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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列颠帝国勋章 编辑
英国授勋及嘉奖制度中的一种骑士勋章,由英国国王乔治五世于1917年6月4日所创立。帝国勋章的各级受勋人数均有限额,爵级大十字勋章只限100位;爵级司令勋章只限845位,而司令勋章则只限8960位。就官佐和员佐两级而言,人数虽不设限额,可是此两级在每年授勋的人数分别不可多于858位和1464位。获勋的人选往往是由英国政府以及一些英联邦王国政府提出,而依照惯例,所有获委任到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供职的女性法官都可获得DBE勋衔,但相反,同等的男性法官则只获册立为下级勋位爵士。
中文名:不列颠帝国勋章
外文名:Most Excellent 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
定义:英国授勋及嘉奖制度中的骑士勋章
别名:大英帝国勋章
分类:骑士勋章
格言:For God and the Empire
爵级大十字勋章 (Knight/Dame Grand Cross,男女皆简称“GBE”)
爵级司令勋章 (Knight/Dame Commander,男性简称“KBE”,女性简称“DBE”)
司令勋章 (Commander,简称“CBE”)
官佐勋章 (Officer,简称“OBE”)
员佐勋章 (Member,简称“MBE”)
罗伯特·富尔敦爵士,KBE
此外,原本还有一个不列颠帝国奖章(British Empire Medal),获勋人士虽然并非不列颠帝国勋章的成员,但却与此勋章有联系。现时,不列颠帝国奖章已不再于英国及其属土颁发,但是库克群岛和部份英联邦王国则仍有颁发。
本勋章的格言是“为了上帝和帝国”(For God and the Empire),它是英国各骑士勋章中最低等级的一个,成员也是最多的一个。
比起巴斯勋章和圣乔治大十字勋章,取得不列颠帝国勋章的人士,并非单单只有官宦、功臣,相反,获勋人士所来自的阶层十分之广,因此也更具有大众化的性质。
威尔斯亲王爱德华 (1917年—1936年)
皇太后玛丽 (1936年—1953年)
爱丁堡公爵殿下 (1953年—)
尽管不列颠帝国勋章是众骑士勋章之中人数最多的,但能够凭此勋章而取得骑士爵位的人数却相对较少。在英国本土,取得不列颠帝国爵级司令勋章的人士其实只属少数,获勋人士向以外国公民和居于海外的英国公民居多。可是在另一方面,不列颠帝国女性爵级司令勋章却是英国荣誉系统之中最普遍的女爵士级别,一般而言,如果有男士因功成为下级勋位爵士,那么同等的女士就可获爵级司令勋章。
本勋章大多数的获勋人士都是英国公民,或是奉英女皇为首的英联邦王国子民。至于如果外籍人士获勋,则只可当作“荣誉会员”,这类人士并不设限,亦不受上面的数字所限制,不过,即使这类外籍人士获授爵级大十字勋章或爵级司令勋章,他们都不可以在英文名称前冠上“Sir/Dame”,或在中文名称后冠上“爵士/女爵士”头衔。然而,假如这类外籍人士日后入籍成为英国或英联邦王国的公民,那么他们便自动成为“正式会员”,可以冠上头衔。
在不列颠帝国勋章设立之初,乔治五世曾一并设立了“不列颠帝国勋位奖章”(Medal of the 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到1922年,该奖章更名为不列颠帝国奖章,虽然获授此奖章的人士并非不列颠帝国勋章的成员,但他们仍然会按民事和军事分类。不列颠帝国奖章一般授予低级别的政府官员或军官,至于高级别的政府官员则通常直接获授不列颠帝国勋章。自从1992年起,英国政府不再提名任何人士接受不列颠帝国奖章,但部份英联邦王国政府却仍然有作出提名。
