书、期刊、专业学术论文集、科技文献、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以及相关数字出版活动,提供科技知识服务。9.

受政府部门委托承办或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举办科技展览和科技讲座,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10.

向有关部门举荐为水力发电工程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和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科技人才,按照规定经批准开展水力发电科学技术奖、潘家铮奖、水电英才奖等奖励工作,相关费用来源于潘家铮水电科技基金。11.

为会员和水电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他们的意愿和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12.

推动建立健全水电科学研究自律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13.

组织符合学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活动。

经费来源

会费;捐赠;政府和社会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利息;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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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国际会议

在1990年代,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十年间组织召开了12次重要的专业国际学术会议,在2001到2020年的20年间主办的国际会议有8次。在2004年的联合国水电与可持续发展峰会上,水电学会被邀请作为NGO的唯一代表,在大会上作了《NGO在水电开发中的作用》专题发言。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主办和共同主办的重要国际会议

序号

时间

地点

会议名称

1

1990.10.16-19

北京

1990’北京抽水蓄能技术国际研讨会

2

1991.11.06-09

北京

1991’碾压混凝土筑坝技术国际学术讨论会

3

1992.10.09-14

杭州

1992’大坝安全检测技术国际学术研讨会

4

1992.04.26-29

南京

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空化空蚀国际研讨会

5

1992.10.17-20

南京

国际拱坝会议

6

1993.10.26-29

北京

高土石坝国际会议

7

1994.09.25-28

南京

94’抽水蓄能工程国际学术研讨会

8

1996.10.28-02

北京

96’国际水电会议

9

1998.10.20-24

北京

98’国际水电会议

10

1999.08.21-25

四川

99’碾压混凝土筑坝技术国际研讨会

11

1999.10.19-22

三峡

99’大坝安全监测国际研讨会

12

2000.09.14-22

北京

第20届国际大坝会议

13

2004.05.23-26

三峡

2004’国际水电会议

14

2006.10.23-25

昆明

2006’国际水电会议

15

2006.10.28-30

北京

第一届水力发电技术国际会议

16

2007.11.03-05

贵阳

第五届碾压混凝土坝国际研讨会

17

2009.04.20-22

北京

第二届水力发电技术国际会议

18

2013.11.01-03

昆明

2013’国际水电会议

19

2015.05.19-20

北京

2015’世界水电大会

20

2018.05.12-13

成都

2018’高坝大库抗震安全国际学术研讨会

学术期刊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编辑出版的主要技术刊物:《水力发电学报》(会刊)《水电站机电技术》《水电能源科学》《大坝与安全》《岩土工程学报》《小水电》《中国水力发电年鉴》等。

《水力发电学报》《水力发电学报》

《水力发电学报》是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主办的刊物,经中国科协批准为一级学术性刊物,1982年创刊定为季刊,2004年起改为双月刊,2015年起改为月刊,公开出版,中国国内外发行。学报刊载与水力发电有关的科技学术论文,主要包括水力发电规划、水文水资源及水环境、水力学、泥沙工程学、潮汐和波浪发电、水工建筑物及水电站、工程建设管理、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与监测控制、水电站及水库群优化运行、水电工程与生态环境、水电工程监测、遥感水文与水利大数据等领域的研究性成果;及时反映各专业的科技成就、理论创新、经验总结及中国国内外学术动态,起到促进中国国内外学术交流的作用。该刊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被中国学术期刊文摘、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国科技论文统计与分析数据库、中国报刊订阅指南信息库、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以及国际上权威数据库Scopus等收录。该刊为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曾获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优秀期刊三等奖。读者对象为从事水文水资源及水生态环境管理和研究、水电工程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运行及科研方面的科技人员和高等院校有关专业师生。

《水电站机电技术》《水电站机电技术》

1978年3月全国水利水电机电技术信息网成立,同年6月网刊《水电机电安装技术》创刊发行,1985年起网刊更名为《水电站机电技术》,2003年向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2004年改为双月刊,2015年1月改为月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主管,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全国水利水电机电技术信息网主办,杂志围绕已投运和在建的大、中、小型水电站机电设备、控制系统和金属结构的科研、设计、制造、安装、试验、运行和检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探讨和经验交流;及时报道中国国内外水电机电科研成果、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在水电站的推广应用。该刊被万方数据、维普资讯、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CNKI系列数据库、《中文科技资料目录》(《水利水电》和《电工文摘》)等收录。

