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包销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证券包销指一家投资银行(或一个投资银行集团)对某公司发行的证券按证券的总售价开出一张支票付给公司,把该公司发行的证券全部买下,再发行的过程。这时原发行公司就无需承担不能按 既定价格向投资者出售所发行的全部新证券风险了。如果这批证券因为股票市场价格下跌或定价过高而在出售时遭到亏损,全部亏损将都落在包销者头上。一般情况下,同发行公司直接洽谈证券销售事宜的投资银行,并不单独进行包销。为了取得较好的销售成果和分摊风险,它将会邀请其他投资银行参加包销。发起包销的投资银行通常是主持者,它参加包销的份额最大。其他投资银行则主要按照各自销售证券能力参加到有关银团中去。
中文名:证券包销
外文名:Securities underwrite
领域:经济
签约对象:证券发行人与承销机构
性质:承销方式
包销是指证券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对发行人来说,包销不必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而且可以迅速筹集资金,因而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与代销相比,包销的成本也相应较高。包销在实际操作中有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之分。
全额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承购合同,由承销机构按一定价格买下全部证券,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价款一次付给发行公司,然后承销机构以略高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在全额包销过程中,承销机构与证券发行人并非委托代理关系,而是买卖关系,即承销机构将证券低价买进然后高价卖出,赚取中间的差额。对发行人来说,采用全额包销方式既能保证如期得到所需要的资金,又无须承担发行过程中价格变动的风险,因此全额包销是西方成熟证券市场中最常见、使用最广泛的方式。
余额包销是指发行人委托承销机构在约定期限内发行证券,到销售截止日期,未售出的余额由承销商按协议价格认购。余额包销实际上是先代理发行,后全额包销,是代销和全额包销的结合。
证券的包销具有如下特点:
①证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②发行人可以迅速、可靠地获得证券价款。
③承销人承担全部发行风险。
④包销的费用相对较高。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