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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雍 编辑
元雍(?~528年),字思穆,河南洛阳人,鲜卑族。北魏宗室大臣,献文帝拓跋弘的儿子,孝文帝元宏的弟弟,母为韩贵人。
倜傥不恒,识怀短浅。太和九年,拜侍中、征南大将军,受封颍川王,迁中护军,改封高阳王。孝文帝南征时,负责留守事宜,迁相州刺史。宣武帝即位后,出任冀州刺史,迁司空、太尉,议定律令。孝明帝即位后,拜侍中、太师、录尚书事、司州牧,联合江阳王元乂同决庶政,荣贵至极。
武泰元年,遇害于河阴之变,获赠假黄钺、相国,谥号文穆。
别名:高阳文穆王
字:思穆
所处时代:北魏
民族族群:鲜卑族
出生地:平城
逝世日期:528年
主要成就:使持节、司州牧、侍中、太师、录尚书事
本名:元雍
官职:太师、侍中、录尚书事
追赠:假黄钺、相国
谥号:文穆
宣武帝即位后,改任冀州刺史。元雍在这两个州时,都略有些声望,朝廷召回担任司州牧。皇帝时常到元雍家去,都是依照家人的礼节。升为司空,转任太尉,加侍中。不久,又任太保,兼领太尉,侍中如旧。
孝明帝初年,诏令元雍进入宫廷,住在太极殿西柏堂,以便随时商议和处置重大朝政问题。配给亲信二十人。又下旨任命元雍为宗师,加封太傅、侍中,兼领太尉公。另外又下令把将作营里的国子学寺拨给元雍居住。当时领军于忠专权胡作非为,仆射郭祚劝元雍把他放到外面去,于忠假传旨意杀掉郭祚和尚书裴植,废黜元雍,让他以王爵回家闲居。朝中如有大事,派黄门到他家询问意见。不久,于忠又假传诏书打算杀死元雍,他询问侍中崔光,崔光表示反对,这才作罢。不久,灵太后又临朝听政,将于忠派出去担任冀州刺史。元雍上表揭露于忠的罪状,说明自己没能加以纠正,请求仍放回家去。灵太后感激于忠有保护她的功绩,不再追究于忠的罪行。任命元雍为侍中、太师,兼领司州牧。
元雍上表请求,不让王公以下官员的小妾穿戴织成的锦绣服饰、金玉珠玑,违反的人以违抗旨意论处,奴婢都不能穿绫锦采结的衣服,只能用没有文采的缦缯而已。奴仆只能穿布衣服,一律不能用金银制成的钗带,违反的鞭打一百下。灵太后听从他的意见,但维持的时间不长。朝廷又下诏让元雍乘坐人抬的步挽进出宫殿的边门,又以原来的官职兼录尚书事,早晨和午后担任侍讲。
明帝亲理朝政后,诏令元雍乘车出入于大司马门,晋位为丞相。又下诏依照齐郡顺王简在太和年间旧例,朝见完毕后请他坐下,特别优待有关拜跪的礼节。总管内外大事,和元叉一起处置日常政事。每年的俸禄高达四万石,妓妾满房,荣华富贵之极,他的兄弟们没有人能够比得上他。
元雍的第一位妻子卢氏去世之后,他又娶了博陵崔显的妹妹,准备将她作为王妃。宣武帝开始时认为崔显被世人称为东崔,祖籍地气寒冷,名望低下,不想同意,过了很久,也就允许了。延昌以后,他又疏远和遗弃崔氏,将她关在另外的房间里,仅仅供给她衣服和食品而已。不久,崔氏突然死去,许多人说可能是被元雍殴打致死的。灵太后答应赐给他女妓,还没来得及送去,元雍便派他手下的宦官丁鹅,自行来到宫中,挑选了四个人,谎称有旨将她们带回元雍府第。太后责备元雍擅自专权,追令停止使用。
建义元年,尔朱荣想要屠杀朝臣,于是找借口谎称元雍想要谋反,元雍在河阴遇害。追赠假黄钺、相国,谥为“文穆”。
富可敌国
据记载,元雍富可敌国,家中有六千男仆和五百女仆。河间王元琛和章武王元融想与之比富,但最富的还是元雍。
城内豪宅
洛阳城内有一栋豪华的宅院,屋宇奢侈,梁栋逾制,博敞弘丽,其奢华程度就连北魏诸位亲王的住所都完全比不上。然而颇为巧合的是,这处宅院的三位主人却无一人有好下场。
此处宅院的第一位主人是权倾朝野的宦官刘腾,死后被灵太后清算罪行,挖坟毁尸。后来灵太后把刘腾的宅院赐给了元雍,元雍成为宅院的第二位主人。几年后尔朱荣发动河阴之变时,谎称元雍想要谋反,并说元雍等人是贪官,所以该杀。遂屠杀了两千多名朝臣。然而,元雍刚死,宣称要“杀贪官”的尔朱荣就忍不住将元雍的这栋无比奢华的豪宅直接霸占。两年多后,尔朱荣也被诛杀。最终,此处宅院被尚书令尔朱世隆改造成寺庙。
金屋藏娇
《洛阳伽蓝记·卷三·城南》:及雍薨后,诸妓悉令入道,或有嫁者。美人徐月华,善弹箜篌,能为《明妃出塞》之曲歌,闻者莫不动容。永安中,与卫将军原士康为侧室,宅近青阳门。徐鼓箜篌而歌,哀声入云,行路听者,俄而成市。徐常语士康曰:“王有二美姬,一名脩容,二名艳姿,并蛾眉皓齿,洁貌倾城。脩容亦能为《绿水歌》,艳姿善《火凤舞》,并爱倾后室,宠冠诸姬。”士康闻此,遂常令徐歌《绿水》、《火凤》之曲焉。