《水电能源科学》《水电能源科学》

《水电能源科学》属于工业技术类学术性刊物,创刊于1983年,教育部主管,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华中科技大学主办。主要报道水、电、能源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及工程应用的新成果。主要栏目: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利水电工程勘察及测量、水工材料、水工结构、水力机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管理、电气工程、能源等。收录数据库: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7版(第八版);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CSTPCD);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CAJCED);中国学术期刊文摘;全国报刊索引(自然科学技术版);英国《科学文摘》(INSPEC);俄罗斯《文摘杂志》。

《大坝与安全》《大坝与安全》

《大坝与安全》期刊系由国家能源局主管、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创办于1987年,于2001年公开发行,致力于宣传中国国家大坝安全管理方针,传播大坝安全专业技术,交流大坝安全技术管理经验,提高广大大坝安全专业工作者和决策者的技术管理水平。该刊主要刊登大坝在设计、施工、科研、运行及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学术论文和技术经验总结。主要栏目有:公告、设计研究、施工技术、运行管理、安全评价、防洪度汛、监测自动化、资料分析、补强加固、闸门检测、事故分析、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国外大坝安全技术、信息窗等。该刊是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在“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全文上网,入编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2002年成为《中国学术期刊文摘》首批收录源期刊。

《岩土工程学报》《岩土工程学报》

《岩土工程学报》创刊于1979年,是中国第一份岩土工程学科全国性、综合性学术期刊。学报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由中国水利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力学学会、中国建筑学会、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和中国振动工程学会联合主办,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承办,编辑部设在南京。《岩土工程学报》主要刊登土力学、岩石力学及岩土工程领域中代表现代先进理论和实践水平的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成果,关注水利水电、土木建筑、交通运输和资源环境等领域中的岩土工程问题,以黄文熙讲座、论文、短文、焦点论坛和讨论等形式报道有关岩土工程方面的优秀学术成果。

《小水电》《小水电》

《小水电》是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主办的全国唯一小水电专业技术刊物。1984年3月创刊,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面向全国广大中小水电工作者,是小水电建设、管理、运维和技术改造的参考书,是了解中国国内外小水电新发展的窗口。主要栏目:方针政策、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国际交流、技术交流、规划设计、机电设备、计算机应用、运行与维护。

国际合作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参加的国际组织与学术交流:

国际水利工程与研究协会(IAHR)、国际大坝委员会(ICOLD),与国际水电协会(IHA)以及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法国、瑞典、瑞士、俄罗斯、印度等国家的学术组织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举办和协办重要国际会议和研讨会,围绕中国国内外水电发展中的重大科学技术和管理问题,开展多种形式国际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

开展和促进海峡两岸水电科技交流和合作,增进两岸水电同行的友谊,共同促进两岸水电科学技术发展。

成功共同组织承办了于中国北京召开的“2015世界水电大会”。该大会每两年一届,由国际水电协会(IHA)主办,自2017年起水电学会作为大会支持单位。

荣誉表彰

2018年,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获评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4A级全国学会。

2023年11月30日,民政部发布2023年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被评为4A级全国性社会团体。

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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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发起设立了“潘家铮水电科技基金”,基金理财收益主要用于学会设立的若干奖项和有关公益事业活动。

为了弘扬和鼓励水电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精神,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推动水力发电科学技术不断向前发展,经科技部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由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设立和承办、面向全国设立“水力发电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

为了表彰奖励在水力发电工程科学技术及管理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的中国工程师、科学家,更好地为中国水利水电科技创新和培育水利水电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发起设立潘家铮水电科技基金,设有“潘家铮奖”(两年评选一次)和“潘家铮水电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

为了表彰奖励在水力发电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及教育科研领域一线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工程师和科技人员,激励其从事水力发电工程建设、科技研究、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水电科学技术事业发展,设立了“水电英才奖”,于2019年起每年一评。

人才举荐

受中国科协、中国工程院和其他团体机构委托,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承担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推荐、“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协高层次人才库入库人选推荐、中国工程科技“光华成就奖”候选人推荐等工作;组织评审和申报水电行业“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和“张光斗优秀青年科技奖”等。

科普宣传

宣传片

为了更好地向公众说明水电开发的巨大意义,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曾委托中央电视台的绿色空间栏目组,摄制了《水坝之争》《怒江故事》等宣传片,从水坝的生态争议和怒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等角度,反映出了怒江水电开发无可替代的巨大意义。

科普论坛

从2007年起,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每年都会针对当年的主要舆论问题,开展一到两次绿色能源科普论坛,科学地分析各种舆论问题的根源,澄清各种不利于行业发展的伪科学误导宣传。不仅如此,学会还根据各会员单位的要求和需要,制定出水电宣传的五年规划,系统地正面宣传水电,揭露各种诬蔑水电开发的不实传言。

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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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标识