本勋章共设6位职员:高级教士、司祭长、秘书、注册官、纹章院长及传令官。勋章的高级教士由英国圣公会内高级别的伦敦主教担任;而司祭长则由圣保罗座堂的司祭长出任。本勋章的纹章院长与不少司职纹章的官员一样,并非英国纹章院的成员;至于传令官则名叫紫杖传令官,紫杖传令官不同于嘉德勋章所附设的黑杖传令官,他无须在上议院供职。
员佐勋章之正、背两面。
只有不列颠帝国爵级大十字勋章的获勋者会穿上斗篷(mantle),斗篷原为缎质,以紫色作主调,并配上白色的丝质装饰。不过现时已改为以粉红玫瑰色的缎质斗篷作主调,以及配上珍珠灰色的丝质装饰。至于在获勋者的左胸处,更会带上一枚星章(详见下文)。
只有不列颠帝国爵级大十字勋章的获勋者会穿上领环(collar)。领环由黄金打造,左右对称,并梅花间竹地刻有代表皇家纹章的图案,与“GRI”(即“Georgius Rex Imperator”)字样各6件,而且两者之间均有狮子与皇冠样式的装饰。
官佐勋章之勋表
只有不列颠帝国爵级大十字勋章与爵级司令勋章的获勋者能够佩带星章(star),并佩带于左边胸口。星章共有八块页,大小因应获勋者等第而异。另外,星章内有一绯红色圆环,上面写上勋章之格言;至于在圆环之内,星章之正中间,则绘有乔治五世与其妻玛丽王后之像,但在1937年以前的星章则是不列颠尼亚的人像。
所有不列颠帝国勋章的获勋者均可佩带勋章,在1937年以前,勋章是系于紫色丝带上的,而军事勋章则会额外在丝带正中加上一条红色直线以资识别。而自1937年以 后,勋章的丝带则一概改为粉红玫瑰色,并配上珍珠灰色之外沿,而军事勋章则额外在丝带正中加上一条珍珠灰色直线。另一方面,勋章之配戴方法因不同等级而 异;首先,不论男女,就爵级大十字勋章的获勋人士而言,勋章系在绶带,而绶带会围绕右肩膀及左股,那勋章就会大约在左大腿顶方位置;而就爵级司令勋章与司 令勋章的男性获勋人士而言,勋章会系在一条围绕着颈项的丝带,状如得奖的运动员一般。另外,官佐与员佐勋章之男性获勋人士会把勋章系在短小的丝带,挂在左 胸处。最后就女性而言,除了大十字勋章之获勋人士以外,其他一律把勋章系在蝶形领结状的丝带上,再挂于左胸处。大抵上,勋章正中为一圆形,正面之布局与星 章一样,有圆环在外,并且写上格言,而圆环内则绘有乔治五世与玛丽皇后之像,在1937年以前的星章则是不列颠尼亚的 人像;而背方正中则写上“GRI”三个英文字,上方刻有一皇冠。此外,圆环以外,其正上、正下、正左和正右方都有一块页,使勋章成十字形,页的末端呈开三 叉状,而向正上方之页,其顶上更置有一枚皇冠。爵级大十字勋章、爵级司令勋章与司令勋章的页皆为淡蓝色,而正面的圆环为绯红色;官佐勋章则完全金色,而员佐勋章为全银色。
在1957年,有关方面曾决定,所有因英勇行为而获此勋章的人士,其绶带、丝带或蝶形领结状丝带上皆可加上一特别图案,该图案为两块打交叉的橡树树叶。不过,自1974年起,此勋章不再授予作出英勇行为的人士,这类人士改为获授女皇英勇奖章。
就不列颠帝国奖章而言,此奖章为圆形,由银制造。正面是不列颠尼亚的坐像,外沿写上不列颠帝国勋章之格言,而奖章底部则写上“For Meritorious Service”之字眼,意指“为了有价值的服务”。奖章背面正中写上“GRI”三个英文字,底方则写上“Instituted by King George V”字样,意指“由乔治五世创立”,此外,获勋人士姓名会刻在奖章框边。不列颠帝国奖章常被直接称呼为奖章(the Gong),它除了有正常版本外,还有微形版本。不论是须穿着白色蝶形领结的正式场合,还是须穿着黑色蝶形领结的非正式晚会,微形版不列颠帝国奖章都适合穿戴出席。
