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思藏都指挥使司 编辑

军政管辖机构

乌思藏都指挥使司,简称“乌思藏都司”,是中国明朝对今西藏自治区除昌都地区以外的大部分地区以及锡金、不丹的最高军政管辖机构。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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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乌思藏都指挥使司

简称:乌思藏都司

始置朝代:明代

释义:少数民族地区设置都指挥使司之一

地区:西藏

设立:明太祖—朱元璋

主要措施:设立羁縻都司,册封西藏八王

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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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明太祖—朱元璋

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建立明朝。1369年,朱元璋派遣官员持诏谕前往西藏,着令各部归顺明朝。诏书说到朱元璋“命将率师,悉平海内。臣民推戴为天下主,国号大明,建元洪武。式我前王之道,用康黎庶。惟尔吐蕃,邦居西土,今中国一统,恐尚未闻,故兹诏示”。同年,明太祖还派遣陕西承宣布政使司的官员许允德前往藏地进行第二次诏谕,“令各族酋长举故官,至京授职”。

1370年,明朝军队攻取洮、岷等州(洮州、岷州),并进克元朝的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脱思麻宣慰司)的治所河州,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遂降明。元顺帝病殁,在此情势下原先忠于元朝的西北藏族首领陆续归附明朝。1371年,西藏的世袭封主镇西武靖王卜纳剌(元世祖忽必烈第七子西平王奥鲁赤的五世孙)携带元朝颁发的印信,率吐蕃诸部首领到南京向明朝纳款,表示归顺。明朝收缴了元朝授予他们的印信,分别授予他们为河州卫指挥同知、靖南卫指挥同知,并准予其子孙世袭。属下官吏也授千户、所镇抚等职。1372年,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带领六十多人赴南京朝见明太祖,表示归降。喃加巴藏卜被明太祖封为“炽盛佛宝国师”,赐玉印一颗。他还先后两次向明朝举荐故元的藏族旧官一百多人,皆被授予各级官职。

朱元璋册封圣旨(今西藏自治区档案馆藏)朱元璋册封圣旨(今西藏自治区档案馆藏)

1370年年正月,当时控制乌思藏大部分地区的帕木竹巴第悉(帕竹政权首领的称号)释迦坚赞(即《明太祖实录》所记的“故元灌顶国师章阳沙加”)在被明太祖封他为灌顶国师后,遣使入朝,贡以佛像、佛书、舍利。在此之后,藏族地方的大小僧俗首领,也纷纷来到首都南京请封,明朝一律授给他们以新的官职和封号。如指挥同知、佥事、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帅、招讨、万户等职,以及国师等封号。对于新封的藏人僧俗首领,明太祖要求他们“自今为官者,务遵朝廷之法,抚安一方;为僧者,务敦化导之诚,率民为善,以共乐太平”。

治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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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始终遵行的政教分离原则,改变了元朝将西藏的宗教和政治权力集于一人、一家、一派的局面,保证了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之间近300年的政治稳定和联系畅通。

乌斯藏都司官署名,明代始置。明朝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都指挥使司之一。乌斯藏,西番、古吐蕃地。明初延旧职,洪武初,太祖惩唐世吐蕃之乱,思制御之,惟因其俗尚,用僧徒化导为善,乃遣使广行招谕。

《明太祖实录·卷九十一》《明太祖实录·卷九十一》

又遣陕西行省员外郎许允德使其地,令举元故官赴京授职。于是,乌斯藏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及故国公南哥思丹八亦 监藏等于六年

●加麻万户府,辖地位于盆域。1379年二月置,端竹监藏为万户府万户,并封“信武将军”。

●俄力思军民元帅府,“俄力思”即“阿里”,洪武八年

其地视乌斯藏尤远。成祖即位,命僧智光持诏招谕,赐以银币。永乐十一年封其僧南渴烈思巴为辅教王,赐诰印、彩币,数通贡使。杨三保、侯显皆往赐其国,与诸法王等。景泰七年,使来贡,自陈年老,乞令其子喃葛坚粲巴藏卜代。帝从之,封为辅教王,赐诰敕、金印、彩币、袈裟、法器。以灌顶国师葛藏、右觉义桑加巴充正、副使往封。至四川,多雇牛马,任载私物。礼官请治其罪,英宗方复辟,命收其敕书,减供应之半。知成化成化五年,王卒,命其子喃葛答刂失坚参叭藏卜嗣。六年申旧制,三年一贡,多不过百五十人,由四川雅州入。国师以下不许贡。弘治十二年,辅教等四王及长河西宣慰司并时入贡,使者至二千八百余人。

阐教王

剑挡浮雕西藏神兽护法“琼”代表15世纪中国剑最高工艺剑挡浮雕西藏神兽护法“琼”代表15世纪中国剑最高工艺

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封西藏止贡寺座主领真巴儿吉监藏为阐教王。

封爵世袭,明嘉靖时(1522-1566年)仍有使臣到北京。

至此,明朝已在西藏地方分封了三大法王﹑五大地方之王,其管理西藏地方所采取的“众封多建”而统驭于中央的政策已基本实现。

有明一代三百馀年,法王称为游僧,不常厥居﹔地方王各有封邑,互不统属。咸受命于朝廷。明廷又设立置驿站,通道往来,以厚赐贡使﹑任官封爵﹑茶马互市﹑利益边民的办法,使西藏地方基本保持安定的政局。

朝纳贡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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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贡模式

