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力学学会 编辑

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的社会组织

中国力学学会中国力学学会

中国力学学会(The Chinese Society of Theoretical and Applied Mechanics,CSTAM)是在钱学森周培源钱伟长郭永怀等力学家的共同倡导和组织下,成立于1957年2月,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由全中国力学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相关单位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的社会组织。

截至2022年3月,中国力学学会拥有会员3万余人,下设23个专业委员会、7个工作委员会、3个工作组及IUTAM-China协调工作组。主办学术期刊18种,其中英文刊物5种,中文刊物13种。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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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中国力学学会

外文名:The Chinese Society of Theoretical and Applied Mechanics

简称:CSTAM

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登记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属性: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的社会组织

社团地址:北京市北四环西路15号

成立时间:1957年2月

性质:社会团体

法定代表人:方岱宁

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02600P

现任领导:理事长:郑晓静、秘书长:杨亚政

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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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2月,在钱学森、周培钱伟长、郭永怀等力学家的共同倡导和组织下,中国力学学会成立。

1986年8月3至6日,中国力学学会第二、三届理事扩大会议在呼和浩特举行。

1987年3月10至11日,中国力学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

1988年10月10至16日,中国力学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卧佛寺召开。

1991年6月4至7日,中国力学学会主持的全中国各地方中国力学学会秘书长工作会议在天津召开。

1993年12月23至24日,1993年度中国力学学会全体常务理事会议在北京召开。

2000年8月21至24日,中国力学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大会在北京召开。

2006年10月27至30日,中国力学学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七、八届理事会扩大会议在浙江湖州召开。

2010年8月21日,中国力学学会与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举行了合作协议签字仪式; 10月17至20日,中国力学学会2010年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八、九届理事会扩大会议在大连棒棰岛国宾馆召开。

2014年11月15日,中国力学学会2014年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九届、第十届理事会扩大会议在上海开幕。

2017年8月14日,“中国力学大会-2017暨庆祝中国力学学会成立60周年大会”在北京理工大学开幕。

2019年10月13日,中国力学学会2019年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届、第十一届理事会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

2020年8月8日,中国力学学会与皋兰县签署合作协议。

2021年4月1日,中国力学学会与卡西欧(中国)贸易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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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最高权力机构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 决定终止事宜;

(六) 决定学会的任务和工作方针;

(七) 举办学术活动和表彰活动;

(八)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执行机构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产生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聘任和解聘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事项;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制定学会活动计划;

(十一) 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十二) 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十三) 按照规定经批准,决定奖励该学科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教师和学生,评选优秀学术论文、 优秀书刊及优秀科普作品,表彰学会工作积极分子;

(十四)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学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款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组织机构

截至2022年3月,中国力学学会下设23个专业委员会、7个工作委员会、3个工作组及IUTAM-China协调工作组。

专业委员会

流体力学专业委员会

动力学与控制专业委员会

实验力学专业委员会

岩土力学专业委员会

地球动力学专业委员会

生物力学专业委员会

MTS材料试验协作专业委员会

环境力学专业委员会

波纹管及管道力学专业委员会

等离子体科学与技术专业委员会

工程爆破专业委员会

理性力学和力学中的数学方法专业委员会

固体力学专业委员会

爆炸力学专业委员会

计算力学专业委员会

反应堆结构力学专业委员会

激波与激波管专业委员会

结构工程专业委员会

流-固耦合力学专业委员会

力学史与方法论专业委员会

英斯特朗材料试验协作委员会(已撤销)

流体控制工程专业委员会

流变学专业委员会

物理力学专业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

科学普及工作委员会

产学研工作委员会

教育工作委员会

力学名词审定工作委员会

女科技工作者委员会

青年工作委员会

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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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

微纳米力学工作组

电子电磁器件力学工作组

软物质力学工作组

国际理论与应用力学联盟(IUTAM)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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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

《力学学报》编委会

《力学与实践》编委会

《ACTA MECHANICA SINICA》编委会

《力学进展》编委会

《Theoretical and Applied Mechanics Letters》编委会

《爆炸与冲击》编委会

《固体力学学报》(英文版)编委会

《固体力学学报》编委会

《计算力学学报》编委会

《岩土工程学报》编委会

《工程力学》编委会

《实验力学》编委会

《动力学与控制学报》编委会

《世界地震工程》编委会

《力学季刊》(原《上海力学》)编委会

《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编委会

《Plasma Science and Technology》编委会

《Applied Mathematics and Mechanics》编委会

组织会员

截至2022年3月,中国力学学会拥有会员3万余人。

会员种类

学会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包括荣誉会员、高级会员、普通会员、学生会员、外籍会员。

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学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学会的意愿;

