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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主 编辑
岛主是汉语词汇,拼音dǎo zhǔ,意思是岛屿的主人对岛有使用权。
中文名:岛主
外文名:Island
拼音:dǎo zhǔ
注音:ㄉㄠˇ ㄓㄨˇ
解释:岛屿的主人。对岛有使用权
【词条】岛主
中国共有600多位岛主,包括海南岛岛主,湖岛岛主,江河岛主,有一个岛主联盟,叫中国岛主联盟。
中国第一代岛主 朱仁民
广西梵岛岛主裴梵明居士,是广西第一代岛主,1995年,由于养殖需要而租了一个100亩的海岛和附近水域,商业是他第一目标,当然在养殖之余,吹海风,看日落成了他岛主的仅有的记忆了。“直到2009年,在其他岛主介绍下,我又租一个湖岛50年使用权,才开始真正玩岛,虽然只有60亩,却有一个小沙滩,几个奇石。我搭建了一个小木屋,常常与佛教中人在沙滩论经。还有一群岛主圈子的朋友,他们都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一起聊人生,聊岛。。。。”作为国学大师南怀谨的学生,裴梵明与老师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国庆前老师离他们而去,他一直很伤心。
中国岛主联盟发起人 第一代岛主 林东
无人岛开发深度“解冻”,更多海岛将走进公众视野。
据国家海洋局介绍,中国无居民海岛有6500多个,约占全国海岛总数的93.8%。,大多数无居民海岛都处于被随意占用、买卖的状态,无序、无度开发利用的问题日益凸显。
2010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的正式实施,意味着曾一度被叫停的无居民海岛开发“解冻”。
2011年4月12日,国家海洋局公布了“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涉及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等8个省区,共计176个无居民海岛。其中,辽宁11个、山东5个、江苏两个、浙江31个、福建50个、广东60个、广西11个、海南6个。名录中不包括中国与其他国家有争议的海岛。
2011年4月20日,国家海洋局印发了《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从审批权限、申请审批程序、审批内容等方面对海岛开发作了具体规定。这是我国第一次正式公布开发利用无人岛。但实际上,私人对于无人岛的开发探索,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始。
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办公室主任吕彩霞表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资企业、外籍人士)都可以通过有偿申请做“岛主”。值得注意的是,无居民海岛只能取得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海岛最高开发使用年限为50年。
无居民海岛开发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单位和个人使用无居民海岛,一般情况下应缴纳海岛使用金。根据规定,海岛使用金实行最低价制度,将全国沿海海岛分为6个等级,每个等级规定了15种用岛最低收费标准,并根据用岛类型及面积确定最低价。
据悉,海岛使用金的多少,将取决于用岛面积大小、用岛方式以及对岛屿破坏程度的大小这三个方面。但并不意味着海岛价格就是最低限价,还要根据其生态破坏情况计算补偿价格。这也是为了让开发者尽量不破坏海岛。
“岛主梦”固然诱人,但要成为真正的“岛主”,也是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在荒凉、近乎与世隔绝的无居民岛上搞开发,并非易事。尤其是岛上的建设,像码头、道路、建筑物,还有自来水,铺海底电缆,成本往往是陆地上的两三倍。这样的工程必须有巨大的资金保障才行,业内估计当个“岛主”至少要花上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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