父母
拓跋弘,献文帝
韩贵人。
妻妾
范阳卢氏,中书博士卢神宝之女。
博陵崔氏,崔显妹,生元泰。
徐月华,美人,元雍死后成为卫将军源士康的妾。
修容,美姬,详见《洛阳伽蓝记·卷三·城南》。
艳姿,美姬,详见《洛阳伽蓝记·卷三·城南》。
儿子
庶长子:元端,字宣雅,起家员外散骑侍郎,累迁通直散骑常侍、鸿胪少卿、太常少卿、通直散骑常侍,出任青兖二州刺史,打退萧衍入寇,册封安德县公,迁都官尚书,与元雍一同遇害,获赠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相州刺史,谥号文。
嫡子:元泰,字宣昌,中书侍郎、通直散骑常侍,迁镇东将军、太常卿,与元雍同时遇害,获赠侍中、特进、骠骑大将军、太尉公、武州刺史、高阳王,谥号文孝。
三子:元睿,字子哲,起家通直散骑侍郎,历任卫尉少卿、光禄少卿,受封济北郡王,与元雍一同遇害,获赠车骑大将军、司空公、雍州刺史。
四子:元诞,字文发。起家通直郎,迁中书侍郎、通直散骑常侍,受封新阳县伯,进封昌乐王,食邑七百户,迁平南将军、散骑常侍、黄门侍郎。孝静帝初,拜侍中、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司州牧。天平三年,去世,赠使持节、侍中、太保、司徒公、尚书令,谥号文献。无子,过继元斌第二子元子亮为后。
五子:元勒叉,阳平县公。
六子:元亘,濮阳县公。
七子:元伏陀,武阳县公。
八子:元弥陀,新阳县公。
九子:元僧育,顿丘县公。
十子:元居罗,卫县开国伯、东魏镇远将军、员外散骑侍郎。
女儿
元氏,嫁北魏司州别驾郑幼儒
元氏,嫁北齐散骑常侍、光禄大夫崔仲文
元氏,嫁北魏安南将军、光禄大夫皇甫玚
世宗初,迁使持节、都督冀相瀛三州诸军事、征北大将军、开府、冀州刺史,常侍如故。雍在二州,微有声称。入拜骠骑大将军、司州牧。世宗时幸雍第,皆尽家人之礼。迁司空公,议定律令,雍常入参大议。转太尉公,加侍中。时雍以旱故,再表逊位,优诏不许。除太保,领太尉,侍中如故。
肃宗初,诏雍入居太极西柏堂,谘决大政,给亲信二十人。又诏雍为宗师,进太傅、侍中,领太尉公,王如故。别敕将作,营国子学寺,给雍居之。领军于忠擅权专恣,仆射郭祚劝雍出之。忠怒,矫诏杀祚及尚书裴植,废雍以王归第。朝有大事,使黄门郎就谘访之。忠寻复矫诏,将欲杀雍,以问侍中崔光,光拒之,乃止。
未几,灵太后临朝,出忠为翼州刺史。灵太后感忠保护之勋,不问其罪。增雍封一千户,除侍中、太师,又加使持节,以本官领司州牧。
元雍表请:王公以下贱妾,悉不听用织成锦绣、金玉珠玑,违者以违旨论;奴婢悉不得衣绫绮缬,止于缦缯而已;奴则布服,并不得以金银为钗带,犯者鞭一百。灵太后从之,而不能久行也。诏雍乘步挽出入掖门。又以本官录尚书事。雍频表辞逊,优答不许,诏侍中敦谕,朝夕侍讲。
肃宗览政,除使持节、司州牧、侍中、太师、录尚书事如故。肃宗加元服,雍兼太保,与兼太尉崔光摄行冠礼。诏雍乘车出入大司马门,进位丞相,给羽葆鼓吹,倍加班剑,余悉如故。又赐帛八百匹,与一千人供具,催令速拜。诏雍依齐郡顺王拓拔简太和故事,朝讫引坐,特优拜伏之礼。总摄内外,与元叉同决庶政。岁禄万余,粟至四万,伎侍盈房,诸子榼冕,荣贵之盛,昆弟莫及焉。
元妃卢氏薨后,更纳博陵崔显妹,甚有色宠,欲以为妃。世宗初以崔氏世号"东崔",地寒望劣,难之,久乃听许。延昌已后,多幸妓侍,近百许人,而疏弃崔氏,别房幽禁,不得关豫内政,仅给衣食而已。至乃左右无复婢使,子女欲省其母,必启闻,许乃得见。未几,崔暴薨,多云雍殴杀之也。灵太后许赐其女妓,未及送之,雍遣其阉竖丁鹅自至宫内,料简四口,冒以还第。太后责其专擅,追停之。
孝昌初,诏曰:"比相府弗开,阴阳未变。王秉哲居宗,勋望隆重,道庇苍生,威被华裔,体国犹家,匪躬在节,可开府置佐史。"寻罢司徒,以为丞相府。
孝庄初,尔朱荣欲害朝士,遂云雍将谋逆,于河阴之变遇害。赠假黄钺、相国,谥号文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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