(三)在学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从事力学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愿意成为学会会员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经学会常务理事会提名,可授予荣誉会员;

(五)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力学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并在其科技、教育、生产、出版或管理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对学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经申请,可成为高级会员;

(六)高等院校本科毕业或具备相当学术水平,从事力学工作3年以上,并在力学或相关学科的科技、教育、生产、出版或管理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经验者,经申请,可成为普通会员;

(七)高等院校本科三年级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可成为学生会员;

(八)在力学领域有较高造诣,与中国友好,愿意与学会联系、交流和合作的外籍科技工作者,经自己申请或经学会个人会员、分支机构推荐,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成为外籍会员;

(九)与学会专业范围有关,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具有一定数量科技队伍的科研、教学、生产企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经申请,可成为单位会员。

入会程序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的权利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学会的活动;

(三)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的义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会的章程,执行学会的决议;

(二)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

(三)参加学会组织的活动;

(四)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退会说明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业务范围

(一)组织该学科及相关学科开展各种形式的中国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学科发展需要举办非营利的科技展览,促进民间科技合作;

(二) 推举会员代表学会或专业委员会参加相关的国际学术组织及其活动;

(三) 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发行力学科技书籍报刊及相关的音像制品;

(四) 开展力学科学技术的普及和继续教育;

(五) 交流力学教育和培养力学人才的经验,促进力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教学、科研与生产相结合;

(六)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表彰、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力学科技工作者;

(七) 推广力学研究成果,为力学工作者面向经济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八) 对中国国家重要的科技政策、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问题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进行科学论证,提出政策建议;

(九)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承担科技项目评估、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十) 维护学会会员与学会活动有关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呼声,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批准后开展。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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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活动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受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委托,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力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力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中国力学学会和周培源基金会共同主办。分为个人赛和团体赛,其中团体赛分为“理论设计与操作”和“基础力学实验”两部分。个人赛由《力学与实践》编委会承办。“理论设计与操作”团体赛由《力学与实践》编委会承办,“基础力学实验”团体赛由中国力学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承办。中国力学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各省(市)、自治区力学学会和2所指定高校协办。协办高校每届轮换。

学术交流

2023年5月20至21日,第四届全国智能流体力学研讨会暨第二届智能流体力学产业联合体大会在杭州召开。该次会议由中国力学学会、中国空气动力学会、《水动力学研究与进展》编委会、西湖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中国船舶集团第七〇八研究所联合主办,由上海中船编印社有限公司、中国力学学会流体力学专委会、中国空气动力学会智能空气动力学专业组、喷水推进重点实验室、智能流体力学产业联合体、西湖大学工学院和西湖大学未来产业中心承办。

2023年10月30至11月3日,由国际理论与应用力学联合会主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力学学会以及江苏省力学学会承办的IUTAM-先进材料和结构中的多物理场耦合力学问题研讨会在南京召开。

2023年11月6至7日,以“创新自主引领”为主题的第二十二届全国复合材料学术会议暨诸暨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论坛在浙江省诸暨市召开。会议由中国宇航学会、中国力学学会、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中国航空学会联合主办,由中共诸暨市委、诸暨市人民政府、航天材料及工艺研究所、先进功能复合材料技术重点实验室、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科技委材料工艺技术专业组共同承办。

学术期刊

截至2022年3月,中国力学学会拥有主办学术期刊18种,其中英文刊物5种,中文刊物13种。

《力学学报》由首任主编钱学森等创刊于1957年,由中国科学院主管、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和中国力学学会主办。是力学学科的综合性学术刊物,获得首届国家期刊奖、第二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共和国期刊60年》(力学学科唯一入选)、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奖、中国科协top50、全国科技百强期刊、数字影响力100强等多项荣誉。报道方向包括在理论和应用力学所有领域里,在理论、方法和实验方面的研究进展。

《工程力学》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力学学会主办。1984年创刊,月刊。主要报导力学在工程及结构中的应用,刊登力学在科研、设计、施工、教学和生产方面具有学术水平、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论文,包括力学在土木建筑、水工港工、公路铁路、桥梁隧道、航海造船、航空航天、矿山冶金、机械化工、国防军工、防灾减灾、能源环保等工程中的应用且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研究成果。

《力学进展》是由中国科学院主管,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和中国力学学会联合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期刊,重点刊登力学领域的高水平综述性文章,特别关注力学学科与应用的双向驱动。

《力学与实践》创刊于1979年,是由中国科学院主管,中国力学学会与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共同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是力学学科发行量大、读者面广的学术刊物。刊登力学及其交叉学科的进展;报道力学应用的成果和力学教育的进展;介绍古今中外力学家及其成就、力学史、学术活动、力学趣话、新书评介等。