· 在2006年12月,有关当局宣布会推出一款翻领饰针,让所有不列颠帝国勋章与不列颠帝国奖章的获勋人士佩带。此饰针可于平日的普通场合佩带,底色为粉红玫瑰色和珍珠灰色,上有一枚微形版不列颠帝国勋章,呈金色。此饰针只可让不列颠帝国勋章与不列颠帝国奖章的获勋人士另外购买,售价为15英镑。饰针之构想,是希顿·菲腊爵士(Sir Hayden Phillips)在2004年检讨英国授勋制度时提出的。但其实加拿大与澳大利亚等地方的嘉奖制度早已引入了饰针,所以菲腊爵士之提议只不过是使不列颠帝国勋章追上潮流而已。
凡爵级大十字勋章与爵级司令勋章的男性获勋者均可在自己的姓名后加上“爵士”头衔(如“钟士元爵士,GBE”),而同等的女性获勋者则可在姓名后加上“女爵士”头衔。凡爵士之妻子均可以在其夫姓名后加上“爵士夫人”头衔(如“钟士元爵士夫人”),但在英文文法上,则只可在夫姓前加上“Lady”头衔(例如“Lady Chung”)。相反,女爵士之丈夫不可因妻子之地位取得任何敬称。须要注意的是,以上的格式只适用于庶民,因为贵族、邦君只会在列出自己全名的时候才会引用上述格式,而他们在绝大多数的场合皆不会列出自己的全名的。另一方面,英国圣公会的神职人员若果取得爵级勋衔,他们皆不可使用“爵士”或“女爵士”头衔,亦不会有授爵典礼,但他们仍准在姓名后加上勋衔缩写以资识别。
不列颠帝国爵级大十字勋章之获勋者可在自己姓名后加上缩写“GBE”;爵级司令勋章的男性获勋者缩写是“KBE”,女性是“DBE”;司令勋章的获勋者缩写是“CBE”;官佐勋章的是“OBE”;而员佐勋章则是“MBE”。至于不列颠帝国奖章缩写则是“BEM”。
凡不是英女皇的子民(意指不是英国或不奉她为元首的国家公民),即使取得爵级勋衔,亦只作荣誉性质,不可使用“爵士”或“女爵士”头衔,但这类人仍可以在姓名后加上勋章缩写。以名将陈策为例,虽然他曾获“KBE”勋衔,但他不可称自己为“陈策爵士”或“陈策爵士,KBE”,而只可称作“陈策,KBE”。所有以荣誉性质取得爵级勋衔的人士均不会有授爵典礼,这类人士日后若果移民,成为英国君主的子民,那么他就自动有权使用“爵士”头衔。
所有爵级大十字勋章之获勋者也可以在他们的纹章上加上护盾兽(纹章盾徽旁的扶持者,通常是动物,也有以人物作护盾兽)。另外,纹章之外亦可以围上圆环(上面写有本勋章的格言)以及领环。而圆环所示的位置,则必须在领环之外或之上。爵级司令勋章和司令勋章之获勋者则只可以在他们的纹章之外围上圆环。此外,纹章的样式亦可一并展示勋章,勋章须悬挂在圆环或领环上。
华人
GBE勋衔
简悦强爵士(1979年获勋),香港前行政立法两局首席非官守议员,东亚银行前主席。他早于1959年获OBE,1967年又获CBE,1972年获册封下级勋位爵士。
钟士元爵士(1989年获勋),香港前行政立法两局首席非官守议员和前行政会议召集人。他早于1968年获OBE,1978年又获CBE,1978年获册封下级勋位爵士,由于他获勋的是GBE,比KBE要高级,所以被称为“大Sir”。
KBE勋衔
陈策(1942年获勋),将军。
何东爵士(1955年获勋),香港富商。
曾荫权爵士(1997年获勋),前香港财政司,早于1993年获OBE。
李嘉诚爵士(2000年获勋),香港富商,早于1989年获CBE。
邓永锵爵士(2008年获勋),香港商人,苹果日报专栏作家,邓肇坚爵士长孙,早年获OBE。
DBE勋衔
邓莲如女男爵(1989年获勋),前行政立法两局首席非官守议员,早于1979年获OBE,1983年获CBE,1990年封终身贵族。
王䓪鸣女爵士(1996年获勋),前房委会主席。
CBE勋衔
周埈年爵士(1938年获勋),香港商人。
周锡年爵士(1950年获勋),香港商人。
利铭泽(1963年获勋),企业家,早于1949年获OBE。
邵逸夫爵士(1974年获勋),邵氏兄弟的创办人之一,后于1977年获策封下级勋位爵士。
利国伟爵士(1977年获勋),恒生银行前董事长,1988年为下级勋位爵士。
方心让爵士(1979年获勋),前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及骨科医生。
