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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湾遗址 编辑
何家湾遗址,位于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城南街道泾洋村,地处泾洋河右岸第二台地,面积约45000平方米,距今7500年以上,属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
何家湾遗址,在1959年被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汉水考古队调查发现,先后发掘出房屋残迹、灶坑、灰坑、墓葬、生产工具、生活用具、装饰品、骨雕、陶塑艺术品、动物骨骼等物。何家湾遗址的发现和发掘,首次发现了老官台文化李家村类型叠压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之下的地层关系,证实了老官台文化李家村类型,早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这一新石器时代历史分期的重大研究成果。
2013年3月5日,何家湾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何家湾遗址
地理位置: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城南街道泾洋村
所处时代:新石器时代
占地面积:45000 m²
保护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开放时间:1980年10月10日
编号:7-0426-1-426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80年10月10日,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汉水考古队对何家湾遗址进行发掘。
1981年4月22日,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汉水考古队对何家湾遗址进行发掘。
1982年3月28日,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汉水考古队对何家湾遗址进行发掘。
何家湾遗址的地层堆积分为五层:第一层为农耕土,厚约10~30厘米;第二层为浅褐色土,厚20~90厘米,出土文物有汉代绳纹砖瓦及近代瓷片,属近代扰乱堆积层;第三层为黄灰色土,厚为20~90厘米,出土文物属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第四层为黄灰色土,厚20~80厘米,出土文物与第三层相似;第五层为灰白色土,厚10~20厘米,出土文物属李家村文化堆积层。
何家湾遗址
骨雕人头像 头像用兽骨制成,高2.50厘米、顶部直径1.60厘米、颈部直径0.90厘米。头顶部磨平,耳部上端最宽;眉间相互连接,圆眼周围凹陷,中间凸起;鼻梁突出成三角状;嘴部隆起,横刻一道分开口唇;下颌与脖颈比例匀称,神态生动。 | |
线刻人面纹骨管 该骨管也用动物的肢骨制成,圆柱状,中空,上细下粗。上端直径3.20厘米,下端直径3.50厘米、孔径2.20、高4.40厘米。骨管上部刻有细线折波纹,其下用细线雕刻出3个相连的人面像。人像的头顶之间加饰倒三角形线纹。3个人面像皆呈圆形,其中面宽3.10厘米、高3.60厘米的面像,表情悲哀伤感;面宽3.30厘米、高3.70厘米的面像,怒目龇牙,表情愤怒;面宽3.50厘米、高约3.07厘米的面像,则表现开心欢喜的神态。3个人面像线条流畅,当由锋利工具刻成。 | |
彩绘小口瓶 为汲水器。通高13.60厘米、口径2厘米、腹径10厘米、底径4厘米;细泥红陶质地;呈小口、厚宽唇、曲颈、折肩、鼓腹、小平底;上腹部彩绘三角纹。 | |
红陶盂 通高8.50厘米、口径6厘米、腹径13.20厘米、底径4.40厘米;泥质红陶,呈敛口、鼓腹浑圆、小平底;素面无纹。 | |
红陶钵 通高17.70厘米、口径13.10厘米、腹径30厘米、底径11厘米;系泥质红陶,呈敛口、鼓腹浑圆、小平底;素面无纹,口沿处有使用痕迹。 | |
双耳尖底瓶 通高27厘米、口径6厘米、腹径16.50厘米;系泥质红陶,呈直口、短颈、斜肩、鼓腹、腹部堆附双立耳、小尖底;上腹部饰以斜线刻划纹,有黑色绘痕。 |
2003年9月24日,何家湾遗址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3月5日,何家湾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何家湾遗址的保护范围为东至村小学以东600米,西起村小学东面,南至泾洋河第二台地边沿,北至山脚下。东西长600米,南北宽500米。建控地带由保护范围向东西外延100米,南北外延10米。
何家湾遗址,位于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城南街道泾洋村。
泾洋村
交通
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内乘坐公交101路、103路,古城中学站、赵顺站下车,步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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