《Acta Mechanica Sinica》(《力学学报(英文)》)于1985年创刊,双月刊,是力学学科综合性、国际化的英文学术期刊,是中国力学领域国际期刊,被SCI、EI等42家中国国内外数据库所收录,并与国际出版机构Springer-Verlag合作在全球范围内发行。期刊在全球发行,在欧洲、美洲等世界各地都有读者群。

《Theoretical & Applied Mechanics Letters》 (《力学快报(英文)》)于2011年创刊,双月刊,是国际化的快报类英文期刊,旨在快速、精炼地报道理论和应用力学及相关学科的重要的原创性成果,包括航空航天、能源、材料、生物医学、机械工程、海洋工程、土木与水利工程等领域,鼓励交叉学科的研究;注重前沿性和时效性,注重力学和工程的结合。

《力学学报》《力学学报》

《工程力学》《工程力学》

《力学进展》《力学进展》

《力学与实践》《力学与实践》

《力学学报(英文)》《力学学报(英文)》

《力学快报(英文)》《力学快报(英文)》

(注:该词条仅列出部分期刊简介,其它详见 )

荣誉表彰

2021年12月,中国力学学会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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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中国力学学会力学奖

为进一步发挥力学科技工作者的聪明才智与科技创造性,促进力学学科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中国力学学会设立“中国力学学会力学奖”(包括成就奖、科学技术奖和人才奖),以表彰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推广、科学普及、力学教育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力学科技工作者。“中国力学学会力学奖”属于社会力量设奖。奖项的推荐、评审和授予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实行公开授奖制度,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涉。

周培源力学奖

为奖励中国力学工作者的学术成就,加速力学科学的发展,促进中国现代化的建设,周培源基金会设立“周培源力学奖”。该奖旨在奖励中国国内、外力学研究工作中作出创造性成果或运用力学现有理论、方法解决重大关键问题等方面的中国力学工作者,尤以中、青年为主。

周培源青年力学奖

为了激发中国青年力学工作者的创造性,加速力学科学的发展,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周培源基金会与中国力学学会共同设立“周培源青年力学奖”。该奖旨在奖励在中国国内力学研究工作中作出创造性成果或运用力学现有理论、方法解决重大关键问题等方面的中国力学工作者,男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评选当年1月1日(含)计算。周培源青年力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2~3人,由基金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钱学森力学奖

“钱学森力学奖”是由中国力学学会于2014年开设的,每4年评选一次,每次授奖1人,旨在弘扬钱学森的学术理念、创新精神和教育思想,奖励在工程科学领域有重大贡献的中国力学工作者。

培训工作

2022年5月28日,中国力学学会举办线上科普工作培训会。该次培训会邀请了科普大V宝俊博士进行科普实战经验分享,从“如何作一场精彩有趣的科普报告”“如何写一篇精彩有趣的科普文章”“如何创作一个精彩有趣的科普视频”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交流。

科普活动

2022年9月15日,中国力学学会与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共同主办2022“聚力同行”全国科普日活动,该次活动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全国科普基地、兰州大学力学学科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北京大学工学院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北京大学周培源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联合承办,中国力学学会副秘书长、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柯燎亮教授主持。

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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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标识

中国力学学会会徽由学会的英文简称CSTAM和中文力字组成,CSTAM与力字合并为一个“中”字,代表学会的主要工作为力学。

学会会徽学会会徽

学会宗旨

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全中国力学科技工作者,提倡辩证唯物主义,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充分发扬民主,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积极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促进力学学科的发展和繁荣,促进力学科技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力学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力学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为加速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

社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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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中国力学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

职务

名单

理事长

郑晓静(中国科学院院士)

副理事长

陈十一(中国科学院院士)、戴兰宏、冯西桥、郭旭、何国威(中国科学院院士)、曲绍兴、魏悦广(中国科学院院士)、杨绍普

秘书长

杨亚政

副秘书长

汤亚南、陈玉丽、黄河激、柯燎亮、李群仰、杨越;张攀峰

历任领导

届次与时间

职务

名单

第一届理事会(1957年2月1日至1982年5月1日)

理事长

钱学森

第二届理事会(1982年5月1日至1986年7月31日)

理事长

钱令希

第三届理事会(1986年7月31日至1990年8月31日)

理事长

郑哲敏

第四届理事会(1990年8月31日至1994年8月1日)

理事长

王仁

第五届理事会(1994年8月1日至1998年11月1日)

理事长

庄逢甘

第六届理事会(1998年11月1日至2002年11月1日)

理事长

白以龙

第七届理事会(2002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

理事长

崔尔杰

第八届理事会(2006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1日)

理事长

李家春

第九届理事会(2010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1日)

理事长

海岩

第十届理事会(2014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13日)

理事长

杨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