何鸿銮(1981年获勋),前港府官员。
罗德丞(1982年获勋),前行政立法两局议员,早于1976年获OBE。
曹广荣(1989年获勋),前港府官员。
陈方安生(1992年获勋),首位华人及首位女性布政司。
李国能(1992年获勋),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高锟(1993年获勋),前香港中文大学校长。
杨启彦(1993年获勋),前港府官员。
钱果丰(1994年获勋),香港私人及公营机构行政人员。
周德熙(1995年获勋),前港府官员。
何鸿章(2001年获勋),香港商人。
潘迪生(2007年获勋),香港商人。
日期不详
陈坤耀,前岭南大学校长。
张有兴,首位华人市政局主席,早年获OBE。
冯秉芬爵士,香港商人及前市政局、立法局和行政局非官守议员,早年获OBE。
许淇安,前香港警务处处长。
李鹏飞,香港自由党前主席。
马临,前香港中文大学校长。
麦列菲菲,前立法局非官守议员。
孙明扬,港府官员。
曹善允,民生书院创办人之一。
黄钱其濂,前卫生福利司及立法局议员。
OBE勋衔
林文庆(1918年获勋),厦门大学第二任校长。
徐亨(1942年获勋),陈策副官。
蔡杨素梅(1946年获勋),知名新加坡前立法议会议员。
林子丰(1957年获勋),香港培正中学校长。
刘韵仙(1958年获勋),南洋教育家。
关祖尧爵士(1959年获勋),律师。
王霖(1978年获勋),前立法局议员。
金庸(1981年获勋),作家。
邬维庸(1983年获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周梁淑怡(1985年获勋),立法会议员。
范徐丽泰(1988年新年获勋),立法会主席。
林行止(1991年获勋),作家。
李国宝爵士(1991年获勋),香港东亚银行主席,2005年6月他获册封为下级勋位爵士,同年10月放弃英国籍加入香港行政会议,但因为被册封时有英国公民身份,他仍然可按惯例继续使用爵士称号。
潘宗光(1991年获勋),香港理工大学校长。
林贝聿嘉(1993年获勋),前立法局议员,早于1985年获MBE。
郑海泉(1994年获勋),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主席。
李业广(1994年获勋),前任香港交易所主席。
李家祥(1996年获勋),执业会计师,前立法会议员。
陈冯富珍(1997年获勋),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
陈廷骅(1997年获勋),香港企业家。
金圣华(1997年获勋),翻译学者。
丘德威(2006年获勋),伦敦饮食业巨子。
陆恭蕙(2007年获勋),前立法局议员。
日期不详
陈祖泽,前港府官员。
钱穆,历史学家。
张鉴泉,前立法局议员。
何佐芝,香港商人。
何鸿燊,港澳商人。
何甘棠,怡和洋行买办。
何承天,香港建筑师。
刘健仪,立法会议员。
刘皇发,新界乡议局主席,早年获MBE。
梁智鸿,前医院管理局主席。
梁锦松,前财政司司长。
梁定邦,前市政局主席。
罗仲荣,香港商人。
田北俊,自由党主席。
曾荫培,前香港警务处处长。
黄宏发,前立法局主席。
胡鸿烈,树仁大学创校人。
颜成坤,中华巴士创办人。
叶汉,赌业大亨。
MBE勋衔
黄作梅(1947年获勋), 港九大队国际联络组负责人,迄今唯一一位获勋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莫干生(1958年获勋),太古洋行买办。
唐余湘畹(1977年获勋),香港教育家。
梁醒波(1977年获勋),粤剧演员。
新马师曾(1978年获勋),粤剧演员。
赵少昂(1980年获勋),国画大师。