明朝对西藏僧俗首领采取了定期、定员、定道、定制的进京朝贡模式。明朝规定“国师以下不许贡”,乌思藏贡使必须由雅州入的规定。1609年四月,因“番人混冒,方物滥恶,所奉敕书洗补可疑,而通使岁诱为奸”,明朝革除了乌思藏大乘法王、大宝法王、护教王、长河西、董卜韩胡等八番的入贡资格,只许阐教王、辅教王入贡。

永乐十一年永乐帝朱棣册封西藏挫失吉袭授指挥佥事圣旨永乐十一年永乐帝朱棣册封西藏挫失吉袭授指挥佥事圣旨

在1465年以前,西藏僧俗首领来京朝贡没有严格的限定,大致是一岁一贡,或两岁一贡。如《明会典》记载:“西番,古吐蕃地。元时为郡县,洪武初因其旧职。于是乌思藏有阐教王、阐化王、辅教王、赞善王统化番民,又有护教王、大乘法王、大宝法王凡七王,俱赐银印,令必岁或间岁朝贡。”《明史·西域传》亦记载:“初,入贡无定期,自永乐迄正统,或间岁一来,或一岁再至。”

永乐十一年永乐帝册封西藏挫失吉袭授指挥佥事圣旨

明宪宗对大宝法王德敕喻明宪宗对大宝法王德敕喻

由于明朝对来贡的藏族首领不仅在政治上给予优遇,经济上也回赐丰厚的赏物即位后,于1465年规定乌思藏番僧三年一贡,并下发一道敕谕给帕竹第悉阐化王,曰:“尔父祖以来,世修职贡。洪武年间,三年一贡,来朝不过三、四十人,往来道途亦守礼法。近年以来,增加渐多,络绎不绝,恃朝廷柔远之意,所至骚扰。察其所以,多有四川等处不逞之途,买求印信,冒作番僧,贪图财利,坏尔声名。尔居遐僻,何由得知?兹特敕谕尔,今后仍照洪武旧例,三年一贡,自成化三年为始。所遣之人必须本类,不许过多。所给文书,钤以王印,其余国师、禅师等印,皆不许行。惟袭替谢恩者不在三年之限。仍戒来人,毋得夹带投托之人。朝廷已敕经过关隘官司盘诘辨验,如有伪冒,就便拿问。如此,则事有定规,人无冒滥,庶不失尔敬事朝廷之意。

1466年,明朝对朵甘亦规定“如乌思藏例,三年一贡”。1470年四月,明朝再对朝贡人数进行规定,“(乌思藏)每王遣使百人,多不过百五十人,有四川路入,国师以下不许贡”。

西藏进京朝贡人数越来越多,“宣德、正统间,番僧入贡,不过三四十人。天顺间遂至二三千人。到成化年间,仅阐化王所遣的贡使一次就多达四百六十多人。1499年,“长河西及乌思藏一时并贡,使者至二千八百人”。

朝贡路线

成都-新津-邛州-名山-雅州-碉门泸水-冷竹关>打箭炉-理塘-巴塘-馆觉-乍丫-昌都-恩达-洛隆-边坝-甲贡-嘉黎-江达-鹿马岭-乌苏江-墨竹-拉萨

输马作赋

“输马作赋”这一制度肇始于1383年。该年正月,明太祖敕谕松州指挥佥事耿忠,“西番之民归服已久,而未尝责其贡赋,闻其地多马,宜计其地之多寡以出赋,如三千户则三户共岀马一匹,四千户则四户共岀马一匹,定为土赋,庶使其知尊君守上奉朝廷之礼也。”月,耿忠回报:“臣所辖松潘等处安抚各族长官司,宜以其户口之数,量其民力,岁令纳马置驿,而籍其民充驿夫,以供徭役。

茶马互市

普洱茶是茶马互市的重要交易内容

普洱茶是茶马互市的重要交易内容普洱茶是茶马互市的重要交易内容

茶马互市是起始于唐宋时期的一种汉藏之间古老贸易形式。由于藏地需要大量的茶叶,明朝便执行以茶叶换马匹的政策。而后,明朝逐渐发展出“以茶制番”的目的。如正德年间都御史杨一清在上疏中奏:“以马为科差,以茶为酬价,使之远夷(为)臣民,不敢背叛。如不得茶,则病且死,以是羁縻之,实贤于数万甲兵,此制西番以控北夷之上策也。

●茶马司:秦州、河州、西宁、洮州、甘州、雅州、碉门、永宁(后废)

●四大茶仓:成都、重庆、保宁、播州

●差运司:巩昌府(骆驼巷、梢子堡、高桥)、临洮府(伏羌、宁远

●批验茶运司:褒城茶厂、紫阳茶厂

●安多地区盛产马匹,明朝就此先后在当地设置五个茶马司,如:

●秦州茶马司,1372年二月置,1397年四月迁至西宁。

●河州茶马司,1372年置。洮州茶马司,1379年置,1382年罢,由秦州茶马司兼治。

●甘州茶马司,洪武年间置,1443年罢,1561年复置。

●西宁茶马司,1397年置。永宁茶马司,1383年置,1386年罢。

●雅州茶马司,1376年置。碉门茶马司,1386年置。

明初官制,茶马司有大使一人,秩正九品,副使一人,秩从九品。洪武中期,升其秩为正六、正七品。

终于崇祯三年(1630年)乌思藏僧人三旦多只等十五人入朝班贡,历200余年。有明一代,元朝扶持的萨迦政权势力逐渐衰微,噶举派的帕竹地方政权大体掌握了藏中的政治大权,后期格鲁派势力在固始汗的扶持下不断坐大,西藏内部各宗派势力竞相发展而鲜有明朝参与。明朝治藏政策常被概括为“多封众建、因俗以治”。

乌思藏都指挥使司明后期逐渐形如虚设,1618年彻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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