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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甘都指挥使司 编辑
朵甘都指挥使司,简称“朵甘都司”,是中国明朝对四川省西部、云南省西北部、西藏自治区东部和青海省西南部的最高军政管辖机构。
中文名:朵甘都指挥使司
简称:朵甘都司
地点:四川省西部
类型:最高军政管辖机构
明朝治藏历史是指从朱元璋1368年建明朝于南京,至1644年清兵入关,于北京建立清朝前这段时期内与藏区的关系史。
据《明史·志第十六》记载,明朝疆域“计明初封略,东起朝鲜,西据吐番,南包安南(越南),北距大碛,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零九百四里。自成祖弃大宁,徙东胜,宣宗迁开平于独石,世宗时复弃哈密、河套,则东起辽海,西至嘉峪,南至琼、崖,北抵云、朔,东西万余里,南北万里。”文中“西据吐番”的“吐番”是宋、元、明等时期的史籍中对青藏高原及当地土著的惯称。
明朝对藏政策主要形式为洪武年间在藏内设置羁縻性质的都司、卫所等军政机构,封授当地僧俗首领担任官员,永乐至正德以册封僧俗首领为主,受册封者定期朝贡。
朵甘都指挥使司
1370年,明朝军队攻取洮、岷等州(洮州、岷州),并进克元朝的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脱思麻宣慰司)的治所河州,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遂降明。元顺帝病殁,在此情势下原先忠于元朝的西北藏族首领陆续归附明朝。1371年,西藏的世袭封主镇西武靖王卜纳剌(元世祖忽必烈第七子西平王奥鲁赤的五世孙)携带元朝颁发的印信,率吐蕃诸部首领到南京向明朝纳款,表示归顺。明朝收缴了元朝授予他们的印信,分别授予他们为河州卫指挥同知、靖南卫指挥同知,并准予其子孙世袭。
明朝在确定藏族地区的都指挥使司、卫、所的行政体制后,陆续委任藏族首领担任都指挥使司和卫所的官职。最初,明朝是封蔡巴、羊卓、止贡、嘉玛等故元万户府首领为乌思藏的行都指挥使或都指挥佥事等职,对帕木竹巴家臣中的内邬宗、桑珠孜宗的宗本则称为寨官。后来在了解帕竹政权的情况后,明朝就开始任命帕竹政权的主要宗本为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的官员,并且进一步在内邬宗和仁蚌宗这两个最大的宗设立了行都指挥使司。明朝在藏族地区封授的指挥使、都指挥使佥事、千户、百户等官职都准予世袭,但是重要官职的袭职要经过皇帝的批准,并换发敕书和印信。
明朝在藏行政规划 | ||
都指挥使司 | 乌思藏、朵甘 | 明史对治 藏而 设置 的行 政规 划的 记载 |
指挥使司 | 陇答 | |
宣尉使司 | 朵甘、董卜韩胡、长河西鱼通宁远 | |
招讨司 | 朵甘思、朵甘陇答、朵甘丹、朵甘仓溏、朵甘川、磨儿勘 | |
万户府 | 沙儿可、乃竹、罗思端、别思麻 | |
千户所 | 朵甘思、所剌宗、所孛里加、所长河西、所多八三孙、所加八、所兆日、纳竹、伦答、果由、沙里可哈忽的、孛里加思、撒里土儿、参卜郎、剌错牙、泄里坝、润则鲁孙 |
嘉靖时,蒙古人入侵青海地区,史称鞑靼土默特部或西海蒙古部。万历以后,明朝对边疆控制日益松弛,蒙古人攻占了整个青海草原,朵甘都司遂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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