顾嘉辉(1982年获勋),香港作曲家。
廖庆齐(1984年获勋),香港太空馆首任馆长。
胡永辉(1989年获勋),香港商人。
成龙(1989年获勋),演员。
许晋奎(1996年获勋),香港商人。
李丽珊(1997年获勋),运动员
萧芳芳(1997年获勋),演员。
伍善雄(2000年获勋),英国中文教育促进会秘书长
日期不详
蔡陈葆心,证券商人。
何钟泰,立法会议员。
廖秀冬,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黄秉槐,前立法局议员。
余锦基,香港商人。
知名人士
GBE勋衔
伊丽莎白王后(1929年获勋),乔治六世皇后。
威廉·约瑟夫·斯利姆(1946年获勋),英国军事指挥官和第十三任澳大利亚总督,早于1942年获CBE。
菲利普亲王(1953年获勋),英女皇伊丽莎白二世夫。
夏悫爵士(1953年获勋),英国皇家海军少将,早于1940年获CBE。
根德公爵夫人马利纳公主(1937年获勋),英国皇室成员。
麦理浩勋爵(1976年获勋),前香港总督,早于1946年获MBE。
日期不详
威尔逊勋爵,英国陆军元帅,早于1940年获OBE。
KBE勋衔
郝德杰爵士(1935年获勋),前香港总督,早于1926年获CBE。
耶胡迪·梅纽因勋爵(1965年获勋),美国小提琴家,他于1965年以外国人身份获KBE,不称为爵士;1985年,他获颁授英国国籍,因而被尊称为爵士;1993年,他再被册封为终身贵族,位列男爵,敬称为勋爵,爵位比爵士高。
郭伯伟爵士(1968年获勋),前香港财政司,早于1960年获OBE。
乔治·索尔第爵士(1971年获勋),匈牙利指挥家,1972年成为英国公民,可用“爵士”头衔。
查理·卓别林爵士(1975年获勋),喜剧泰斗和导演,英国政府早在1956年冷战期间建议授勋于他,但他本人怜悯共产思想,此建议被外交部否决。
尤金·奥曼迪(1976年获勋),匈牙利指挥家和小提琴手。
姬达爵士(1979年获勋),香港前廉政专员。
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爵士(1980年获勋),美国电影导演,英国出生,1980年获勋,但其本人在获女皇亲自册封前逝世;他在1956年获美国公民权时没有放弃英国臣民身份,因而可尊称为爵士。
钟逸杰爵士(1985年获勋),前香港布政司。
鲍勃·格尔多夫(1986年获勋),爱尔兰歌手。
霍德爵士(1988年获勋),前香港布政司。
盛田昭夫(1992年获勋),索尼公司创办人之一。
贝利(1997年获勋),巴西足球员。
鲍勃·霍普(1998年获勋),英国出生的喜剧演员,但后来入籍美国时放弃英籍,早于1976年获CBE。
亚历克斯·弗格森爵士(1999年获勋),足球教练,早于1983年获OBE。
史蒂文·斯皮尔伯格(2001年获勋),美国电影导演。
鲁道夫·朱利安尼(2002年获勋),前纽约市长。
艾伦·格林斯潘(2002年获勋),前美联储主席。
罗杰·摩尔(2003年获勋),演员,早于1999年获CBE。
蒂姆·伯纳斯·李(2004年获勋),万维网的发明者。
西蒙·维森塔尔(2004年获勋),犹太人大屠杀的幸存者,毕生致力追查纳粹党人和搜证。
比尔·盖茨(2005年获勋),微软总裁。
博诺(2007年获勋),U2乐团主音。
日期不详
温弗雷德·斯托克斯爵士,曾于1915年开发斯托克斯式战壕迫击炮迫击炮。
彭励治爵士,前香港财政司。
夏鼎基爵士,前香港财政司。
翟克诚爵士,前香港财政司,早于1981年获OBE。
麦高乐爵士,前香港财政司。
施勋爵士,前香港辅政司。
修顿爵士,前香港辅政司。
陶法阿豪·图普四世,汤加第4任国王。
DBE勋衔
阿加莎·克里斯蒂女爵士(1971年获勋),英国侦探小说作家。
琼·萨瑟兰女爵士(1978年获勋),澳大利亚歌剧女高音,早于1961年获CBE。
凯瑟琳·蒂泽德女爵士(1985年获勋),前新西兰总督。