会徽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会徽图案部分为两条水波纹与闪电,用圆环联接。字母部分为学会英文名称的缩写CSHE。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会徽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会徽

精神文化

宗旨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中国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牢牢把握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组织建设,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促进水力发电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水力发电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水力发电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把广大水电科技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凝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推进水电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社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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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第九届理事会、第二届监事会

职务

姓名

理事长

张野

名誉理事长

汪恕诚、陆佑楣、张基尧、周大兵

秘书长

郑声安

监事长

袁柏松

副理事长(名誉副理事长)

(以姓氏笔画为序)王良友,王永祥,向海平,安洪光,朱跃龙,刘金焕,李庆江,李程·丹增尼玛,李云,张宁,汪小刚,周小能,赵登峰,郝耀辉,侯学众,晏志勇,黄辉,龚和平

常务理事

(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小毛,王良友,王永祥,王曙平,邓银启,兰向军,向海平,安洪光,刘国刚,刘金焕,祁宁春,许唯临,许朝政,朱跃龙,朱立平, 严旭东,杜灿勋,李凯,李云,李建林,李庆江,李程·丹增尼玛,汪小刚,陈克锐,肖军,吴云喜,吴维宁,张野,张桥,张文平,张连彬,张国来,张宗亮,张宁,张春生,张星燎,金峰,郑声安,宗敦峰,周小能,练继建,胡伟明,姚小彦,赵登峰,郝耀辉,侯学众,侯建刚,袁湘华,贾金生,晏志勇,黄辉,黄河,常晓林,梁建忠,龚和平,尉军耀,彭鹏,曾再祥,路振刚,蔡玮良,潘小海,潘江洋

理事

(以姓氏笔画为序)丁维馨,于永军,王小毛,王良友,王永祥,王军,王思德,王洪玉,王振宇,王桂平,王焕茂,王富强,王曙平,邓银启,邓兴富,石清华,平巍巍,卢路生,叶明,由淑明,冉毅川,兰向军,田强,吕军,朱跃龙,朱强,朱立平,任育之,向海平,刘永奇,刘观标,刘国刚,刘金焕,刘学山,刘春志,刘恒,刘海洋,刘毅,刘青林,闫英才,字继权,安洪光,祁宁春,许唯临,许朝政,孙向楠,严冬,严旭东,杜灿勋,杜学泽,李小联,李云,李友华,李化霜,李书明,李正平,李平,李东锋,李庆江,李庆斌,李君,李昌兵,李 凯,李岳军,李鸿均,李宜田,李建华,李建林,李彦坡,李彦彬,李润林,李超毅,李晶华,李程·丹增尼玛,李斌,李洪,李洪波,李冰,杨宏生,杨劲松,杨泽艳,杨雄平,杨勤,杨焱,杨暹群,肖军,吴云喜,吴关叶,吴维宁,何其刚,何学铭,余英,邹德高,汪良,汪小刚,汪文桥,沈仲涛,宋长申,迟福东,张卫东,张文平,张宁,张连彬,张国来,张金良,张宗亮,张春生,张星燎,张虹,张桥,张野,张志国,陈权,陈观福,陈伯智,陈祖荣,陈克锐,陈云长,庞旭,林虎,林本华,罗明清,罗洪,金峰,周万竣,周小能,周永,周伟,周建中,周建平,周恒,周毅,郑声安,宗敦峰,练继建,郝耀辉,胡伟明,胡清义,胡一栋,侯学众,侯建刚,赵登峰,姚小彦,贺鹏程,袁湘华,贾金生,夏勇,晏志勇,晏俊,徐平,栾宇东,高峰,高万才,高占学,高宗文,郭鹏程,席浩,黄会明,黄河,黄维,黄辉,黄海涛,龚和平,常晓林,梁建忠,尉军耀,彭松涛,彭鹏,彭瑞,董超,程锐,傅胜,曾再祥,韩长霖,温续余,路振刚,蔡玮良,裴爱国,廖元庆,谭文胜,熊文清,熊海华,熊雄,黎朋雄,潘小海,潘江洋,潘家才,薛喜文

历任领导

理事会

届次

年份

理事长

秘书长

第一届

1980

施嘉炀

梁益

第二届

1985

李鹗鼎

梁益华(兼)、邹范湘

第三届

1990

李鹗鼎

梁益华(兼)、邹范湘

第四届

1995

李鹗鼎

邹范湘

第五届

2001

周大兵

邴凤山

第六届

2006

周大兵

李菊根

第七届

2011

张基尧

李菊根(兼代)

第八届

2016

张野

袁柏松(兼)

监事会

届次

监事长

第一届

邓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