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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 编辑
“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为非营利性的官方合作机制,由理事会、秘书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以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构成。
北京时间2023年9月11日下午,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开幕,来自32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部门负责人,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10个国际组织以及部分跨国企业代表共300余人出席论坛。
中文名:“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8日
机构性质:非营利性官方合作机制
机构职能:加强税收合作,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
2019年4月18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在中国宣告成立。
34个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18日在浙江乌镇共同签署《“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正式成立。
当天,以“共建一带一路:加强税收合作,改善营商环境”为主题的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乌镇开幕,这是首次由中国税务部门主导发起并主办的高级别国际税收会议。
此次论坛为期三天,围绕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坚持税收法治、提高税收确定性等议题,来自85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官员以及16个国际组织、多家学术机构和跨国企业代表出席论坛并展开讨论。
2020年6月2日晚,以“同心抗疫,共克时艰”为主题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会议通过视频形式召开。36个国家(地区)、7个国际组织负责人与会,哈萨克斯坦、阿联酋、塞拉利昂、意大利、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税务部门负责人和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帕斯卡等财税专家,围绕抗疫情促发展和国际税收议题进行充分交流,并达成广泛共识。
北京时间2023年9月11日下午,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开幕,来自32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部门负责人,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10个国际组织以及部分跨国企业代表共300余人出席论坛。
构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目的,就是通过加强税收合作,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
经严格审议和选举程序,理事会任命王军为理事会主席,同时选举了理事会副主席,任命了秘书处负责人和联盟主席。34个税务主管当局签字成为机制理事会成员;22个税务主管当局和国际组织签字成为机制观察员;11名国际知名税务专家获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合作机制理事会主席是阿尔及利亚税务局局长阿梅尔·阿卜德拉提弗 。
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要积极利用好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求同存异,加强税收征管协调对接;立足于“一带一路”建设现实需求,围绕加强征管能力建设、加强税收法治、加快争端解决、提高税收确定性、通过征管数字化提升纳税遵从等,制定务实合作行动计划,为跨境纳税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积极搭建互学互鉴实用平台,及时分享实践经验。
理事会审议决定分别在哈萨克斯坦、中国澳门以及北京、扬州利用和强化现有设施设立“一带一路”税务学院,作为区域培训与研究中心,为机制成员国(地区)和观察员国(地区)税务部门提供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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