西尔维亚·卡特赖特女爵士(1989年获勋),前新西兰总督。
伊丽莎白·舒瓦兹科普夫女爵士(1992年获勋),德裔歌剧歌曲演员。
伊丽莎白·泰勒女爵士(1999年获勋),演员。
珍妮·古道尔女爵士(2003年获勋),英国生物学家、动物行为学家和著名动物保育人士,早于1995年获CBE。
海伦·米伦女爵士(2003年获勋),演员。
维维安·韦斯特伍德女爵士(2006年获勋),英国时装设计师。
CBE勋衔
内维尔勋爵(1919年获勋),英国空军元帅。
科林·戴维斯爵士(1965年获勋),英国指挥家,1980年成为爵士。
哈罗德·品特(1966年获勋),英国剧作家。
高登爵士(1968年获勋),香港立法局和行政局非官守议员,早于1965年获OBE,1972年成为爵士。
爱德华多·包洛奇爵士(1968年获勋),意大利裔英国雕塑家,1989年成为爵士。
约翰·罗纳德·瑞尔·托尔金(1972年获勋),英国作家。
博比·查尔顿爵士(1973年获勋),英格兰著名足球员,早于1969年获OBE。
大卫·阿腾勃罗爵士(1974年获勋),英国广播公司电视节目主持及制作人。
约翰·普罗富莫(1975年获勋),普罗富莫事件主角,早年获OBE。
李察·邦尼(1977年获勋),澳大利亚著名的指挥家。
杜叶锡恩(1977年获勋),前香港立法局议员。
罗保爵士(1978年获勋),前香港市政局、行政局及立法局议员,早于1972年获OBE。
伊恩·麦克莱恩爵士(1979年获勋),英国著名演员。
斯蒂芬·霍金(1982年获勋),英国著名物理学家。
西蒙·拉特尔爵士(1987年获勋),英国著名指挥家。
浦伟士爵士(1990年获勋),汇丰集团前主席。
艾尔顿·约翰爵士(1996年获勋),英国歌手。
约翰·查尔斯(2001年获勋),威尔士足球员。
Bee Gees三兄弟(2002年获勋),英国著名家族乐队。
艾伦·帕克爵士(2002年获勋),英国电影导演。
蜷川幸雄(2002年获勋),日本导演及演员。
亚历山大·麦昆(2003年获勋),著名服装设计师。
埃里克·克莱普顿(2004年获勋),英国吉他手、歌手和作曲家。
布赖恩·梅(2005年获勋),英国摇滚乐团体皇后吉他手。
艾尔敦(2005年获勋),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前主席。
日期不详
韩达德勋爵,前英国外相。
施伟贤爵士,前香港立法局主席。
OBE勋衔
艾伦·麦席森·图灵(1945年获勋),计算机之父
柏立基爵士(1949年获勋),前香港总督,早于1948年获MBE。
白嘉时(1954年获勋),前香港辅政司。
汤姆·芬尼爵士(1961年获勋),英国足球运动员。
乔·戴维斯(1963年获勋),英国职业斯诺克选手。被誉为“现代斯诺克之父”。
杰克·查尔顿(1974年获勋),英格兰足球运动员。
比尔·香克利(1974年获勋),英国足球运动员。
埃姆林·休斯(1980年获勋),英格兰足球运动员。
凯文·基冈(1982年获勋),英格兰足球运动员。
列显伦(1989年获勋),香港法官。
加里·帕里斯特(1998年获勋),英国足球运动员。
泰瑞·普莱契(1998年获勋),英国作家。
珍·西摩尔(1999年获勋),英国女演员。
艾德敦(2000年获勋),英国知名指挥。
J·K·罗琳(2000年获勋),英国作家。
史蒂夫·戴维斯(2001年获勋),英国职业斯诺克选手,早于1998年获MBE。
阿兰·希勒(2002年获勋),英格兰足球员。
阿尔塞纳·温格(2003年获勋),法国著名足球教练。
大卫·贝克汉姆(2003年获勋),英格兰著名足球员。
皮尔斯·布鲁斯南(2003年获勋),爱尔兰裔美籍电影演员。
热拉尔·乌利耶(2003年获勋),法国足球教练。
瑞恩·吉格斯(2007年获勋),威尔士足球员。
马克·休斯(2007年获勋),教练及前威尔士足球员。
