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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 编辑
“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是为了推动能源互利合作,助力各国共同解决能源发展面临的问题,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而成立的组织,是画好“一带一路”工笔画的重要举措。
2019年4月25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在北京成立。
中文名: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5日
机构性质:国际行业合作组织
机构职能:推动能源领域务实合作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近6年来,能源领域合作成果丰硕,一大批标志性能源项目顺利落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给各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2019年3月和4月,伙伴关系先后举办了两次磋商会,各成员国就伙伴关系建设中的重要事项达成共识。在此期间,伙伴关系的成员国数量也在迅速增加。
2019年4月25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立仪式在北京举行。来自30个伙伴关系成员国及5个观察员国的能源部长、驻华大使、能源主管部门高级别代表出席了仪式。会议期间,伙伴关系成员国共同对外发布《“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原则与务实行动》。
伙伴关系将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以推动能源互利合作为宗旨,助力各国共同解决能源发展面临的问题,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伙伴关系将每两年举办一次“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并按照需要开展部长级培训班和能源合作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伙伴关系还将致力于推动政府间政策交流与合作意向沟通,搭建双、多边项目合作与技术交流平台,推动能源领域务实合作。
截至2019年4月,成员国总数已经达到30个,包括阿富汗、阿尔及利亚、阿塞拜疆、玻利维亚、柬埔寨、佛得角、乍得、中国、东帝汶、赤道几内亚、冈比亚、匈牙利、伊拉克、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老挝、马耳他、蒙古国、缅甸、尼泊尔、尼日尔、巴基斯坦、刚果(布)、塞尔维亚、苏丹、苏里南、塔吉克斯坦、汤加、土耳其及委内瑞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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