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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氏双碑楼 编辑
阮氏双碑楼,位于山西省河津市小梁乡西梁村,建于清光绪三年(1877年),为清光绪例赠武德佐骑尉阮廷实与其子阮凌云德行碑楼。
阮氏双碑楼坐西北朝东南,砖雕仿木结构,双碑楼形制相同,相距1.27米,方形砖砌台基,台基高2.6米,边长3.51米,通高约8.7米,占地面积29.1平方米,四面均施阶条石。四边方形砖角柱,须弥式方鼓形柱础。四面均有匾额、石刻楹联。阮氏双碑楼结构严谨,装饰华丽,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1983年10月,阮氏双碑楼被河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2016年6月6日,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2019年10月16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阮氏双碑楼
地理位置:山西省河津市小梁乡西梁村
所处时代:清
占地面积:29.1 m²
保护级别: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国保编号:8-0255-3-058
类别:古建筑
审批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阮氏双碑楼
阮氏双碑楼,建于清光绪三年(1877年),为清光绪例赠武德佐骑尉阮廷实与其子阮凌云德行碑楼。
阮氏双碑楼
阮氏双碑楼建于清光绪年间,坐西北朝东南,东西长8.29米,南北宽3.51米,占地面积29.1平方米。双碑楼形制相同,仿木砖雕结构,单檐歇山顶,相距1.27米。方形砖石台基,高2.6米,四边方形砖角柱,须弥座方鼓形柱础,四面均有匾额、石刻楹联。
阮廷实及其子孙在同治、光绪年间,尽孝行善享誉秦晋。
阮廷实兄弟三人,早年丧亲。他靠到北山背炭维持家人生活,孝养后母颐养天年,终寝97岁。弟兄三人分家后,因大哥不善理家,生活难继,廷实便把所分得的田地财产给了大哥。自己靠背炭、卖苦力维持生计。几年后有了一些积蓄,又回村置办了家产。可大哥此时又欠了很多债务,廷实又倾囊替大哥还清了债务。大哥及其儿子去世后,他及时合两家为一家,担负起嫂子、侄媳及子女的生活重担。
阮廷实教子有方,三个儿子皆为庠生,分别名凌云、凌宵与凌汉。三子皆有父风,尤其是凌云、凌宵,孝行善举比其父有过之而不及。弟兄三人分家时,凌云独揽家债,并时常接济两个弟弟。三弟去世后,弟媳及子女生活都依赖于他。
同治初年,陕甘发生动乱。当地少数民族时常渡河抢掠百姓财物,阮凌云出资为本村及邻村设防练勇,昼夜沿河警戒,维护了一方平安。阮凌宵孝敬老人,敬兄护弟,善行乡里。弟弟凌汉去世后,他出重资助葬,乡人奉为楷模。凌云生病时,他早晚侍病床前,兄长去世后,他十分悲伤,并出钱厚葬。
封赠缘由
据清光绪五年(1879年)《河津县志》记载,阮氏双碑楼是阮廷实与其子阮凌云“为臣尽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内睦宗族、外和乡里”的美好德行而建造的碑楼。
阮氏双碑楼四面匾额、楹联皆出自当时晋南名土之手,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和艺术价值。碑文记载了清代末年重要的自然灾害现象,也记载了回民暴动的历史事件,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阮氏双碑楼雕刻
2016年6月6日,阮氏双碑楼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2019年10月16日,阮氏双碑楼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阮氏双碑楼
地理位置
阮氏双碑楼位于山西省河津市小梁乡西梁村中。
阮氏双碑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交通信息
从河津市人民政府出发,沿着新耿街往南到京昆线行驶340米,再往东到苏北线行驶6.5千米,右后方转弯进入呼北线行驶310米,左转从呼北线到西梁村行驶4.6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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