凯莉·米洛(2008年获勋),澳大利亚歌手、曲作家、演员。
日期不详
克劳德·奥金莱克爵士,英国陆军元帅。
夏佳理,前香港立法会议员。
詹伯乐,九广铁路公司行政总裁
艾华士,二次大战英国退伍军人,日军俘虏。战后致力搜集日本侵华证据,早年曾获MBE。
达蒙·希尔,英国赛车手。
加里·莱因克尔,英格兰足球运动员。
苗学礼,港府官员。
罗乐民,前香港辅政司。
鲍勃·佩斯利,英格兰足球运动员。
布莱恩·罗布森,英格兰足球运动员。
彼德·希尔顿,英格兰足球运动员,早年曾获MBE。
戈登·斯特拉坎,苏格兰足球员。
MBE勋衔
爱德华·希斯爵士(1946年获勋),前英国首相。
尤德爵士(1949年获勋),前香港总督。
保罗·麦卡特尼爵士(1965年获勋),披头士乐队成员,他在1965年连同乐队其余3名成员一同获勋,但其爵士头衔是因为他在1997年成为下级勋位爵士而来。
约翰·列侬(1965年获勋),披头士乐队成员,但到了1969年,因为反对英国政府对不同战争的立场,他把勋章退回颁授者英女王。
吉奥夫·赫斯特爵士,(1975年获勋),英格兰足球员,后于1998年成为下级勋位爵士。
郭利民(1987年获勋),香港著名DJ。
斯蒂芬·亨得利(1994年获勋),英国斯诺克选手。
吉米·怀特(1999年获勋),英国斯诺克选手。
戴图理(2000年获勋),骑师。
彼得·舒梅切尔(2001年获勋),丹麦足球员。
杰米·特雷弗·奥利弗(2003年获勋),英国著名厨师。
马克·威廉姆斯(2004年获勋),英国斯诺克选手。
莱斯·费迪南德(2005年获勋),英国足球员。
史蒂文·杰拉德(2006年获勋),利物浦队足球员。
亨里克·拉尔森(2006年获勋),瑞典足球员。
泰迪·谢林汉姆(2007年获勋),英国足球员。
约翰·希金斯(2008年获勋),英国斯诺克选手。
杨希雪(2008年获勋),英国华裔画家。
刘易斯·汉密尔顿(2009年获勋),英国一级方程式车手。
简森·巴顿(2010年获勋), 英国一级方程式车手。
BLACK PINK(2023年获勋), 韩国女团 。
日期不详
托尼·亚当斯,英格兰足球员。
肯尼·达格利什,苏格兰足球员。
伊恩·拉什,威尔士足球员。
1940年:维德孔·吉斯林(Vidkun Quisling)因协助纳粹德国进占挪威而被褫夺CBE勋衔(1929年授勋)。
1965年:哈罗德·金·菲尔比(Kim Philby)因被揭发是双重间谍而被褫夺OBE勋衔(1946年授勋)。
1980年:艾伯特·亨利(Albert Henry)因选举舞弊罪而被褫夺KBE勋衔(1974年授勋)。
1988年:莱斯特·皮戈特(Lester Piggott)因瞒税罪而被褫夺OBE勋衔(1975年授勋)。
2006年:迈克尔·厄科(Michael Eke),英国前警官,因被揭发多项诈骗罪,当中包括获勋前自行捏造虚构人物、签署伪造文件表扬自己贡献向内阁申请勋衔,而被褫夺MBE勋衔(2003年授勋)。
2006年:纳西姆·哈麦德(Naseem Hamed)因危险驾驶罪而被褫夺MBE勋衔(1999年授勋)。
在2005年时,英国球员保罗·科林伍德(Paul Collingwood)因参与了英澳木球赛而获授MBE勋衔。但事实上,他只参与了一场测试比赛,而且得分还低于平均,结果引起了舆论批评。而另一方面,在英国的公务员队伍中,有不少下级公务员经常抱怨,指自己付出努力,最后被上司邀功,而且还得到OBE勋衔。
著名歌手约翰·连侬获勋MBE后,曾对不列颠帝国勋章有以下的评论:
“不少人批评,认为MBE勋衔是授予那些在战争中的英雄—即是那些杀人的人。至于我们因为娱乐大众而获勋,我敢说我们更值得获此勋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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