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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土遗址 编辑
丹土遗址,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丹土村,为新石器时代遗址。总面积约28.8万平方米。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发现。遗址年代为距今4800年。
丹土遗址发现有房址、墓葬、灰坑、城墙、壕沟、门通、出水口等遗迹。出土遗物2000余件,有陶器石器、玉器等。城墙分为三圈,由里至外分属大汶口文化城、龙山文化早期城和龙山文化中期城,其发现对探索中国史前城市的产生和发展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1996年12月19日,丹土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丹土遗址
地理位置: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丹土村
所处时代:新石器时代
占地面积:约 288000 m²
保护级别: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开放时间:全年:周一至周日 08:00-20:00
编号:4-0011-1-011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在王献唐的提议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王湘、祁延霈对山东东部沿海地区进行了文物调查,正式确认了丹土遗址。
1989年秋,潍坊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对该遗址进行了小范围试掘,出土了少量器物。
1995年春,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组成考古队,在五莲县文物管理所的配合下,对遗址进行了勘探。勘探结果表明,丹土遗址系一座“古城堡”。
1996年至2000年,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又对该遗址进行了3次发掘。发现了由里及外的大汶口文化城、龙山文化早期城和龙山文化中期城3个连续扩展的城垣,有城壕、城墙、城门通道、出水口、蓄水地等建筑设施。
丹土遗址
丹土遗址发现的遗迹层层叠压,主要有城壕、城墙、房址、墓葬和灰坑。其时代上起大汶口文化时期,下至汉代。
丹土遗址包括三个时期的城址,即大汶口文化时期的城址、龙山文化时期的早期城址和龙山文化的中期城址。城址由城壕、城墙、城门通道、出水口等组成。其形状为:大汶口文化城和龙山文化早期城均为椭圆形;龙山文化中期城呈不规则刀把形,北部略呈椭圆形,西南部向外凸出。面积按时代先后,自小到大分别为:大汶口文化城9.5万平方米;龙山文化早期城11万平方米;龙山文化中期城18万平方米。城壕的宽度为10~28米,深度在2.5~3米之间。城墙均为分层夯筑,大汶口文化城夯层较平整,每层厚约0.1~0.2米;龙山文化早期城,夯层多倾斜,每层厚约0.1~0.3米;龙山文化中期城,夯层逐渐向上倾斜,厚约0.1~0.4米。城墙均已被破坏,残高1.5~5米,宽度10~12米。龙山早期的城墙建在大汶口文化城壕上,龙山中期城墙建在龙山文化早期城壕上。发掘证实,龙山早期城有三个城门通道,分别位于西、北、东三面;龙山文化中期城则有四个城门通道,分别位于西南、西、北、东四面。这是城内外居民出人的重要建筑,同时具有防御功能。
龙山文化中期城在西南部、西北部和东南部发现出水口,南部还发现有蓄水池。西城门通道较宽大,城壕和城墙在这里中断,南北两端壕沟均为圆弧形,分别向南北两侧倾斜渐深,由此城门通道向外呈喇叭状。沟内侧有护坡堆积。通道中间有一条南北接壕沟的基槽(宽约4~6米,口大底小,有粗沙、生土及夹杂淤土和陶片分层建筑)。基槽外侧有一东西向长方形的房址,面积约六平方米,有垫土和柱洞,应为立柱式建筑。
玉器
环形饰 山东五莲丹土出土 国家博物馆藏
石器
丹土遗址出土的石器,同两城镇、尧王城、东海峪遗址出土的石器在器型上、制作工艺上基本一致。这些石器制作精细,已普遍采用琢制和磨制。大多数器物是先经过琢制后再进行精加工,即进行磨制。这些石器通体光滑,刃部锋利,部分石器还有穿孔,孔壁圆滑。特别是有几件花岗岩质的生产工具,制造工艺尤为优美精致,其光洁度可与现代磨制的大理石相媲美。花岗岩在石器中是一种硬度较高的石料,这种石料制作困难,是丹土遗址出土石器中的精品。
骨器
骨器一般情况下出土于灰坑,而且多出于垃圾坑。垃圾坑内的垃圾分为两种,即有机物(食物垃圾,动物的骨骼等)无机物(建筑垃圾或草木灰等),在这种环境下骨器很难保存下来。从日照地区墓葬中的骨架一般都保存较差来看,骨器的腐蚀是比较严重的,保留下来的也很少即是证明,由此可见,丹土先民制作的骨器应该更多。从已出土文物来看,丹土遗址的骨器有骨镞、骨镖等,均为渔猎工具。
陶器
丹土遗址陶片
丹土遗址出土陶器以龙山文化为主,具有典型的龙山文化两城镇类型(尧王城类型)特点。发掘资料证实,制陶业已形成单独的手工业部门。出土陶器无论粗细、大小,绝大部分都是轮制,有很多器物上的附件也是轮制后再安装在器物身上的,如:圈足器的圈足、三足器的鼎足等。出土器物无论在陶质的分类、器型的种类、装饰技法、装饰纹饰以及用途划分上都与两城镇遗址出土陶器基本相同。按陶质可以分为夹沙陶和泥质陶;按器形可以分为鼎、鬹、盆、豆、罐、壶、盘、杯、器盖等;装饰技法主要有堆塑、刻划、镂孔、磨光、挂陶衣等,并普遍运用到器物的制作上;装饰纹饰常见有附加堆纹、压纹(暗纹)弦纹、泥饼纹、篮纹等;按照器物的用途可以分为:炊器如鼎、鬹等;盛器如盆、豆、盘等;容器如罐、壶等。出土器物中豆、圈足盘占有很高的比例。
1996年12月19日,丹土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地理位置
丹土遗址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丹土村。
丹土遗址
交通信息
从日照市出发,途径北京路、北京北路后进入洪河路,行驶2.1千米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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