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善寺大佛殿 编辑

陕西省韩城市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庆善寺大佛殿,位于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始建于唐贞观二年(公元628年)。

2013年3月5日,庆善寺大佛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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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庆善寺大佛殿

地理位置: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

所处时代:元代

保护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编号:7-1430-3-728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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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清乾隆县志记载,唐贞观二年(公元628年)皇帝批准、并且出资,在韩城县东南方位建造庆善寺。宋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重修,有宋仁宗御赐匾额。历金、元、明、清各代修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庆善寺大佛殿被称为“中山堂”,曾为县参议所在地,解放后改称为“群众堂”。1949年春,彭德怀在这里作了《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和解放战争形势》的报告。后来群众堂作为政府招待所进行了改建,仅保存了一座建筑宏伟的大佛殿。1985年6月19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在韩城视察时就住在这里。

1986年,在安居寨外东北发现并清理了金朝时期大定十八年(公元1178年)庆善寺的僧墓群,出土了三具制作精美的陶棺椁和一件白釉描花瓷枕,经鉴定为国家级文物,现藏于渭南市博物馆。

2010年元月1日至8日,庆善寺方丈首愚大和尚主持准提法会,当时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韩国、日本、美国等地准提弟子300余人参加了法会。

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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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5日,庆善寺大佛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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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善寺大佛殿位于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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